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军事通讯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19:12:37 242 人看过

对损害地方公用电信等公共设施的行为,规定无论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对于损害军事通信等军事设施的行为却规定只有故意才承担刑事责任。

一、到底怎样才构成故意伤害罪

认定怎样才是故意伤害罪,需要从立案标准和构成要件入手分析。

(一)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

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当立案。故意伤害他人,只有达法定的轻伤及其以上损害时,才构成本罪,予以立案。

(二)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例如,军人战时自伤,以逃避履行军事义务的,应按刑法第434条追究刑事责任。

3、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轻伤还是故意重伤。

4、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二、故意伤害构成刑事犯罪的条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例如,军人战时自伤,以逃避履行军事义务的,应按本法第434条追究刑事责任。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前者如拳打脚踢、刀砍枪击、棒打石砸、火烧水烫等;后者则如负有保护幼儿责任的保姆不负责任,见幼儿拿刀往身上乱戳仍然不管,结果幼儿将自己眼睛刺瞎的行为,就可构成本罪。既可以由自己实施,又可以利用他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实施,还可以利用驯养的动物如毒蛇、狼犬等实施。既可以针对人身的外表,造成外部组织的残缺或容貌的毁坏,又可以针对人体的内部,造成内部组织、器官的破坏,妨碍其正常的功能活动。总之,无论是直接由本人实施还是间接实施,亦无论是针对何种部位,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只要出于故意,能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伤害,即可构成本罪。

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

如果某种致伤行为为法律所允许,就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正当防卫造成伤害而未过当的,医生对病人截肢治病等。经被害人同意的伤害,是否合法,要做具体分析。如果被害人的同意是为了达到危害社会的目的,这种同意不能排除伤害行为的非法性;如果这种同意是为了有益于社会的目的、则可以排除他人伤害行为的非法性。对于具有激烈对抗性体育运动项目中发生的伤害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也应作具体分析。如果这种致伤动作本身为该项运动项目的规则所允许,这种伤害一般不能认为具有刑法上的非法性。如在足球比赛时,依据“合理冲撞规则”所实施而引起伤害的动作,一般不认为是伤害罪:如果比赛中动作粗鲁,明显违反规则要求,具有伤害他人身体故意的,也应按故意伤害罪论处。

3、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本罪

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则不能以本罪论处。伤害结果其表现可多种多样,有的是破坏了他人组织的完整性,如咬去鼻子、砍断手脚;有的是损害了他人器官的正常功能,如听觉、视觉、味觉丧失,精神失常等。但就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言,则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所谓轻伤,是指由于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鉴定应当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所谓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丧失听、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以及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损害的伤害。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故意轻伤的犯罪还存在犯罪未遂问题。但对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例如企图严重毁容,并已着手实施的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使未造成任何实际伤害,也应按故意重伤罪(未遂)定罪量刑。

在故意伤害致死情况下,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混合罪过形式,即同时具有伤害故意和致人死亡的过失,这是区别故意伤害致死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同过失致人死亡的主要标志。

