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去买公司股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1 15:10:19 487 人看过

根据我国法律定义,股权的收购作为公司重组的方式之一,其购买方式主要根据不同情形而定,第一种情形就是公司用自己公司的股份交换其他公司的股权,该情形需要以双方公司的股价来进行等价交换。第二种情形是公司利用其控股公司的股权等价交换其他公司的股权。购买股权的过程需要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合规合法。

一、购买公司股权方式有哪些

第一种叫直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PE,是指投资机构以购买公司股权为主要目的的投资方式,购买股权后,通过后期期望在将来取得增值的一种收益的投资。

第二种叫风投,也是我们常说的VC是从直投中细分出来的,主要是指投资那些初创型的公司。因为初创型的公司往往具有很大的风险,所以我们把这种投资也叫做风险投资。我们经常说的天使投资、A轮投资就是类似的这样的风险投资。

第三种叫私募。私募是相对于公募而言的,公募是指针对不特定的广大人群募集资金的行为。比如银行买的基金,而私募主要是针对特定人群来募集,并且不能公开广告。目前国外对私募的要求是资产至少在100万元以上,而国内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规来进行规范。

二、与如何去买公司股权有关的法律规定

《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四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2: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股份公司股东大会是如何去决议的
    根据法律,一般而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法》没有表决权上限要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可以提高决议通过须要的表决权数量,从而变相获得一票否决权。注意看公司章程有没有特别规定。另外,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法》关于股份公司股东大会的规定第九十九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一百条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第一百零一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
    2023-07-25
    250人看过
  • 公司如何预留股权池
    第一个问题:预留的股权属于谁呢?预留股权池原则上放在大股东名下,由大股东代持。这样一则便于大股东创始人掌握控制权,二则方便将来新合伙人进入时做股权转让。也可以放在持股平台。大股东作为普通合伙人,其他创业合伙人作为有限合伙人,成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来持有股权池的股权。将来新人进入时,直接进到合伙企业里面。这种方法一劳永逸,就是成本高一些,需要另注册一个持股公司。最差的方案是,在几名合伙人之间平均分配,分别代持。这种方法合伙人好接受一些,但是不足是,将来有新人进入时,每个合伙人都要做一次股权转让,太繁琐。第二个问题:预留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谁来出?要么谁代持,谁出这部分资金;要么大家先认缴出资,等新人进来时,转让到谁名下,谁负责出这部分钱。第三个问题:股权池的股权权利由谁享有?这个问题,有不少人搞不明白。按道理说,谁出的这部分钱,权利就由谁享有。但是问题是都想出资都想享受相应的权利,怎么办?你凭什
    2023-04-03
    98人看过
  • 如何处理少数股东购买子公司股权的问题
    如何处理企业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企业取得子公司控制权并形成企业合并后,收购全部或部分少数股东权益实质上是股东之间的股权交易,在母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中分别处理:个别财务报表,母公司新取得的对子公司少数股东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标准,作为不构成控股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或合并日)起连续计算的金额反映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在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交易日,母公司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起按新增持股比例持续计算应享有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调整为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溢价)合并财务报表中,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余额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023-05-07
    203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突然去世,股权转让如何进行?
    如果公司股东死亡,那么该股东的股份应该由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继承,按照继承人股权转让的相关手续办理股权转让,同时到工商管理机构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如果在公司成立之初有明确的约定或者是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的,按照约定或者是章程中的规定进行股权转让。公司股权转让原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在公司转让股权后如果原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采取下列方式来维权:与原公司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
    2023-07-11
    53人看过
  • 如何处理有限公司股东去世后的股权继承问题?
    根据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为自然人的,其法定继承人在其死亡后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根据这一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能否继承成为股东,仍取决于公司章程的规定。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没有出现禁止股东资格继承的规定,那么该继承人就可以继承。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的条件(一)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条件我国《公司法》第五百三十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即我国法律不禁止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也不需股东会表决通过。但是,我国法律和国家有关政策从其它方面又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作出限制,如根据我国的产业政策,像国有股必须控股或相对控股的交通、通信、大中型航运、能源工业、重要原材料、城市公用事业、外经贸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不能使国有股丧失必须控股或相对控股地位,如果根据公司的情况确需非国有股控股,必须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
    2023-07-01
    246人看过
  • 公司股权证明去哪开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一般都是到工商部门开具的,到工商部门开具股东出资证明需要材料: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2、委托书(盖红章,最好带着公章去);3、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股东未按规定缴纳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法律后果是什么?1、补足出资、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公司法》第28条第2款、《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3条第1款、第19条第2款规定,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补足出资,并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以诉讼时效为由对出资义务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限制股东权利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6条、第17条的相关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解除股东资格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7条规
    2023-02-19
    445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公司股东如何去行使知情权呢?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15
      《公司法》规定只要是公司股东均可要求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及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没有对股东行使知情权的股权比例做出限制,其立法本意是保护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只要股东行使知情权时无以下情形即可: 1、股东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关系业务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2、股东为了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查阅公司
    • 离婚时,如何分割公司股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如何分割公司股权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4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家庭财产的构成成分越来越复杂,其中也包括公司股权。那么一旦离婚,就会面对这么一个问题,离婚股权分割。究竟离婚时怎么分割股权?一般而言,法律会根据公司的出资情况,采用不同的分割方法。我国法律以公司的出资情况,将公司分为三种个人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一、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个人独资企业的股权?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
    • 2022年公司股东去世那么股权如何处理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29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对这一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能否当然的成为公司的股东则还要看公司章程是否有相应的规定。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在具有资合性的同时,很大程度上更具有人合性。因此,《公司法》对此专门作了例外性规定,即如果公司章程对继承股东资格有除外规定的,死亡股东的继承人不能当然成为公司的股东。
    • 腾讯知识产权公司股东权益如何去去救济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17
      1、在由公司股东自行组织的清算中,应当保证各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及确认权。 2、在申请审查阶段,受案法院应当召开听证会,并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即要求被申请人提供其在自行清算中不存在故意拖延清算,或者不存在其他违法清算和可能严重损害股东利益的相应证据。 3、最高法院对公司法的有关司法解释也只是规定了因违规清算而导致的赔偿责任可以涉诉。显然,股东对清算行为的效力异议之诉是一种新的诉权类型
    • 股东如何去退出公司?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2-09
      股东退股的方式有: (一)转股方式退出。转股的方式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 (二)减资方式退出。通过减少注册资本来使股东退出实际是公司回购了股东出资。但减资不同于回购,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只要满足条件的表决权股东在股东会同意,股东会就可做出减资决定,无需附加其他任何额外条件。 (三)异议股东回购方式退出。股权回购请求权是一项法定的股东权利,为小股东提供了抵抗大股东侵害的法律武器。 (四)起诉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