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累犯产生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30 21:12:23 426 人看过

累犯是指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在五年以内再次犯罪,并且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情况。特别累犯则指犯罪分子在任何时候再次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情况。这些规定可以根据刑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进行判断。

根据我国刑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一般累犯是指犯罪分子前一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犯罪分子在五年以内再犯罪,并且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则成立累犯。而特别累犯是指,犯罪分子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其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种罪的,都成立累犯。

缓刑能否构成累犯

不能。判处缓刑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刑罚,所以不能构成累犯。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

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特别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6: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累犯相关文章
  • 认定累犯的条件都有哪些认定累犯的条件是什么
    一、认定累犯的条件都有哪些1、一般累犯所谓一般累犯,指的是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的普通累犯,即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通过上述的定义,我们可以总结出构成一般累犯的条件,有以下几方面:(1)前后两罪皆为故意犯罪。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前后两罪有一个是过失,则不构成累犯;(2)前后两罪被判处的刑罚必须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三种刑罚种类。(3)后罪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之后5年以内。注意这里的执行完毕指的是主刑的执行完毕而非附加刑的执行完毕。此外,这里的“赦免”指的是我国宪法规定的特赦。2、特殊累犯所谓特殊累犯,指的是我国《刑法》第66条规定的累犯,即指原先实施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之后,在任何时候再
    2023-03-30
    209人看过
  • 累犯应具备哪些条件认定累犯需要的条件是什么
    一、累犯应具备哪些条件1、犯罪分子所犯的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包括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犯罪分子所犯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在有期徒刑以下,如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其他独立适用的附加刑,后罪虽然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也不构成累犯;同样如果犯罪分子所犯前罪虽然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后罪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也不构成累犯。所谓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是指根据犯罪的具体事实和刑法的规定应当判处的刑罚,而不是指该罪的法定刑在有期徒刑以上。2、犯罪分子后一个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必须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以内。这是构成累犯时间上的要求,如果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过程中,或者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5年以后或服刑人员被赦免5年以后,都不能构成累犯,不按累犯处罚。在刑罚执行期间再犯罪的,不按累犯处罚,应当依照我国法律关于数罪
    2023-03-29
    108人看过
  • 条件中的累犯是什么意思?
    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如下:1.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2.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3.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特别累犯的构成条如下:1.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2.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3.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一、累犯与再犯有什么区别累犯和再犯都是指有前科又重新犯罪的人,累犯的概念比较严格,它一般是指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一定期限内又犯罪的人。再犯的概念较累犯为广,不受刑罚的种类,刑期是否执行完毕,以及是否在一定的期限内犯罪等条件的限制。再犯,一般指犯罪经判
    2023-04-01
    392人看过
  • 职务犯罪必备条件探讨
    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主要有两个,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认定、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而且职务侵占罪中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职权和地位所形成的有利条件,即经手、管理财物的便利条件,或指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或指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因此只有符合上述三个要件,才可以认定为职务犯罪,按照职务犯罪进行处罚。构成职务犯罪中滥用职权罪有哪些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处理没有具体决定、处理权限的事项;二是玩弄职权,随心所欲地对事项作出决定或者处理;三是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或者说任意放弃职责;四是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正确地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的行为,必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时,才构成犯罪。《中
    2023-07-01
    126人看过
  •  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条件探讨
    本文介绍了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区别以及成立和生效适用的规则、所需要件、时间和法律后果等方面的差异。其中,合同成立需要满足缔约行为能力、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内容确定的条件,而合同生效需要满足上述条件并且合同内容已经确定或可能。区别在于:在内容判断上存在差异;成立和生效适用的规则不同;合同成立和生效所需要件存在差异;成立和生效的时间存在差异;合同成立和不生效的法律后果存在差异;合同生效的条件包括:(1)在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他们应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 合 同 成 立 与 生 效 的 区 别合同成立与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合同成立指的是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就一定的财产或者行为达成一致,并且该协议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而合同生效则指的是合同成立后,当事人依照合同内容实际
    2023-09-05
    192人看过
  • 多次故意伤害的累犯问题探讨
    多次故意伤害可能构成累犯。根据相关法律的的规定,认定累犯的条件之一是前罪和后罪都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两次故意伤害其中一人不被判刑的,不构成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或者赦免后五年内再次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过失犯罪和十八岁以下人员犯罪的除外,规定的期限,由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多次殴打一个人算故意伤害罪吗?打架致他人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认定和处罚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行为人有非法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对此应注意以下两点:(1)伤害行为的非法性是构成本罪的前提。如果伤害行为是合法的,如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过程中造成一定伤害的,则不构成犯罪;(2)本罪故意伤害的必须是他人的身体健康。自伤行为不能构成本罪,特殊情况下可能构成其他罪,如军人战时为逃
    2023-07-04
    415人看过
  • 探讨构成生产伪劣化肥罪的必备条件
    构成生产伪劣化肥罪的条件有: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伪劣产品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生产伪劣化肥罪如何判刑生产伪劣化肥罪判刑具体如下:1、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率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卖方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给生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2、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款;3、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假农
    2023-07-06
    218人看过
  • 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是什么,特殊累犯与一般累犯区别
    一、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是什么所谓累犯,是指因犯罪而受过一定的刑罚惩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于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我国刑法依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和刑罚个别化原则设立累犯制度,并将累犯作为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设立累犯制度是为了有效地保证刑罚的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的实现,提高惩罚犯罪、改造犯罪人的实际效果。我国刑法规定的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为:1、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如果行为人实施的前罪与后罪均为过失犯罪或有一罪为过失犯罪,都不成立累犯。我国刑法将过失犯罪排除在累犯之外,说明故意犯罪是我国刑事制裁的重点。2、刑度条件。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如果前罪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均低于有期徒刑,或
    2023-02-19
    97人看过
  • 探讨债权代位权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代位权的建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建立的合法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必须享有第三人债权或者返还请求权等现实权利;3、债务人必须忽视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4、债务人忽视行使债务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债权有关的权利,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对对方的权利,但该权利属于债务人的除外。债权代位权的特点1.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2.代位权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无论第三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有此种权能。3.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4.代位权在内容上并不是对于债务人和次债务人的请求权。在内容上,代位权是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而代替债务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且不能就收取的债务人的财产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
    2023-07-04
    408人看过
  • 探讨构成诈骗犯罪的基本条件
    构成诈骗罪的基本条件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公私财产所有权;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利用欺诈手段骗取大量公私财产;3、主要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目的。保险诈骗犯罪的构成要件保险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为:1、犯罪客体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秩序;2、客观方面是使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欺骗保险机构、骗取保险金且数额较大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可以包括单位;4、主观方面是故意,且目的是非法占有保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
    2023-07-07
    102人看过
  • 探讨不符合肇事逃逸的条件是什么
    不属于肇事逃逸: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协商解决,达成协议,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离开现场并及时报案;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往医院后,因筹集伤者医疗费用需确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者伤者家属同意,留下真实信息并在约定时间内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治疗等原因离开现场,未及时报案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离开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者不能发现事故;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现场并及时报案的。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行为1、交通事故发生后协商解决完毕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销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在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肇事方的离开明显是通过对方同意的,所以并不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情形。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
    2023-07-03
    444人看过
  • 探讨运输毒品犯罪的必要条件
    运输毒品犯罪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主观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4、客观方面存在进行运输毒品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运输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何认定运输毒品犯罪主观要件及证据运输毒品犯罪主观要件证据主要有以下问题:1、需要证明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这是毒品才构成犯罪;2、与毒品犯罪有关联的物证、书证收集不到位;3、破案时机把握不准;4、毒品鉴定存在问题,实践中一般对毒品只作定性鉴定,而不作定量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
    2023-07-02
    294人看过
  • 累犯的构成条件有哪些累犯和再犯区别是什么
    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累犯是一种再犯罪的事实,对累犯从严惩处,是当今世界各国重要的刑罚裁量制度之一。一般累犯与特殊累犯的区别主要有:1、一般累犯要求犯罪分子所实施的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特别累犯,要求犯罪分子所犯的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其中有一罪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就不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累犯。2、一般累犯要求犯罪分子所犯的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有
    2023-07-23
    169人看过
  • 病退条件探讨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病退条件如下:一、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二、交费年限(含视同交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三、因病或外因致残,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符合以上三条的人员,可办理病退,否则,不能按因病办理退休。事业单位办理病退条件是什么一、事业单位办理病退条件是什么1、事业单位办理病退条件如下:(1)经本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达到规定年龄;(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满15年。2、法律依据:《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第二十七条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包括基本养老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病残津贴。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前已经退休、退职人员的退休(职)费和
    2023-07-05
    6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累犯
    词条