三、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条件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不满18周岁不能成为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只能构成法定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一个量刑情节。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故意轻伤的犯罪还存在犯罪未遂问题。但对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例如企图严重毁容,并已着手实施的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使未造成任何实际伤害,也应按故意重伤罪(未遂)定罪量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例如,军人战时自伤,以逃避履行军事义务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34条追究刑事责任。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0: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文章
  • 收买军事机密是什么罪
    一、什么叫军事机密所有跟军事有关的消息、资讯、事件、数据等都是军事机密。只是军事机密分为很多级别,普通的可以从电视、报纸等媒体就可以获得。级别越高越是敌对势力想知道的,对国家安全越重要。新版《保密条例》调整了军事秘密的基本范围,针对定密解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增加了定密责任人制度和解密审核、复核制度;适应军队信息化建设需要,增加了涉密信息系统建设与使用,国际联网和移动电话使用等方面的保密要求。根据工作实际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了泄密案件查处工作;着眼建立职责清晰,协调配合的保密工作机制,明确了保密委员会以及军队人员,各级领导和业务部门在保密方面的职责。二、收买军事机密是什么罪?收买军事机密其实就是非法获取军事机密方式的一种。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是指违反保守国家军事秘密法规,利用职务之便或以非法手段,非法获取有关国家军事秘密的情况、文件、资料和实物等行为。收买军事秘密,是指军职人员以金钱或财物为
    2023-06-11
    381人看过
  • 什么是过失损坏军事设施通信设施罪
    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军事通信罪是指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和军事通信罪。犯本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从重处罚战时犯本罪。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什么是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的行为,并且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危险;(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破坏行为足以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的危险,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险的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
    2023-08-09
    54人看过
  • 交通事故怎么资讯
    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流程1、凡需要鉴定事故车辆及其他检材,由办案人在案发72小时内,按规定项目认真填写委托书,并由办案人亲自送到鉴定大厅技术科登记,对需要做车辆、物品及人员的司法鉴定的事故,必须由办案人及双方当事人三方同时到场,并签字方可生效,缺一不予受理检验。2、对拒绝到场的当一人或一方拒绝签字的,办案民警写出情况说明,报大队领导、主管事故科长签字。如车辆只做痕检、安检,到事故鉴定中心直接交费,找当日值日班工程师检车。一、交通事故必须做酒精测试吗?按照交管部门的规定,以下8种情况必须检验体内酒精含量:(一)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二)是发生交通事故致人重伤的;(三)是发生交通事故致伤三人以上的;(四)是发生交通事故有恶劣影响的;(五)是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有酒后驾车嫌疑的;(六)是发生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怀疑或指控另一方当事人饮酒的;(七)是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擅自离开现场并在24
    2023-03-06
    189人看过
  • 什么是刑讯逼供罪,刑讯逼供罪的认定,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什么是刑讯逼供罪?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1979年刑法典也规定了刑讯逼供罪,旨在惩治和预防司法实践中的刑讯逼供现象。我国刑法典第136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国家工作人员对人犯实行刑讯逼供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肉刑致人伤残的,以伤害罪从重论处。”修订后的1997年刑法典则对本罪的罪状及法条结构作了重大修改,第247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二、刑讯逼供罪的认定刑讯逼供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身体造成某种损害,严重的还可能致人伤残甚至死亡。这就与故意伤害的危害后果有相似之处,依本条规定,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本法第234条关于故意伤害罪、第232条关于故意杀人罪的规
    2023-02-24
    474人看过
  • 刑讯逼供罪是指什么,刑讯逼供罪如何认定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刑讯逼供罪如何认定1、本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刑讯逼供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身体造成某种损害,严重的还可能致人伤残甚至死亡。这就与故意伤害的危害后果有相似之处,依本条规定,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本法第234条关于故意伤害罪、第232条关于故意杀人罪的规定,从重处罚。区别本罪与伤害罪的界限时应注意:(1)犯罪目的不同。本罪的行为人是以逼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为目的,故意伤害罪的行为人是以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为目的,这是两者最本质的区别。(2)犯罪条件不同。本罪是行为人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实施的,而伤害罪一般不是在特定条件下实施的。(3)侵害的对象不同。本罪侵害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故意伤害罪侵害的对象可以是任何公民,不仅限于犯罪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4)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定的司法工作人员,即依法负
    2023-06-03
    355人看过
  • 刑讯逼供罪是什么罪的客观表现,刑讯逼供罪判
    刑警强迫罪行是指司法人员对嫌疑犯。被告人使用肉刑或变相肉刑,强迫供词的行为。触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障碍.死亡的,按照法律规定重罚。有以下7种行为之一,构成刑事通报罪:1、为了泄露愤怒报复的个人动机进行刑事通报的2、多次强迫很多人进行刑事通报,多次教导不会产生不良影响的3、刑事通报手段残忍,产生不良影响的4、刑事通报导致不正当事件的5、刑事通报导致精神异常或自杀的6、刑事通报导致其他严重后果的7、授予.指示.强迫他人进行刑事通报。刑讯逼供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刑讯逼供罪的立案标准如下:1、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2、致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3、造成冤、假、错案的;4、三次以上或者对三人以上进行刑讯逼供的;5、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供述的行为。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
    2023-08-18
    155人看过
  • 军事通信事故罪行的刑罚及其量刑标准是什么?
    过失损害军事通信罪的量刑标准是:一、过失损害军事通信,造成重要军事通信中断或者严重障碍的,属于规定的严重后果,以过失损害军事通信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过失损坏军事通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定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造成重要军事通信中断或严重障碍,严重影响部队完成作战任务或造成部队作战损失的;2、军队执行抢险救灾、军事演习或处理突发事件的通信中断或严重障碍,延误军队行动,造成3人以上死亡、10人以上重伤或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3、其他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况。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客观表现是什么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破坏,即毁灭和损坏,是指使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全部或部分地丧失其正常功能。过失,即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的严重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
    2023-07-10
    222人看过
  • 军嫂与他人通奸的罪名是什么?
