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纠纷能否对抗公司对外债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8 22:23:03 222 人看过

公司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股权纠纷是属于公司或者公司股东的问题,不影响公司债务承担,所以不能对抗公司对外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一、股权纠纷的类型

1、主体存在瑕疵。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出资成立公司应当办理工商登记手续,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出资人取得股东资格。但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以他人名义出资的现象,在此情况下,实际出资人为隐名出资人,而借用名义人为名义出资人。

司法实践中,因隐名出资而生之纠纷主要有三种,其一是隐名出资人向第三人订立股权(出资)转让协议而名义出资人拒绝履行并主张股东权而产生的纠纷。其二是名义出资人未经隐名出资人同意向第三人转让股权而产生的纠纷。其三是名义出资人将股权转让给隐名出资人。

2、客体存在瑕疵。

股权转让的客体为股权,因转让的股权存在着瑕疵而发生的纠纷主要包括转让的股权存在股东没有出资(即所谓的干股、空股)、出资不实或出资后抽逃资金引发的纠纷。

此外,近几年的司法实践中,还出现了仅将股权中部分或全部财产权益转让,而保留公司经营管理参与权。或者是相反的情况。这些属于新型案件,颇具争议。

3、股权转让方式和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

股权转让的内容,应指合同权利义务。权利义务的瑕疵一般因权利义务的设定不合公司法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而导致。故因此产生的纠纷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转让股权而生的纠纷,另一类是不合公司章程约定转让股权而生的纠纷。

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情形:

第一、未经过半数股东同意;

第二、未保护优先认购权;

第三、发起人股权未满三年;

