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联产承包与土地承包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08:42:56 320 人看过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以集体经济组织为发包方,以家庭为承包主,以承包合同为纽带而组成的有机整体。通过承包使用合同,把承包户应向国家上交的定购粮和集体经济组织提留的粮款等义务同承包土地的权利联系起来;把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提供的各种服务明确起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在农村土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以转包、转让、出租、入股、互换等方式将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转移给第三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经济现象。

一、征地拆迁纠纷的案由要怎么确定

1、立案案由

按照最高法《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理解与适用》的规定,一级案由为物权纠纷和债权纠纷;二级案由相对应确定为用益物权组织和合同纠纷;三级案由相对应确定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2、征地拆迁纠纷属于三级案由

(1)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在其项下又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和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四级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对其承包的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荒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①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是指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成立及其归属和内容的发生的纠纷;

②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是指承包经营的土地被国家依法定程序征收后,国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失地者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并由此而发生的纠纷。

(2)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在其项下又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纠纷等5种四级案由。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承包或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丘等农村土地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等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的合同。

①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是指承包人将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给其他人承包而签订的合同。

②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依法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他人经营而签订的合同。

③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将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与他人互换而签订的合同。

二、土地转包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土地转包的法律规定内容是通过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是在不变更原承包人与村里承包合同的基础上,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再承包给第三方。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存在两个承包合同关系,转让只存在一个承包合同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在不改变土地用途情况下不需要发包方同意,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但一般要求备案,不备案也不会因此无效;转让必须通过发包方同意,才有可以实现。因转让承包经营权实质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移,义务转移必须取得发包方同意。

目前,农业部已经在各地组织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从试点开展情况和国际经验来看,建立权威、统一的农地确权登记制度,公共财政要给予支持;要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和全国统一的指导原则,避免政出多门;要对地籍管理和登记部门的数据资料进行整合,以保证数据的共享性、一致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15: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相关文章
  • 土地承包合同可以转包吗,土地转包与转让的区别:
    一、土地承包合同可以转包吗土地承包合同可以转包,但要符合以下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二、土地转包与转让的区别:1、转包是在不变更原承包人与村里承包合同的基础上,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再承包给第三方。2、土地承包权或转让,是指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让与第三方承包,第三方建立了与村里经济组织的承包合同,原承包人退出,实质就是卖了承包经营权。3、转包存在两个承包合同关系,转让只存在一个承包合同关系。4、转包在不改变土地用途情况下不需要发包方同意,但合同另有约定
    2023-04-18
    316人看过
  • 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特征
    家庭承包,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公平分配、人人有份的原则,统一将耕地、林地、草地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一种承包方式。其特点:(1)承包双方当事人不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发包方是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2)承包对象主要是耕地、林地和草地,具有福利和社会保障功能;(3)根据公平分配和人人有份的原则承包,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发包;(4)承包期较长,耕地30年、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林地经批准还可以更长;(5)承包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法定的,承包方享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土地流转权、土地被征用占用的补偿权等;(6)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林权证;(7)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8)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物权方式予以保护,有权提出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
    2023-03-29
    306人看过
  • 集体土地和家庭承包的土地区别及征地补偿怎么分配?
    农村集体土地和家庭承包的土地之间应该是属于包含于被包含的关系,家庭承包的土地是属于农村集体土地的一种,有着其自身的特殊性,比如:1.家庭承包的土地是以户为单位的,其土地不一户口上人员的增减而变化,除了整户消亡的情况之外;2.家庭承包的土地在利益分配上具有“独户性”,比如征地补偿,按户补偿到位,至于户内人员怎么分配一般可由自己做主;3.家庭承包的土地,其承包户对于土地的使用有特定的权利和义务,比如有进行土地流转的权利,但也有保证农地农用、不抛荒撂荒的义务。那么农村集体土地主要包括哪些土地呢?1.家庭承包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等;2.四荒地以及其他没有利用的集体土地;3.农村宅基地;4.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5.农村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比如学校用地等;6.农村机动地。在征地补偿上,其分配自然也是不一样的。1.征收家庭承包的土地,按照承包户的土地面积来进行补偿,涉及到房屋拆迁补偿的,部分地区
    2023-06-26
    438人看过
  • 2022年土地流转与承包的区别解析。
    土地流转和土地承包的区别是:土地流转是已经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情况下内进行的行为,土地承包是还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情况下下进行的行为。土地流转是土地使用权流转而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承包与租赁有什么区别承包与租赁的区别承包与租赁是两种不同的经营方式,虽然两者在两权分离等方面具有共同点和兼容性,但它们在某些方面仍有所区别:一是对象不同。承包经营是以一定的生产经营任务为标的,对象是经营成果;租赁经营则是以资产使TCL笔记本X200面世买同方电脑送千元豪礼最佳上网实用手册新京报幸福摄影大赛用权的转移及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标的,对象是资产。二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程度不同。承包的经营者具有生产经营、人事劳动管理、职工奖惩等权利,但这些权
    2023-07-02
    487人看过
  • 现在是不是家庭联产承包制?
    是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坚持公有制前提下,把土地承包给农民,农民承担一定的义务,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的,农民只有经营权使用权,本质上属于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质是打破了体制下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的旧的农业耕作模式,实现了土地集体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确立了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以户为单位的家庭承包经营的新型农业耕作模式。土地改革与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异同在哪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土地改革相比,区别是:1、农民获得了土地的所有权;土地改革彻底废除封建土地制度,消灭地主阶级,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农民获得了对土地的所有权,由地主的土地私有制变成了农民的土地私有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建立在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2、两者所处的社会环境不同;1978年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这次土地改革,将土地产权分为所有权和经营权。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经营权则由集体经济组织按户均分包给农户自主经营,集体经济组织负
    2023-07-22
    212人看过
  • 家庭承包承包一亩地承包期是多久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一、土地承包经营新规土地承包经营的法律规定:一、我国的土地承包经营采取的是家庭承包的方式,可以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进行土地承包。二、土地承包经营买卖的土地的使用权,并不是土地的所有权,承包地是不可以进行买卖的。三、一般耕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林地的土地承包期为三十年到七十年不等。二、撤销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哪些法律依据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农民承包集体所有土地,从事
    2023-06-24
    220人看过
  • 家庭承包的耕地一般承包几年
    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继承权家庭承包耕地、草地,没有继承权个人家庭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针对的是“农户”,是以户为单位的土地承包,所有权属村集体,并不产生继承问题。如果老人与子女已经全部分户,且其户口上已经没有其他人在户,就属于“整户消亡”的情况,村集体将收回该户承包地另行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
    2023-08-01
    259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家庭谁为主
    一、农村土地承包家庭谁为主农村土地承包家庭一般以登记的户主为主,《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村土地承包区为两类,即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其中,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承包方,按照统一安排进行的人人有份的承包,属于家庭承包;以其他多种方式进行的承包,属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一般不发生继承问题。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个人名义承包的。二、集体发包土地需要组织同意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承包;(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三、土地承包的期
    2023-04-21
    148人看过
  • 家庭土地承包的规定和程序
    (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5)签订承包合同。家庭土地承包证怎么补办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经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换发、补发手续。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手续,应以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登记簿记载的内容为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应当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注明“换发”、“补发”字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
    2023-07-08
    417人看过
  • 承包人能否以其承包的土地与他人联营办企业
    李某诉县禽蛋食品公司联营合同纠纷案——承包人能否以其承包的土地与他人联营办企业[案情]原告:李某,某县水口村村民。被告:县禽蛋食品公司。李某于1992年1月与其所在的水口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承包了村里的8亩水田,承包期限为15年。由于承包的水田地势较低,泥深水冷,作物的产量一直较低。1995年3月,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双方就原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等内容进行修改,并在县国土管理局办理了变更土地用途的手续后,李某于是与县禽蛋食品公司联合经营,建起了联营养鸡场。1996年,李某与禽蛋食品公司因经营中的问题发生纠纷,禽蛋食品公司以李某用土地人股办联营企业是非法的、联营合同无效为由,提出解除联营合同。李某不服,遂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保护其合法经营权。[审判]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与村委会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订立了土地承包合同,并经村委会同意,将承包的水田用于联合经营养鸡场,且在国
    2023-04-22
    447人看过
  • 家庭土地承包的程序是怎样的?
    家庭土地承包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项重要权力。那么,家庭土地承包的程序是怎样的?关于家庭土地承包的程序有哪些法律规定?家庭土地承包的过程有哪些注意事项?家庭土地承包程序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条规定,家庭土地承包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5)签订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的相关法规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
    2023-06-17
    122人看过
  • 自留地与农村承包地的区别
    一、自留地与农村承包地的区别(一)自留地是中国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农户经营自留地是一项家庭副业,可以充分利用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生产各种农副产品,满足家庭生活和市场需要,增加收入,活跃农村经济。(二)承包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承包者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同时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二、征收自留地和承包地有什么补偿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的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023-04-12
    207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家庭承包
    家庭承包第一节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第十三条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四条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
    2023-05-03
    117人看过
  • 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指_____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是村、组)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它是中国现阶段农村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在农业生产中农户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承包经营集体的土地和其他大型生产资料(一般做法是将土地等按人口或人劳比例分到农户经营),按照合同规定自主地进行生产和经营。其经营收入除按合同规定上缴一小部分给集体及缴纳国家税金外,全部归于农户。集体作为发包方除进行必要的协调管理和经营某些工副业外,主要是为农户提供生产服务。一、土地流转和土地征收的区别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流转到期后,在土地承包期内使用权仍然属于农民。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
    2023-06-25
    247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承包是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国营农业企业及合作农业企业将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包给农工、农民自行耕种,承包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缴纳农业税和上缴提留。... 更多>

