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障农民工的工伤权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20:04:30 318 人看过

发生工伤以后,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去当地的社保部门去做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所需要的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农民工受工伤如何维权

农民工受工伤,维权的方式:用人单位逾期未申请的情况下,职工及其近亲属可以在发生事故之日起的一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若用人单位未依法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费用,单位不支付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2日 17: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农民工相关文章
  • 保障农民工公伤赔偿权益
    伤残津贴的标准为一等伤残赔偿24个月工资,二等22个月工资,三等20个月工资,四等18个月工资。伤残等级评定后,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人的,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一级工资的90%;二级工资的85%;三级工资的80%;四级工资的75%。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实际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农民工死亡赔偿标准各地标准不一样,和他有没有需要抚养的人也有很大关系。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
    2023-07-01
    139人看过
  • 如何保障临时工的工伤权益
    临时工在厂里发生工伤事故,首先应在30日内向当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如果经过工伤鉴定,被认定为工伤的话,用人单位应当负责,支付一定的医疗费以及工资。双方应事先进行协商,若双方就工伤赔偿无法达成一致,协议不成时,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受到工伤的劳动者应采取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切不可采用过激的方式。临时工工伤赔偿标准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该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3、根据不同的伤残
    2023-06-30
    372人看过
  • 农民工的权益保障有哪些
    一、什么是农民工所谓“农民工”,实际是指“身在城市从事非农业工作的农业户口的工人”。当今媒体对农民工存在一定的误解,以为农民工就是搞建筑的。其实大错特错。因为从农村来到城里打工有各行各业,有些白领也是农业户口,只是他们学历高一点从事白领工作。有些总经理也是农村来的,还没落户也叫"农民工";所以农民工这个称号应该取消。应该把“农民工”这个称号改为“一线工人”。我们应该关注的不是农民工,而是那些拿着最低收入从事生产一线的工人。他们加班加点拿着最低的工资从事最累的活。一切从事生产一线的工人他们值得我们去关注。二、农民工的权益保障(一)拖欠工资状况继续改善外出受雇农民工,被雇主或单位拖欠工资的占0.5%,比上年下降了0.3个百分点。建筑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占1.5%,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从近几年调查数据看,被雇主或单位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例逐年下降,解决和遏制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取
    2023-04-29
    460人看过
  • 农民工的权益保障有哪些
    一、什么是农民工所谓“农民工”,实际是指“身在城市从事非农业工作的农业户口的工人”。当今媒体对农民工存在一定的误解,以为农民工就是搞建筑的。其实大错特错。因为从农村来到城里打工有各行各业,有些白领也是农业户口,只是他们学历高一点从事白领工作。有些总经理也是农村来的,还没落户也叫"农民工";所以农民工这个称号应该取消。应该把“农民工”这个称号改为“一线工人”。我们应该关注的不是农民工,而是那些拿着最低收入从事生产一线的工人。他们加班加点拿着最低的工资从事最累的活。一切从事生产一线的工人他们值得我们去关注。二、农民工的权益保障(一)拖欠工资状况继续改善外出受雇农民工,被雇主或单位拖欠工资的占0.5%,比上年下降了0.3个百分点。建筑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占1.5%,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从近几年调查数据看,被雇主或单位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例逐年下降,解决和遏制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取
    2023-04-14
    392人看过
  • 农民工的权益保障有哪些
    农民工的权益保障有哪些一、什么是农民工所谓“农民工”,实际是指“身在城市从事非农业工作的农业户口的工人”。当今媒体对农民工存在一定的误解,以为农民工就是搞建筑的。其实大错特错。因为从农村来到城里打工有各行各业,有些白领也是农业户口,只是他们学历高一点从事白领工作。有些总经理也是农村来的,还没落户也叫"农民工";所以农民工这个称号应该取消。应该把“农民工”这个称号改为“一线工人”。我们应该关注的不是农民工,而是那些拿着最低收入从事生产一线的工人。他们加班加点拿着最低的工资从事最累的活。一切从事生产一线的工人他们值得我们去关注。二、农民工的权益保障(一)拖欠工资状况继续改善外出受雇农民工,被雇主或单位拖欠工资的占0.5%,比上年下降了0.3个百分点。建筑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占1.5%,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从近几年调查数据看,被雇主或单位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例逐年下降,解决和遏制农民工工资拖
    2023-03-17
    335人看过
  • 如何保障工人的权益
    为了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管理,引导劳动者正确行使权利,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三)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司法解释说,如果工人向雇主索要加班费,应由工人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工人有证据证明雇主有证据,而雇主没有提供证据,则雇主应承担不利后果。昨天(22日),记者就新的司法解释采访了一些工作人员。许多人质疑它,认为它不能解决工人的实际问题:保存证据太难了一些业内人士说,这部法律实际上是用法律手段敦促雇主提供事实证据,保护工人的权益。同时,法律不倾向于保护工人。用人单位提供证据的前提是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有加班的证据,这也对遏制个别劳动者故意刁难用人单位的行为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她说她经常“愿意”加班,但她不应该利用相关法律向企业索要加班费,“因为证据太难保存”。例如,雇主很难向我提供加班费的证明,但我恐怕暂时拿不到。”律师分析:新司法解释减轻
    2023-05-07
    42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民工
    词条

    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农民工有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 更多>

    #农民工
    相关咨询
    • 农民工劳动权益和保障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5
      一、您可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向您支付1、因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2、支付经济补偿金。二、最好在当地聘请帮助您。
    • 农民工权益保障条例第52条规定如何?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4
      农民工因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申请法律援助的,各级机构应当积极提供法律援助。各级工会、妇联等社会团体应当结合自身职责,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 农民工权益保障条例第26条规定如何?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28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加强对建筑、矿山、装备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督促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按规定预存工资保证金。建设单位预存的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清偿因拖欠工程款而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建筑施工企业预存的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其承建项目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和
    • 农民工权益保障条例第40条规定如何?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29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 农民工权益保障条例38条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30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流动到本地的农民工以及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纳入居住证管理范围。公安机关应当为农民工以及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办理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提供服务。持有居住证的农民工以及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居住地常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