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行政主体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4:14:20 392 人看过

行政主体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主体,在以人民法院为主导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的行政诉讼过程中,改变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即行政主体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予以全部或者部分否定的行为。

行政主体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完全改变行为,即被告在诉讼中撤销或完全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二是部分改变行为,即被告部分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判断行政主体是否在诉讼中改变了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主要看四个方面,一是看是否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二是看是否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三是看是否撤消、部分撤消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四是看行政主体是否采取相应的补救、补偿等措施。如果行政主体在行政诉讼中存有以上的一项或多项行为,就应认定行政主体改变了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否则,不应确认行政主体改变了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一、行政主体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原因

(一)行政行为存在瑕疵。囿于一些行政主体的放任、知识欠缺或疏于审验等,行使职权过程中存在程序或实体瑕疵的行为,当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后,行政主体想通过改变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自我纠正,使该行政行为因要件的纠正或补充而成为合法的行政行为且效力得以继续维持。

(二)息诉考虑。行政主体通过改变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仅使行政相对人的合法利益得到保障,而且能够消除其对行政机关的抵触情绪,增进人民群众和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同时由于诉讼过程中行政相对人的积极参与,他们能够在中立方法院的指导下了解相关的法律制度,从而有助于息诉罢访。

(三)现实考虑。现实中,行政主体如果在行政诉讼中败诉,将给该行政单位带来诸多负面影响,一是影响单位形象,行政单位一旦败诉,人们就会夸大事实予以宣传,使广大群众误认为其存在普遍执法不公的现象等;二来单位影响工作,类似的执法必然畏首畏尾,力度与速度都将锐减;三是影响单位领导的政绩,考评名次上不去,上级批评,下级报怨。因此改变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成了大多数行政诉讼被告的战略方针。

(四)社会需要。随着时代的进步、形势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司法救济的期待不断增强,行政争议解决方式的完善与多样化,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行政主体根据不同案情适时适度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对于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增进当事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理解和信任,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主动赔偿或补偿原告的损失,原告同意后申请撤诉。这种处理机制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制度创新,是新形势下解决行政争议的一项有效制度,是实现案结事了,促进官民和谐的必然要求。

二、法院对行政主体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一)审查的路径

1、对初次具体行政行为事实的审查

行政诉讼法要求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事实的审查是进行证据审查,即通过证据审查判断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事实是否正确。对行政行为事实问题的审查坚持合法性的标准,主要审查下列内容,行政主体认定事实所依据的证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证据来源是否合法;收集证据的程序是否合法,举证责任分配是否合法,对事实的定性是否准确等等。审查时把握三个规则,一是禁止主观臆断规则。即行政主体不得依主观臆断的法律事实作为行政行为的依据,并将这种法律事实强加于行政相对人。二是符合证明逻辑规则。即行政主体通过合法收集系列证据,应在遵循证明逻辑的前提下推论出法律事实作为行使行政权的依据。三是主要事实释明规则。即对足以影响行政行为性质,或影响行政机关自由裁量的事实,行政主体在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向行政相对人予以阐明。同时必须注意,认定事实时法院应结合具体行政案件涉及问题的性质,确立灵活的司法审查范围、程度标准,以期达到既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社会效果。

2、对再次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一看改变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具有合理、公正、符合现行决策、附合时宜、合乎有关善良风俗习惯等情形;二看行政主体在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其行使自由裁量权时是否考虑了政策、公益等因素,体现了政策与形势的要求;三看改变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符合公共利益,有利于现代社会存在和发展。

