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风险分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08:43:25 166 人看过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风险分析

(一)应收账款债务人的偿付风险

如果应收账款债务人资信状况恶化,在应收账款到期后丧失偿付能力,将使质权人的担保权益悬空,质权难以实现。

(二)应收账款债权虚假的风险

应收账款债权存在虚假的风险包括:一是出质人欺诈,以根本不存在的应收账款出质;二是转移账款,出质人收取了应收账款付款人清偿的债务,但没有提存或提前向融资银行还款而是挪作它用;三是应收账款清偿后仍出质,原来的应收账款在出质前已经清偿,但是出质人未下账,或以其他应收账款数据冒充出质,属于应收账款嗣后不存在。

(三)应收账款价值难以确定的风险

应收账款的具体价值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业务实践中应防范应收账款价值虚高的风险:一是出质人或出质人与应收账款债务人合谋虚报应收账款价格,使其超过或者远超过合同或实际应付的价格;二是货物折扣销售,且出库价与返还折扣双条线记账,使账务上的应收账款与最终实际应付价不一致,但出质人故意隐瞒。不论哪种情形,出质价格均高于实际应付价格,第二还款来源价值可能不足。

(四)应收账款的时效性风险

用于设定质押的应收账款债权作为合同债权需受诉讼时效约束,过诉讼时效的将成为自然债权,丧失胜诉权,得不到法院保护或支持。在贷款未清偿前,如出质人不行使或怠于行使时效权利,将可能使合同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成为自然债权,除非应收账款债务人自愿履行,贷款银行不可能从应收账款债务人那里获得清偿,使质押担保失去意义,因此应防范应收账款时效性风险。

(五)应收账款来源已抵押的风险

如果应收账款来源已设抵押,因抵押物的转让需经抵押权人的同意,否则抵押权对抵押物有追及效力,易导致应收账款落空,影响应收账款质押的实现。例如:企业将库存的原料或产成品为其他债权人办理了抵押,除非在前的抵押权人以书面方式放弃优先受偿权,若银行以其对应的销售收入作为应收账款质押标的就存在风险。

风险防范对策及建议

(一)强化贷前调查,防范信用风险

1、严格客户准入。应收账款质押仅是第一还款来源的补充和风险缓释,一旦客户第一还款来源出现问题,就容易形成贷款风险。因此,贷前调查应更多关注第一还款来源,同时,还需对应收账款债务人的经济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等级、信誉等进行认真审核评估。

2、严格应收账款审核。一是尽量选择《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明确的应收账款品种,对于不在《办法》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应谨慎对待;二是关注企业应收账款的账龄、占比、周转率、平均收回期等指标,在综合考虑用信人的资信状况、偿债能力,信贷业务的期限、风险度,质权实现难易程度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应收账款质押率;三是在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时,通过收集留存企业销售合同的原件、卖方企业的发货单、买方企业的收货单及货物验收合格入库的证明等企业真实交易的情况,最大限度地保证办理质押的应收账款均为企业的真实交易。

(二)规范业务操作,防范操作风险

1、规范签订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在贷前调查的基础上,依法在借款合同、质押合同中明确约定风险防范措施。应针对应收账款质押的特点,在合同中加入特定条款。另外,在签订合同时还要注意应收账款和贷款期限的差异问题,尽量使应收账款的到期日早于或等于借款合同的还款日等。

2、规范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登记。根据《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由质权人办理,登记内容由登记当事人自行录入,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由发起登记的主体负责。同时,由于登记应收账款质押业务不要求提交质押合同,仅要求登记质权人、出质人、质押物等信息,因此在质押登记时应正确录入出质人、质权人的相关信息,对用于质押的应收账款情况清楚地进行界定,在“质押财产描述”一栏,尽量对应收账款进行详尽的描述,如清楚登记应收账款基础合同的总价款、履行期限、支付方式、债务人的基本情况、收费项目等要素。

(三)强化贷后监管,确保债权实现

1、设立应收账款回款专户。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可以要求出质人在贷款银行处设立应收账款回款账户,要求应收账款债务人将相关款项支付到上述回款账户,来防范出质人在应收账款回款后不用来还款而挪作他用的风险。同时可以和出质人约定,在贷款未偿还前,应收账款在贷款额度内不得转出或保持一定的份额,来确保质权担保足值。