第四、股权转让后,公司只剩下一个股东(一人公司)。

4、当事人意思表示存在瑕疵

意思表示瑕疵主要包括签名不真实、无权处分、重大误解等。

签名不真实是指股权转让协议上的签名是他人冒签的。签名不真实是当事人意思表示存在瑕疵最主要的一种情形,占到意思表示存在瑕疵类型的80%。无权处分是指无处分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转让他人的股份。股权纠纷中的无权处分往往发生在夫妻、亲属之间,并且与其它纠纷结合在一起。重大误解是指对转让标的、价格等重要因素存在误解的情况下进行的股权转让。这类型纠纷相对数量较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14: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权纠纷相关文章
  • 对债务人的债权能否对外界产生效力
    夫妻内部约定一方个人债务的,需要在债权人明知的情况下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才对债权人有效。不然会被视为共同债务,双方只能内部有效,外部连带,共同承担,之后再内部追偿。一、夫妻离婚债务该如何处理夫妻债务的处理方式有:1、债务到期的,应当共同清偿;2、当事人的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协议确定共同债务的份额;3、夫妻关于共同债务的内部协议,除债权人同意外,对债权人无效,对外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夫妻一方对已经清偿的债务,可以向对方追偿;4、人民法院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处理婚姻债务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婚姻债务对夫妻双方主张权利。二、离婚后起诉债务怎么办即使双方已经离婚,也要对共同债务承担清偿的责任,原则上这种责任是一种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可以选择向双方或者向任意一方主张权利。在夫妻双方内部之间可以协商确定偿还的主体或者各自偿还的比例。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判决。三、婚前借款离婚怎么办夫妻双方
    2023-06-20
    222人看过
  • 能否对抗债权人的主张和承担债务
    对债务承担的约定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债务承担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对债务的分割只能在夫妻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不具有对外法律效力。债权人仍可以以夫妻双方为共同被告来主张自己的债权。一、离婚债权债务怎么写?离婚协议的债务可以这样写:1、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然后双方还必须对偿还的数额达成约定,确定各自偿还的债务;2、夫妻双方还可以约定共同债务由一方偿还,另一方不承担偿还义务,债权人也同意该约定的,对债权人也有效,否则只在内部有效,也就是说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方偿还债务。二、夫妻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债务合法吗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债务是合法的,但是只对夫妻双方有效,无法对抗债权人。即使离婚协议对债务作了分割,只要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任何一方主张债权。夫妻一方偿还债权后,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偿。
    2023-03-18
    283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后股东对公司债务
    不需要,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应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如果在股权转让协议预定的期限内发生,并且发生实际权利人的追索,该类责任或风险首先应当由目标公司承担,由此引发的股份转让的风险负担应当由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一、公司破产债务需要个人偿还吗公司破产债务一般由公司财产进行偿还,不需要个人偿还,但是具有还款义务的连带债务人、保证人以及滥用股东权利的股东需要承担相应的债务偿还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企业亏损清算债务怎么办
    2023-03-10
    323人看过
  • 公司监管人是否应该对债务纠纷负责
    公司监管人不需要承担债务纠纷。公司以其资产承担民事债务,公司监管人员不侵犯公司利益的,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务负责。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购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监管人需要负法律责任吗公司监管人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公司监管人应该是指监事会和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对于公司监管人的责任承担方面,对外的法律责任一般由公司的法人承担,如果监事的行为负有对违法行为具有直接的责任,则公司监管人对内承担法律责任。监事享有以下的职权,检查公司的财务、监督罢免的权利、纠正的权利、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等权利。1、监事,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2、高级管理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借助自身职责侵犯公司利益的,均会面临相关的损害赔偿风险。3、监事在职期间,若公司因高级管理人员过错收到相应处罚的,该监事
    2023-07-03
    256人看过
  • 公司内部程序可否对抗债权人
    一、公司内部程序可否对抗债权人这种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二、什么是债权人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三、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一)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未缴出资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二)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债权人可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三)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四)在公司解散后,恶
    2023-06-08
    250人看过
  • 债务纠纷对股权转让产生的影响
    公司有债务纠纷的,不会影响股权转让。公司股东要对股权进行转让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转让,只要公司股东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来转让股权的,股权转让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公司有债务纠纷的,不会对股权转让产生任何影响。因此公司有债务纠纷不会影响股权转让,公司股东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个人债务纠纷会影响公司吗不会影响到公司,但是如果债权人知道的话,可以要求执行她在公司的股份,所以还是会有麻烦。公司股东个人的债务纠纷不会牵涉和影响到公司的资金安全。这是因为:一、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公司财产的所有人是公司,而不是股东个人。凡不属于其公司的债权债务,任何人都无权随意动用和查封公司的财产。二、公司股东个人的债务纠纷,属于股东个人,并由股东当事人个人负责和承担。但是法院有权查封股东在公司的股权,并且可以在胜诉后以该股权获得赔偿。但是,如果公司做了该股东的债务担保人,公司就有连带的担保偿还责任
    2023-07-02
    177人看过
  • 普通的债权能否对抗物权
    不能抵抗,因为物权是对世权,绝对权。而债权是对人权,相对权。即享有物权者,其余所有人均有对物的不作为义务,不得侵犯物权。而债权只对只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对其余人不发生效力。因此,物权优先于债权。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这是一般的原则,但也有例外的情况。例如,不动产租赁在各国民法立法例上均属于债权,但大多都规定承租使用权优先于租赁物受让人的所有权及在租赁物上后设定的他物权。一、在先债权能否对抗已登记的物权?当事人之间订立不动产买卖合同,但未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出卖人嗣后又就同一不动产与第三人订立买卖合同,并依法办理了登记,即使在先的买卖合同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有效,也不能对抗第三人已登记的不动产所有权,在先的合同债权可通过其他途径寻求法律保护。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
    2023-02-18
    269人看过
  •  股权未实缴,公司是否应对债务负责?