    和军嫂偷情构成破坏军婚罪(刑法第259条第1款)。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刑法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破坏军婚罪,是仅存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种通奸罪,主要是对非军人和军人配偶间发生的外遇进行判刑,但是如果是两个军人之间的奸情,在他们配偶都不是军人的情况下,则不构成破坏军婚罪。军婚,是与现役军人形成婚姻关系的婚姻。军婚,受到国家法律重点保护,破坏现役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应受到刑法的严厉打击。现役军人,是指有军籍的,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的官兵。军嫂怎么离婚其一、协议离婚:一、由军人提出离婚申请;二、相关政治机关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三、双方到户籍
    2023-07-11
    281人看过
  • 什么是军事秘密非法获取罪?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是指违反保守国家军事秘密法规,利用职务之便或以非法手段,非法获取有关国家军事秘密的情况、文件、资料和实物等行为。此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说明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事秘密的安全。我军《内务条令》和《保密条例》都规定了军人必须遵守的保密守则,如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带的秘密不带,不在私人书信中涉及秘密,不用普遍邮电传递秘密和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等。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保密规定,使军事秘密被无关人员知悉,危及军事秘密的安全,对国防和军队安全与利益将造成严重危害。本法第398条虽然己规定了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但鉴于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侵害的客体是军事秘密的安全,犯罪主体又是军人,为了加强对军事秘密的特别保护,所以又专门规定了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
    2023-07-23
    52人看过
  • 什么是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本罪只能由军人构成,非军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的,构成妨害公务罪;另外,必须是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才构成本罪,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不构成本罪。犯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战时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2023-06-11
    302人看过
  •  什么是擅离玩忽军事纪律罪?
    擅离职守和玩忽职守是工作人员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包括擅离职守罪和玩忽职守罪。擅离职守罪会导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严重后果处三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战时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滥用职权罪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七条规定。擅离职守和玩忽职守是指工作人员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这种行为包括擅离职守罪和玩忽职守罪。通常犯擅离职守罪的,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导致特别严重的后果,处三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战时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七条规定,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滥 用 职 权 罪 如 何 认 定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之便,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在认定滥用
    2023-09-02
    308人看过
  • 通讯网络诈骗是什么意思?
    一、通讯网络诈骗是什么意思?通讯网络诈骗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1、冒充亲友请求“汇钱救急”冒充亲人或朋友给你发短信,谎称其犯罪被抓、生病或车祸住院、甚至遭绑架等,要求汇钱到指定账户救急。2、冒充“公检法”调查冒充公检法机关“怀疑你涉嫌洗黑钱”;冒充社保局“通知你社保账户有问题”;冒充电话局“提醒又欠费了,请及时查询并将账户绑定以方便缴费”。以各种手段先将你吓住,再通过犯罪团伙成员间的分工、角色扮演,将你的电话层层转给一个“办案人员”,而办案人员会提供一个所谓安全账户,让你把钱打进去后以证清白。3、QQ盗号诈骗分子通过网络技术手段,首先窃取他人QQ号、微信、微博账号,而后在好友名单里物色诈骗对象,再冒充该号主人,以各种理由提出借钱、汇款等要求,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或到银行汇款等方式进
    2023-06-02
    132人看过
  • 破坏军事通信罪判刑后减刑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军事通信包含的范
    2023-08-18
    483人看过
  • 破坏通讯设施罪刑事判决书
    刑事判决书(2015)南刑初字第182号公诉机关:南乐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xxx。因涉嫌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2015年6月20日被南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3日被取保候审。辩护人:xxx,**长庚律师事务所律师。南乐县人民检察院以南检公诉刑诉(2015)15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xxx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于2015年9月2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11月1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蔡某某、安某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xxx及其辩护人xxx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6月19日10时,被告人xxx用铁锹将南乐县老北环路路北xx汽修厂门前庄基地上正在使用中的xx通信光缆铲断5根(光纤240芯),并阻止xx公司维修人员进行抢修,造成周边xx用户通信中断达38小时,受损用户数达3000余户。为证明上述事实,公诉机
    2023-06-01
    326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刑事责任年龄
    相关咨询
    • 什么是破坏军事设施罪,破坏军事装备罪与军事通信罪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09
      (1)客体要件。本罪侵权的客体是国防建设秩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设备和器材是重要的国防资产,是部队战斗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防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国国防法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损害和侵占国防资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也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组织和公民都有义务保护军事设施,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破坏,危害军事设施。故意毁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行为、违反防卫法规
    • 行为损坏军事通信是什么罪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9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建设秩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设备和器材是重要的资产,是部队战斗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武器装备、军事设施
    • 什么是破坏军事通信罪,破坏军事通信罪处罚标准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09
      根据《刑法》第369条的规定,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应立案。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者实施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本罪,必须立案追究。
    • 什么是讯问(审讯)犯罪嫌疑人?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9-29
      讯问(审讯)犯罪嫌疑人的概念和意义讯问(审讯)犯罪嫌疑人,是指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以言词方式向犯罪嫌疑人查问案件事实的一种侦查行为。讯问(审讯)犯罪嫌疑人,一方面有利于查明犯罪事实,扩大收集证据的线索,发现新的犯罪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分子;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听取犯罪嫌疑人的申辩,保证无罪的人和其他依法不应追究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 什么是刑讯滋事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3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