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管辖权司法解释内容怎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3 11:41:02 393 人看过

一、刑事管辖权司法解释

1999年12月20日,中国政府已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这是本世纪内举国同庆的最后一件盛典。国家决定,当澳门回归祖国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1条的规定,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并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不在澳门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澳门特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澳门基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那时以后,中国内地与澳门特区(以下简称“两地”)互涉的刑事案件,如何划分刑事司法管辖权,就成为处理涉及两地刑事案件的首要问题,也是两地刑事司法协助的前提和基础性问题。本文拟就两地刑事司法管辖权的差异、划分的原则,以及所涉及的具体管辖的划分等问题试作论述,就教于各位专家、学者。

1、两地刑事司法管辖权的主要差异

刑事管辖权是指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在其刑事法律中规定的其刑法的适用范围,即刑法在什么地方、对于什么人、在什么时间内的犯罪行为具有效力,从而行使刑事司法管辖权。刑事司法管辖权是指司法机关依法受理刑事诉讼案件的范围,主要包括对刑事犯罪依法拥有的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的权能。本文拟主要探讨后者。

我国内地与澳门特区刑事司法管辖权的差异,主要表现在:

(一)两地法律制度的规定及其性质不同

我国内地实行社会主义的法律制度。按照澳门基本法第5、8、18条的规定,澳门特区不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实行的法律是澳门基本法和基本上保留的澳门原有的法律以及澳门特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因此,两地法律制度的规定及其性质都有很大的不同,这是两种社会制度在两地法律制度上的反映。

(二)两地区际刑事司法管辖冲突与国际刑事司法管辖冲突的性质不同

我国内地与澳门特区的刑事司法管辖冲突的性质,是属于单一制国家内的内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澳门特区之间不同法域的区际刑事司法管辖冲突。它们在维护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在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秩序和保护人民权益以及依法惩罚犯罪等方面是一致的,但是由于不同的法律规定,而形成在刑事司法管辖方面的冲突或者竞合。这与国际刑事司法管辖冲突的性质不同,因为后者涉及不同国家之间的国家主权、国家、社会和公民利益是否受到损害的问题。因此,在一国之内,区际刑事司法管辖权的划分,可以参考解决国际刑事司法管辖权的一些原则和做法,但不能照搬或者套用。

二、刑事管辖

刑事管辖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等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以及审判机关系统内部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依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和诉讼理论,一般将管辖划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审判管辖又分为普通管辖和专门管辖;普通管辖又进一步划分为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指定管辖。这是一套科学的、行之有效的刑事案件管辖体系。

