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终止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
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二、未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没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从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超过一个月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赔偿标准是按劳动者的月工资的二倍来计算的,但单位最多赔偿不超过十一个月的每月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未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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