    累犯是指曾经受过相应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后或者被赦免以后,在我国法律规定的特定期限内,又因为犯罪而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其中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后5年内再被判处一定刑罚的为一般累犯。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后,又再犯该特定罪的犯罪分子又... 更多>

    #累犯
    相关咨询
    • 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是什么,累犯的认定标准是什么累犯的累犯构成条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什么是一般累犯构成一般累犯,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一)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过失不存在累犯,累犯的主观方面排除过失,重点在于惩治那些主观上处于故意而实施犯罪的行为。(二)刑度条件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有期徒刑以上”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逻辑上无期徒刑和死刑不存在执行完毕的情况,但是根据我国减刑和假释的制度,以及宪法中规定的赦免的制度,以上两个刑
    • 累犯的构成条件是什么累犯会判多久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8
      构成累犯的条件: 1、前后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 2、前后都是故意犯罪; 3、前罪实施执行完毕或者以后五年内再犯新罪。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一般累犯,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释放以后五年之内又故意犯罪的,但是过失犯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累犯的量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如对方的伤情鉴定情况,造成的后果严
    • 具有累犯是什么条件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2-03
      构成特殊累犯的条件有: (1)必须是特定之罪即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这是构成特殊累犯的实质条件。 (2)应当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即使被判处或者应当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也不影响特殊累犯的成立。 (3)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间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都构成相应的特殊累犯。即,构成特殊累犯不受前后两罪相距时
    • 什么是累犯制度,累犯的立案条件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26
      累犯制度的概念如下(1)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这是构成累犯的主观条件。如果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一罪是过失犯罪,就不成立累犯。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过失犯罪所反映的主观恶性明显轻于故意犯罪,而且过失犯罪人再犯罪的可能性也比较小。而累犯制度的设立是以消除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为宗旨的,故不应也无必要设立过失犯罪的累犯制度。(2)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这是构成累犯的刑度
    • 什么是累犯, 累犯的分类有哪些, 累犯的成立条件又是怎样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31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2、特别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包括两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