刑事管辖权司法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11: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管辖权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法管辖司法解释怎么理解,适用是怎样的
    (一)关于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离婚后提起的财产分割纠纷案件的管辖问题民诉法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双方已经离婚,仅就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提起诉讼,如果分割财产位于国内的,为方便当事人诉讼,也方便人民法院审理,民诉法解释明确规定,此类民事纠纷案件由主要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不涉及到离婚等身份事项,是纯粹的财产分割纠纷,本条规定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是一种特殊的地域管辖。(二)关于确定合同履行地的问题民诉法解释第十八条对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定了一般规则:“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
    2023-12-14
    100人看过
  • 刑法280条最新内容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最新内容司法解释为伪造,变卖等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280条有什么内容《刑法》第280条的内容如下:1、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3、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
    2023-08-09
    130人看过
  • 法院权属管辖是怎么解释
    权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与其他法定管辖相比,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性、排他性与强制性。专属管辖是法院管辖独有的制度,仲裁没有专属管辖。仲裁诉讼中的专属管辖:根据《民诉意见》305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和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属于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用书面协议选择其他国家法院管辖。但协议选择仲裁裁决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机构“先予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立案、执行等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
    2023-11-23
    455人看过
  • 什么是刑事管辖的内容
    一、刑事管辖的内容:1、立案管辖;2、审判管辖;3、级别管辖;4、专门管辖。二、刑事管辖范围是如何规定的1、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2、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3、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4、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6、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7、专门人民法院案件的管辖另行规定。8、法律依据
    2023-06-18
    293人看过
  • 管辖权归属:重婚罪的司法解释
    重婚罪的管辖权一般由被告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被告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也可以由原告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3、对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诉讼;4、对被监禁人提起的诉讼。如何理解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
    2023-07-02
    86人看过
  • 司法解释:债权转让后的管辖法院
    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对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讲,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租赁合同管辖法院司法解释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新司法解释租赁合同纠纷管辖2015年2月4日公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司法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堪称“史上最长篇”司法解释,其全文长达552条。新司法解释第十九条规定,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2023-07-05
    409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后的管辖法院司法解释
    一、债权转让后的管辖法院司法解释1、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讲,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所谓债权转让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样规定,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合同纠纷的管辖特殊原则,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合同履行地也是法官审查确定管辖案件的一个重要环节。3、债权转让协议管辖的原则。协议管辖也叫约定管辖,是反映当事人在签订、履行合同前双方解决争议管辖问题的真实意思。由此可见,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时,应当遵循双方协议约定。
    2023-04-13
    251人看过
  • 刑诉法管辖权都有哪些内容呢
    刑诉法管辖权的内容有,刑事案件的侦查一般由公安机关进行,但关于职权犯罪案件,是由检察机关侦查;以及刑事案件一般是由犯罪地的法院管辖,或者也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法院管辖。刑诉法管辖权都有哪些内容呢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第二十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
    2022-07-11
    487人看过
  • 协议管辖最新司法解释
    第二十九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书面协议,包括书面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以书面形式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第三十条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第三十一条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十二条管辖协议约定由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当事人住所地变更的,由签订管辖协议时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十三条合同转让的,合同的管辖协议对合同受让人有效,但转让时受让人不知道有管辖协议,或者转让协议另有约定且原合同相对人同意的除外。
    2023-06-13
    142人看过
  • 权威解读!刑事诉讼法解释全文内容速递
    刑事诉讼法解释全文内容是:1、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内容司法解释的内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章管辖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
    2023-07-09
    466人看过
  • 民法典司法解释内容婚姻篇对哪些内容做解释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对虐待、与他人同居、彩礼、夫妻债务问题等内容做了解释。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第一条: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所称的“虐待”。第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四条:当事人仅以《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
    2023-04-13
    361人看过
  • 司法解释告诉才处理管辖权归谁?
    一、司法解释告诉才处理管辖权归谁?司法解释告诉才处理管辖权归人民法院所拥有,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二百五十七条、二百六十条、二百七十条的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指构成以下五种罪名的案件:侮辱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诽谤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虐待罪(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侵占罪(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二、提起自诉的主体根据刑法第九十八条和刑诉法第八十八条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告诉才处理的人是:第一,被害人本人;第二,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第三,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的由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第四,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被害人不能告诉,由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代为告诉人应当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和被害人不能亲自告诉的原
    2023-06-03
    334人看过
  • 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司法解释
    一、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司法解释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一)当事人就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可以依照规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二)当事人就级别管辖权提出异议。级别管辖是上下级法院之间就一审案件审理方面的分工。受诉法院审查后认为确无管辖权的,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告知双方当事人,但不作裁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二、管辖权异议裁定期限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之后,法院审查期限15天;管辖权异议一审裁定出来后,被告还有10天的上诉期;然后一审法院会批量向二审法院移送案卷,二审法院审理期限是30日
    2023-04-14
    477人看过
  • 刑诉法中关于管辖的司法解释探究
    我国的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依照法律规定立案受理刑事案件以及人民法院系统内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制度。刑事诉讼法中的管辖,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刑诉法16条的内容是什么刑诉法16条的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条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
    2023-07-04
    107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管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案件管辖的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行驶中的交通工具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由交通工具最初停靠地公安机关管辖。... 更多>

    #刑事管辖权
    相关咨询
    • 刑事管辖的解释方法
      福建在线咨询 2024-11-05
      刑事司法管辖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等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力分工以及审判机关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时的权力分工。依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和诉讼理论,通常将司法管辖分为立案司法管辖和审判司法管辖。审判司法管辖进一步分为普通审判司法管辖和专门审判司法管辖。普通审判司法管辖又包括级别审判司法管辖、地区审判司法管辖和指定审判司法管辖。这是一套科学和可行的刑事案件司法管辖体系。
    • 诉讼管辖权的司法解释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6
      一般刑事案件的管辖权由犯罪地管辖,没有特别针对合同诈骗管辖权的司法解释。
    • 司法解释管辖权指哪些权利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26
      管辖权的司法解释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正确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依法维护诉讼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一条 被告在提交辩护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被告人民法院违反级别管辖权,案件由上级人民法院或者下级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人民法院应当审查,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1)异议不成立
    • 法院解释管辖权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02
      简单地说,就是对某一案件的管辖权利。管辖具体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两种。级别管辖是解决应当到什么级别的法院打的问题。目前,我国有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法院。绝大多数民事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但《》另有规定的除外。海事、知产等专门法院按有关规定管辖案件。地域管辖是解决应当到什么地方的法院打官司的问题。《民事诉讼法》中对一般地域管辖做出了规定: (1
    • xx院司法解释管辖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6
      管辖法院按照最新的司法解释,如果借款时候没有约定管辖法院那么可以在资金接收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是债权人催债,那么可以在债权人所在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