    根据公司章程和出资协议,股东未实际出资时,应依法承担公司债务。但是,他们应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股东应在出资限额内承担责任。根据公司章程和出资协议,股东未实际出资时,应依法承担公司债务。但是,他们应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股东应在出资限额内承担责任。 股东出资额与公司债务,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司的设立,股东应当按照出资额认缴的股份全部缴纳注册资本。而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不得以任何形式抽逃出资。同时,《公司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股东应当按照出资额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出资额与公
    2023-08-27
    322人看过
  • 自己能否指控对方为债权纠纷?
    属于民事诉讼,与自诉无关。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的借贷双方要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这样形成的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刑事自诉案件当事人能否撤诉刑事自诉可以撤诉。刑事自诉案件撤诉,分两种情况应分别处理:一种是当事人自愿撤诉,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和解或协议后自愿撤诉的,不可以再行起诉。另一种是因证据不足法院说服自诉人撤诉的情况,如果属于第二种,有了新证据可以重新起诉。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
    2023-07-08
    475人看过
  • 公司债务对股东权益的保护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的债务责任,公司则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所有债务承担责任。在有限责任公司的独资企业为自然人时,企业所有者对公司的所有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如因公司股权转让,致使最终股东仅为一人时,6个月内未招用新股东的,也未登记企业性质变更的,则该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本公司股东能承担公司债务吗公司股东一般不承担公司债务,但特殊情况下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应满足以下条件:(1)股东实施了不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3)滥用公司人格行为与债权人利益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债权人必须举证证明自己因为股东的滥用公司人格行为而遭受到了损害。(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2023-07-01
    229人看过
  • 股东能否对外宣布公司清算
    股东不能申请破产,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然后再清算。依照《破产法(试行)》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此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也可以申请该债务人破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一、公司非破产清算的流程是怎样的1、成立清算组
    2023-03-01
    135人看过
  • 股东对公司的债权能否转为投资款
    股东对公司的债权可以转为投资的,只要按照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增资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违反上述条件和程序,将导致企业增资的无效或撤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司增资】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一、出资注意事项(一)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二)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三)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四)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最多可占到注册资金的70%)(五)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须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六)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
    2023-02-13
    480人看过
  • 债权人要怎么应对债务纠纷
    (一)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二)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三)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此外,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
    2023-02-17
    185人看过
  • 企业怎么应对债权债务纠纷
    大多数企业在经济交往中会产生很多债权债务纠纷,一些企业由于对应收欠款管理不力,导致本可收回的欠款不能收回,该全部收回的只收回了一部份,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欠款数额较大的关注得多,而数额较小的关注得少;二是催债时要求债务方作出口头还款承诺的多,而要求对方作出书面还款承诺的少;三是催债次数多,而有效催债的次数较少;四是对相关法律了解得不多。每个企业尽管在应收欠款管理方面的方法各不一样,但对相关法律缺乏了解这一点却带有很大的普遍性,企业如果能有效地从法律角度加强对应收欠款的管理,则可防患于未然,即使产生欠款纠纷不可避免,也可将企业应收欠款的风险降到最小。1、欠款监测债权方如果在欠款产生后对债务方的经营状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和监测,一旦发现债务方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出现转移财产、抽逃资金,或有丧失、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等情况,则应当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2、采取适当的追讨欠款方式欠款纠纷
    2023-02-21
    263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纠纷是指在公司存续过程中,股东通过不断行使各种权利来推动公司的运作,股东之间或股东与非股东之间也时常发生股权转让的情况,由此而引发的股权争议案件,包括股东权纠纷、股权转让纠纷。... 更多>

    #股权纠纷
    相关咨询
    • 分公司能否对外承担债务?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2-04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对外承担债务,其债务应当由总公司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 离婚后双方能否对抗外部债务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1-14
      1、离婚后,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双方的协议是不能对抗外部债务的,需要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方式是首先应当由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
    • 债务抵销权能否对抗第三人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7-26
      债务的抵销不能抵抗第三人。 法定抵销的条件是: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约定抵销的条件是: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抵销。抵消系以在对等额内使双方债权消灭为目的,故以双方债权的存在为必要前提。
    • 上债务约定能否对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6
      离婚协议书上的债务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仍然可以要求已经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 公司对外投资能否收购其股权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4
      1、公司对外投资属于以资产换股权的交易,如果使得公司的经营发生实质性或重要性改变,则属于公司转让主要财产。 2、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转让主要财产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3、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