2、加强贷后动态监控。银行应加强贷后动态监控,监督出质人与其债务人的业务往来,了解出质人、应收账款债务人财务变化状况,重点关注应收账款的变动情况。如果出质人擅自转让、恶意减免出质应收账款的,银行应及时要求其停止不当行为并向法院诉讼行使撤销权或要求其提前清偿贷款。总之,一旦质押应收账款出现坏账或其他减损情况,银行应尽快与出质人、应收账款债务人协商,要求补充提供担保或尽早采取措施以实现质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6日 22: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应收账款质押相关文章
  • 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五
    应收账款质押
    九、如果除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外,债务人对乙方还负有其他到期债务,乙方有权划收债务人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开立的账户中的人民币或其他币种的款项首先用于清偿任何一笔到期债务,甲方的担保责任不因此发生任何减免。第九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1.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2.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3.要求甲方赔偿损失;4.处分质押应收账款;5.要求应收账款付款人直接向乙方付款;6.法律许可的其他救济措施。二、如果因甲方原因导致质权未有效设立,或者导致质押应收账款价值减少,或者导致乙方未及时且充分实现质权,且甲方与债务人不是同一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对担保的债务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第十条其他条款一、费用承担与本合同及质押应收账款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置、登记、公证、保险、估价、拍卖等费用
    2023-06-08
    324人看过
  • 农信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探索
    深远的影响。农信社要在创新中求发展,如何在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这一领域寻找一席之地,如何正确处理开拓新业务与防范信贷风险的关系,值得农信社金融从业人员思索。作为担保物权的新生事物,在实际工作中定会出现一些风险和争议,笔者在这里做一些粗浅的探讨。应收账款和应收账款质押的概念。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应收账款质押是以出质人现有的或未来所有的债权为质物的一种质押贷款方式。质押应收账款的权利范围。按人民银行公布的登记办法规定,可以质押的应收账款包括以下权利:一是销售产生的债权,包括销售货物,供应水、电、气、暖,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等。二是出租产生的债权,包括出租动产或不动产。三是提供服务产生的债权。四是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不动产收费权。五是提供贷款或其他信
    2023-06-08
    334人看过
  • 应收账款质押要哪些材料,应收帐款质押的设立程序
    一、应收账款质押要哪些材料1、申请人和担保人各自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如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公司)章程、《贷款卡》;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书和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三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月度财务报表;4、抵(质)押物清单、产权证明(原件)和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或保证人愿意提供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5、表明真实贸易背景的经济合同和相关单据;6、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决议书;7、明确付款金额、方式与期限的应收账款证实书。二、应收帐款质押的设立程序1、以应收帐款出质的,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五条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根据《民法典》第440条及446条有关
    2024-01-10
    468人看过
  • 企业应收账款的风险,企业应收账款应如何转让?
    一、企业应收账款的风险企业应收账款是企业因销售产品而产生的短期债权,是企业向客户提供的一种商业信用。应收账款在扩大销路、增加销售收入的同时也形成了应收账款风险,应收账款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应收账款占有流动资金数额大,加剧了企业周转资金不足的困难。企业在赊销产品时,发出存货,货款却不能同时收回,而企业对逾期不还款的客户不能采取相应措施,致使企业流动资金被大量占用,长此以往必将影响企业流动资金的周转,使企业货币资金短缺,从而影响企业的正常开支和正常生产经营。(二)应收账款增加了企业现金流出的损失。从赊销的账务处理可以看出赊销虽然使企业产生了较多的收入,增加了利润,但没使企业的现金流入增加,反而使企业不得不垫付资金来缴纳各种税金和支付费用,加速了企业的现金流出。(三)应收账款增加了企业资金机会成本损失。一方面,被应收账款占用的资金,客观上要求在经营中加速周转,得到回报,但由于应收账款
    2023-03-03
    382人看过
  • 如何用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是什么意思
    一、如何用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是什么意思当事人决定用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的意思是一种权利质押,是指以所有权之外的财产权为标的物而设定的质押。用于质押的应收账款必须具备以下特征:1.可转让性,即用于设立质押的应收账款必须是依照法律和当事人约定允许转让的。2.特定性,即用于设立质押的应收账款的有关要素,包括金额、期限、支付方式、债务人的名称和地址、产生应收账款的基础合同、基础合同的履行程度等必须明确、具体和固定化。3.时效性,即用于设定质押的应收账款债权必须尚未超过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超过,便意味着债权人的债权从法律权利已蜕变为一种自然权利。二、股东质押股权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吗股权质押需要其他股东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股权而不受限制(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不
    2023-04-25
    413人看过
  • 应收账款质押的法律解读
    一、应收账款质押的概念与特性(一)应收账款的界定在《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九编中,应收账款被界定为:对任何售出或租出的货物或对提供的服务收取付款的权利,只要此种权利未由票据或动产契据作为证明,而不论其是否已通过履行义务而获得。以其为蓝本设计的各个国际示范法中也多借鉴这个概念,如《美洲国家组织动产担保交易示范法》中将应收账款定义为:担保债务人所享有的向第三人主张或向第三人收取现在或未来到期的金钱付款的权利(可能基于合同,也可来自合同之外)。在现代应收账款融资实践中,一般将应收账款定义为“金钱债务形式的、不以流通票据为证的一种无形资产”,包括“现有应收账”、“未挣得应收账款”和“未来应收账款”。[1]在我国,应收账款更多的是作为会计学的概念在实务中使用。它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客户或接受劳务的客户收取的款项或代垫的运杂费等。[2]应收账款的发生是企业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
    2023-06-13
    500人看过