(二)审查必要性

行政诉讼对行政主体而言是法院对行政主体的法律监督制度。在行政法律监督体系中,行政诉讼是一种不可缺少的事后法律监督制度,是国家法律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功能主要是监督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国家组织依法行使职权。人民法院通过对行政案件的审理,发现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律规定、认定违法或事实不清,可以运用国家司法权,撤销违法具体行政行为,或责成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发现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关的人和事违法或有其它瑕疵,还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要求行政机关予以纠正。实践表明,法院通过受理和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判决一些被告败诉,体现了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与制约。被告在诉讼中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属当事人诉讼活动范围之内,理应接受法院监督,以防行政机关用新的具体行政行为与原告示达成妥协,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利益。加大审查力度,保障对行政权力进行的司法监督真正落到实处,而且也能保证行政争议可以得到彻底的解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8: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具体行政行为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主体
    行政诉讼第三人
    行政诉讼主体包括行政原告与行政被告:行政原告是指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被告是指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一、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哪些须征得原告同意才能实施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追加被告人,法院须征得原告同意才能实施。行政诉讼撤诉的条件:1、撤诉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一审)和上诉人(二审)或经他们特别授权的代理人,被告或第三人和被上诉人均不得提出撤诉申请;2、申请撤诉必须基于当事人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出于当事人自愿;3、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规避法律,也不能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简言之,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适用司法程序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
    2023-04-01
    132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主体
    强制执行
    行政案件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行政案件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和有关行政机关运用国家强制力量,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促使当事人履行义务,从而是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活动。特征:1、强制执行的主体包括人民法院和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2、执行申请人或者被申请执行人一方是行政机关;3、强制执行的依据是已经生效的行政裁判法律文书;4、强制执行的目的是实现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主体】执行主体是指在行政诉讼执行中享有权利、义务的各方主体,包括执行机关、执行当事人、执行参与人和执行异议人。1、执行机关。在人民法院维持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而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自行强制执行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力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行执行生效行政裁决所维持的具体行政行为,成为执行机关。在人民法院作为执行机关时,一般由第一审人民法院负责执行。如果第一审人民法院认为情况特殊需要由第二审
    2023-06-06
    282人看过
  • 行政诉讼是否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
    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一、下级法院哪些情形下应停止死刑执行下级法院在下列情形下应停止死刑执行:1、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3、罪犯正在怀孕。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二、交通违法处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吗当事人对交通违法处罚不服,申请复议的,一般不停止处罚。但《行政复议法》的规定,
    2023-03-22
    58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被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是谁
    行政诉讼法被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是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起诉交警队?当事人可以对交警队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如下:当事人对交警队的工作人员的处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对交警队的工作人员的处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二、公民可以起诉教育局吗可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一个行政机关成为其他行政机关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相对人,并认为其他行政机关的
    2023-03-02
    285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被告是行政主体还是行政机关
    行政诉讼的被告是行政机关。根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一、行政复议后怎么起诉当事人对行政处罚部分,申请复议后仍然部分,提起行政诉讼的,要做到以下几点。1,确定管辖的法院。当事人可以到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确定被告比较复杂。(1)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2)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3)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
    2023-02-16
    53人看过
  • 具体行政行为可不可以诉讼
    1、对具体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一、行政行为的特征有哪些1、行政行为原则上自告知之时起发生法律效力,但在附款有规定时自规定之时起生效;受领之时生效和即时生效的规则,是不能成立的。行政行为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的发生时间,一般为告知之时,这是各国行政法上的通行做法。2、它有如下的特征:(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2)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
    2023-02-18
    377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概念为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相应职权,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就特定的事项,作出有关该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1、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或有一定行政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或者... 更多>

    #具体行政行为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中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行政案件的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首先,行政机关应当书面通知法院。其次,如果原告满意,一般会提出撤诉。如果原告不满意,法院应继续审理原行政行为。此时,行政行为合法的,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违法的,作出确认违法的判决。如果原告对被告作出的新的行政行为不服,法院应对新的行政行为进行审理。原告起诉被告不作为,在诉讼中被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的,参照上述规定处理。
    • 法院对行政主体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28
      行政主体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完全改变行为,即被告在诉讼中撤销或完全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二是部分改变行为,即被告部分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主体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原因: (一)息诉考虑; (二)行政行为存在瑕疵; (三)现实考虑; (四)社会需要。
    • 如何撤诉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2
      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作出确认其违法的判决;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被诉行政机关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条件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2
      具体行政行为一旦被诉,作为行政诉讼的审理对象,它应当是确定的,不容被告随意改变,所以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不允许被诉行政机关任意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不过,为给被诉行政机关提供主动纠正错误的机会和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我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允许被诉行政机关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并对因被诉行政机关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而引起的程序变化作出了以下规定: 1、被诉行政机关既可以在第一审期间也可以在第二审期间
    • 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应该如何处理?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9
      如果合法,会判决原告驳回诉讼请求(不会再判维持了,因为原行为已经被取代)如果不合法,判决违法(不会撤销,原行为已改变没有东西可以撤了)如果你是原告对新行为还不满意的话,可以在本诉中一并告新行为,法院可以一并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