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规定如下:
1、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职当天一次性付清其工资;
2、各地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3、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
一、辞职和离职的区别如下:
1、含义不同。离职,是指职工离开原职务和原工作单位的劳动法律制度。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2、类型不同。离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离职休养,离职入校学习进修,停薪留职,这种离职不终止劳动法律关系;另一种是职工本人要求辞职被单位批准离职,被单位辞退离职、自动离职等,这种离职终止劳动法律关系。离职职工根据不同情况享受不同的待遇。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3、原因不同。离职的个人因素主要包括:一是个性特征,如个性、控制力、自信力;二是职业特征,如职务、技术水平、专业化、年龄;三是生活特征,如婚姻、家庭、生活条件等。辞职的原因大多于薪资挂钩,对工作的不满意度所决定。
二、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区别在哪?
1、离职证明,是表示是员工自己主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3、其二者的区别是在与劳动补偿方面会不同;
4、无论是离职证明还是解除劳动合同书,均表示与原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没有劳动关系了,不影响和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总之,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职当天一次性付清其工资;各地有规定的,依其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
离职员工工资不能随便扣
[案例实录]
小赵是某公司年轻的销售经理,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他通知公司:自己在合同期满时要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再三挽留未果,便立即安排有关人员,开始为小赵办理工作交接。总经理要求小赵,在走之前的最后一个月,将他的销售客户中,一笔3.5万元的欠款收回,但最终小赵未能将这笔欠款收回。原因是:欠这笔款的是河北省唐山市的一个企业,该企业的营业场所已经搬迁,小赵在唐山反复寻找,也没找到这个企业的新地址。无奈,小赵只好回来,将该企业的欠款情况及相关证据交给了公司总经理,同时建议,以后可以派人再去寻找并催要欠款。总经理听完小赵的汇报,决定扣发小赵最后一个月的工资。理由是:小赵向这家企业销售了产品,但最终却没把货款收回来。将来公司派别人找到这家企业并收回3.5万元欠款的可能性很小了,甚至可以说是不可能了。收不回这笔欠款,就是公司的损失,而这个损失,就应该由小赵来赔偿。所以公司决定扣发他最后这一个月的工资。
[案例分析]
工资是劳动者通过劳动而依法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这种获取工资的权利,在法律上是有明文规定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凡是需要停发或扣发劳动者工资时,都必须有可靠的法律依据才行。否则,就是对劳动者工资权益的侵犯,就应承担违法责任。近些年来,市场上大部分产品都是供大于求,总体上说是买方市场。对于生产型企业来说,销售自己的产品因此成了一大难题。为了促销,许多企业采取了先发货,后收款的办法。本案中的公司,就是采取了这种办法,因此,才出现了小赵在离开公司之前,尚有经他销出的产品未收回货款的现象。显然,这主要是公司经营策略造成的后果,不应由小赵一人单独来承担责任。另外,公司认定未收回的3.5万元货款,已是小赵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也是不正确的。因为虽然欠这笔款的企业搬迁后,暂时没被小赵找到,但并不能说永远就找不到它了。更不能断言这笔款就再也收不回来了。既然公司还不清楚3.5万元是否能收回,怎么能谈得上赔偿问题呢?综上,可以看出,公司以小赵造成了3.5万元的损失为理由,而扣发他的当月工资,既没有事实依据,也没有法律依据。完全是一种侵犯小赵合法权益的行为。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员工离职工资结算规定
337人看过
-
兼职员工离职工资结算规定
185人看过
-
员工提前离职工资结算规定
240人看过
-
员工离职工资结算时间规定
258人看过
-
员工离职工资结算时间规定
369人看过
-
员工自动离职工资结算规定
258人看过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
员工离职工资结算规定?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31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就可以,若过了试用期,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就行了。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以特别约定排除或限制劳动者的解除权。但由于劳动者未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这种情况主要是针对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且这种损失一般很难举证证明。 公司应在员工离职后三个工作日内结清工资
-
员工离职工资结算规定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4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就可以,若过了试用期,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就行了。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以特别约定排除或限制劳动者的解除权。但由于劳动者未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这种情况主要是针对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且这种损失一般很难举证证明。公司应在员工离职后三个工作日内结清工资,
-
离职员工工资结算规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18《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以后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直接上法院追讨,法院应当发出支付令。劳动者可用工资条或证人举证,或找监察部门到用人单位查证。该法把举证义务交给了用人单位,“
-
离职人员工资结算规定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21、离职人员工资,应一次性结清,全部支付给劳动者本人。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
-
附件员工离职工资结算规定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31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就可以,若过了试用期,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就行了。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以特别约定排除或限制劳动者的解除权。但由于劳动者未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这种情况主要是针对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且这种损失一般很难举证证明。 公司应在员工离职后三个工作日内结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