  • 应收账款作为质押的规定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一、股权出质可以变更股东吗?股权出质能办股东变更,但是需要经质权人同意。《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五条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二、民法典中质押的股票能否转让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除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外,质押的股票不能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6-26
    73人看过
  • 仓单质押贷款业务的风险
    质押物风险包括质押物市值波动风险和质押物缺失风险。质押物市值波动风险是指在标准仓单质押期间,由于标准仓单的市值下跌而使银行可能面临质押物不足额的风险。为防范质押物市值波动风险,银行应当建立质押仓单的市值变动情况日监测,以防范仓单市值下跌风险,确保银行信贷资金安全。质押物缺失风险包括两层含义:一是质押期间发生标准仓单遗失或出质人恶意挂失等情况,将使银行面临质押无效的风险;二是货物仓储保管不善给标准仓单持有人造成损失的风险。因交割仓库保管不善,造成标准仓单持有人损失的情况,有两种解决方法:一是交割仓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期货交易所承担连带责任,期货交易所的连带责任主要是指其应当承担保证履约的责任,即期货交易所为进行期货实物交割的双方承担履约担保责任;二是期货交易所通常要求指定交割仓库必须对保管的期货商品投全额财产保险,一旦发生意外,造成任何损失,可由保险公司赔偿。一、贷款程序1、签定认购书:客户
    2023-02-13
    464人看过
  • 应收账款质押的业务要求
    1、质权人及出质人要以书面形式告知应收账款的债务人,并取得电函、挂号信等书面回执作为质押合同附件。2、由于应收账款作为普通债权没有物化的书面记载来固定化作为权利凭证,质权人对于质物主张质权的依据主要依靠上述要素来予以明确。因此,对质押合同关于用于质押的应收账款的描述,作出尽可能详尽的描述要求,且对应收账款的实际价值作出客观评估。企业的销售合同、各种产权的许可证及交通设施的收费许可证的详细内容必须列入质押合同,并对质物的真实性进行实质性审查。3、应收账款质权是以一种请求权担保另一种请求权的实现,质押担保中质权人的债权能否实现,最终依赖于应收账款债务人的履行能力即其全部责任财产的多少,因此,选择应收账款的债务人应为一些资金雄厚的企业,实现较为可靠的优良应收账款,要掌握债务人的详细情况,准确评定信用程度。4、应收账款项下的产品己发出并由购买方验收合格;购买方资金实力较强,无不良信用记录;付款方确
    2023-03-20
    280人看过
  • 对应收账款的分析有哪些
    应收账款与企业的经济环境和内部管理都有密切的关系。通过对应收账款的结构分析,对应收账款占企业流动资产的比重进行测度,我们可以发现企业外部环境以及内部管理、经营策略方面的变化线索。趋势分析也是同样重要,不断增加的应收账款,特别是当其增幅显著高于营业收入的时候,则往往意味着其产品的销售已经钝化,需要依靠提供过量的信用来维持。(一)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二)应收账款账龄分析(三)应收账款主要客户分布分析(四)利用应收账款操纵利润行为“揭秘”(五)应收账款分析小结应收账款是企业因销售产品、材料、提供劳务等经济活动而应向购货方、接收劳务的单位或个人收取的款项。形成应收账款的直接原因是赊销。因为应收账款直接与企业的现金流量相关,会影响到企业的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的进行,同时应收账款作为企业的资产,有坏账成本、机会成本和管理成本等,所以,除了按正常指标分析应收账款(有关应收账款的指标分析在本书的第8章8.5
    2023-06-12
    368人看过
  • 应收账款质押提供资料
    应收账款质押
    1、申请人和担保人各自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如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公司)章程、《贷款卡》;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书和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三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月度财务报表;4、抵(质)押物清单、产权证明(原件)和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或保证人愿意提供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5、表明真实贸易背景的经济合同和相关单据6、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决议书7、明确付款金额、方式与期限的应收账款证实书
    2023-06-05
    482人看过
  • 什么保单质押贷款风险
    保单质押贷款是指投保客户在不影响其投保权益的前提下,以具有一定现金价值且未到给付期的人寿保险单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融通资金的一种贷款方式。从质权设置的角度看,保单是一种债权凭证,以保单设定质押,其性质为债权质押,即以一种债权担保另一种债权,寿险保单质押与其他质押物如国债、存单一样具有流动性强的特点,其风险系数几乎为零。因此寿险保单质押贷款是一种比较安全的融资方式。然而从风险形态考察,保单质押贷款除可能出现违约风险即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届满不能按合同履约偿还贷款本息所带来的风险之外,还有可能面临一些比较特殊的风险。因此有必要对保单质押贷款的风险成因进行一定的探讨,以规范保单质押贷款业务,实现银保双赢。
    2023-04-26
    78人看过
  • 完善应收账款质押制度
    应收账款质押
    目前,监管部门对应收账款质押未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应收账款质押准入、操作流程没有相应规定,建议尽快出台相应制度办法。在质押登记环节,应明确应收账款质押的登记效力。应明确在出质债权的基础合同发生变更情况下,登记质权的效力能否及时进行变更。一旦出现错误登记、虚假登记、违规登记时,银行应明确相关方的法律责任。一、债权可以做质押吗债权可以质押。债权作为一种财产性权利,可以质押。我国民法规定,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可以进行质押。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质押担保的法律风险主要有哪些1、权利质押标的范围限制的法律风险权利质押的标的应当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权利,没有财产内容的权利是不可让与、不能担保债权的清偿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选择出质的权利规定在民法典:(
    2023-06-26
    52人看过
  • 应收账款产生原因分析
    本文为您提供关于应收账款的相关法律问题,对应收账款产生原因进行详细解读。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业务,上海讨债公司应向购货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是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债权。主要包括企业出售产品、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应向有关债务人收取的价款及代购货方垫付的运杂费等。应收账款的产生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由于用户的付款周期较长,导致相应的经销商对企业付款拖延;二是由于经销商自己的资金周转出现困难,也会影响到对企业的付款;三是由于企业对库存产品急于销售,在经销商的层面就出现了供大于求的局面,经销商自然也要视产品的销售和回款状况来平衡对企业的付款;第四点也是最严重的一个原因就是经销商的恶意拖欠,即某些实力不是很强的经销商基本上都是靠企业的授信来维持公司的运转,一旦出现资金问题,就会出现严重的拖欠,到一定程度时,应收就变成了坏账。
    2023-06-08
    319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应收账款质押是指生产型企业以其销售形成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的授信,即银行应供应商要求,以贷款方式承购供应商的应收账款,并由供应商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债权转移后,银行负责应收账款管理和债权回收。... 更多>