    #土地承包
    相关咨询
    • 土地改革与家庭联产承包有哪些法律区别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4
      土地改革是把土地分给无地少地的农民,土地性质是农民土地私有制。 农村合作化运动是将土改后的农民土地集中合作化,是把农民土地私有制变为集体所有制。 人民公社化运动是土地合作化后的一种高级形式,公有制程度更强了,土地性质依然未发生变化,仍然是集体所有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质上是把公社化时期的高度的土地公有制的一种制度上的倒退,制度上发生变化,但要注意的是土地性质未发生变化依然是集体公有制,只不过农
    • 普通农业承包合同与家庭联产承包合同的区别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9
      在1979年以前农村是人民公社、生产大队(村)生产小队(组)三级所有制。分级核算,自1980年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际就是原有生产队黄了。车马坐价按劳动力平均分配,各家都单干了,到1995年土地承包延长30年这次叫农业承包它的最大特点是;土地按家庭现有人口每个人有一份和劳动力没有关系。自己不能或不愿意耕种可以当地主把土地出租出去
    • 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的区别是?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30
      一是承包方不同。家庭承包的承包方只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而其他方式承包的承包方,既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也可以是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大部分成员同意的外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二是承包的对象不同。家庭承包的土地的对象主要是耕地、林地和草地。其他方式承包的对象,主要是不适宜实行家庭承包的土地,包括“四荒”以及果园、蚕场、养殖水面及其他零星土地。
    • 土地承包与家庭承包该怎样办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8
      第一条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
    • 家庭联产承包的土地房屋面临证迁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31
      安置房的安置对象为征拆迁房屋的农户,没房屋应该是分不到的。r目前各地有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建议申请危房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