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侦查措施有哪些类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1 18:41:01 129 人看过

(1)调查措施。如现场勘查、检验、侦查实验、调查访问、辨认、讯问、询问、通报等。

(2)追缉措施。如追踪、堵截、搜索、守候、通缉等。

(3)强制措施。如拘传、拘留、逮捕、搜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

一、《刑事诉讼法》对于侦查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一十六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第一百一十七条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第一百一十八条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00: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取保候审保证金相关文章
  •  非刑罚性处置措施有哪些类型?
    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包括道德谴责、经济赔偿和行政处罚,针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况。根据《刑法》,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也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包括以下内容:道德谴责(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经济赔偿(赔偿损失)以及行政处罚。根据《刑法》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非 刑 罚 性 处 置 措 施 包 括 哪 些 ?非刑罚性处置措施是指在刑事司法程序中,法院采取的一些非刑罚手段来处理犯罪行为,以达到惩戒犯罪、教育罪犯、保护社会等目的。这些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包括:1. 罚金:法院对罪犯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作为刑罚的一种形式。2. 剥夺政治权利:法院剥夺罪犯的政治权
    2023-09-12
    498人看过
  • 司法机关的侦查措施手段有哪些?
    司法机关的侦查措施手段有哪些?1.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传唤其到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其住处进行讯问。(二)传唤时,应当出示《传唤通知书》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并责令其在《传唤通知书》上签名(盖章)、摁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由其在《传唤通知书》上填写到案时间。(三)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四)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侦查人员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五)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六)讯问的时候,应当认真听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严禁刑讯逼供或者使用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获取供述。(七)讯问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当通知其家长、监护人或
    2023-06-21
    480人看过
  • 知识产权犯罪的侦查措施有哪些
    1、讯问犯罪嫌疑人。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传唤其到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其住处进行讯问。2、询问证人、被害人,侦查人员可以依法询问证人、被害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证人、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3、勘验、检查。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检查。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4、搜查。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及可能隐藏罪犯或犯罪证据的人的人身、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5、扣押物证、书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一、知识产权犯罪处罚如何处罚?1、《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
    2023-03-29
    407人看过
  • 侦查机关强制措施是指哪些
    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拘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拘留: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逮捕: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在一定时间内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并
    2023-04-17
    109人看过
  • 侦查措施中哪些需要见证人?
    侦查措施中哪些需要见证人?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场合应当有见证人或案外专业人士在场1、讯问聋哑人时第一百一十九条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2、解剖死因不明的尸体时第一百二十九条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3、勘验、检查时第一百三十一条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4、搜查时第一百三十七条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第一百三十八条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5、查封、扣押物证、书证第一百四十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
    2023-04-18
    331人看过
  • 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有哪些类型?
    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一、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实施拘传。二、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三、人民法院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l、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协议的。离婚诉讼中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是什么离婚诉讼中对妨害诉讼
    2023-07-22
    317人看过
换一批
#取保候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依照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更多>

    • 什么是技术侦查措施,技术侦察措施有哪些呢?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9
      我们今天就介绍常用的技术侦查7类具体措施: ①电子侦听(麦克风侦听):电子侦听是指通过窃听设备对人与人之间的直接性的口头谈话进行侦听。就有点像那部很火的《窃听风云》。 ②电信监控:电信监控是指通过对各种通信方式的联系进行监控。 ③电子监控:电子监控和电信监控不相同。电子监控主要通过两种手段获取图像讯息。一是进行秘密的拍照与录像二是使用电子设备对侦查相对人进行监视、跟踪、定位。 ④邮件检查:邮件检查
    • 经济犯罪侦查书中一般侦查措施和特殊侦查措施具体是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1
      特殊侦查措施我们在侦办经济犯罪案件中,在一般性侦查措施难以达到侦查目的时,应当采取针对性和专门的侦查措施。(一)技术侦查。在严重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中,公安机关进行秘密调查所采用的科学技术手段。(二)内线侦查。在侦查活动中为掌握犯罪动向,了解犯罪活动情况,及时获取罪证,运用秘密力量接近重大犯罪嫌疑对象开展的特殊性的侦查措施。主要包括:卧底侦查、贴靠侦查、复线侦查等。
    • 技术侦查措施有哪些适用范围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5
      技术侦查措施有哪些适用范围,根据你所提出的问题首先要了解是什么东西,是一种特定的技术手段包括了电子侦听,电话监听涉及了法律。
    • 刑事侦查措施有哪些,有哪些相关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08
      刑事侦查措施有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讯问犯罪嫌疑人、搜查、扣押物证、书证。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 侦查措施有期限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9-30
      1、公安机关冻结存款的期限为6个月,从冻结之日起计算,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29条。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2、公安机关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解除扣押、冻结、退还原主或者邮电机关的期限为3日,从查清之日起计算,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18条。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