    #应收账款质押
    相关咨询
    • 怎样防范计划内的应收账款质押风险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20
      1、控制质押应收账款准入条件 (1)尽量选择《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明确的应收账款品种,对于不在《办法》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应谨慎对待; (2)选择接受资信与实力较强的应收账款债务人。 (3)选择合同及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健全的出质人。 2、审核应收账款的真实性 应该要求拟提供应收账款质押的企业提供合同的原件,以明确应收账款形成的基础合同关系,清楚合同价款、付款时间、支付方式、应收账款债务人的名称和地址
    • 银监会贷款风险分析及目标分析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12
      贷款风险性分析。贷款风险性分析是指贷款风险度评估。是从债权人的角度出发,从贷款方式的选择和贷款对象的选择两个方面,综合考虑对信贷资产风险度的影响。贷款风险度由贷款方式对信贷资产安全的影响系数(即贷款方式风险系数)、贷款对象对信贷资产安全的影响系数(即企业信用等级变换系数)和项目本身对信贷资产安全的影响系数(即项目信用等级系数)决定。计算公式为:贷款风险度=贷款方式风险系数×[企业信用等级变换系数×
    • 怎么规避质押贷款的风险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0-06
      针对导致第三方存单质押贷款风险不断积聚并爆发的原因,本文提出以下防范建议: 1、商业银行应当明确定位,不能盲目追求业务扩张而忽视风险的存在。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银行应当注重提升自身创新能力,通过产品创新寻找利润增长点,不能完全依靠同质化竞争抢占市场,在扩大规模的同时背上沉重的风险包袱。 2、应加强对商业银行,特别是中小商业银行的外部监管。银监会应当提高对中小银行监管的重视程度。第三方审计机构要
    • 质押中的应收账款指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23
      在法律上,应收账款是一种债权,应收账款质押是一种权利质押。
    • 应收账款应该怎样样质押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7-05
      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以应收账款质押,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据此,应收账款质押以在法定机构办理登记为生效要件,否则,即使当事人签署了应收账款质押的书面合同,也不能产生质押担保的法律效力,不能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