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撤销之诉,即为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由该规定可知,能够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格当事人既包括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亦包括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同时,第三人撤销之诉这一制度的设立除了是赋予第三人在其因故未能参加诉讼而最终权利受损时的救济诉权,其目的还在于遏制近些年来屡见不鲜的虚假诉讼。在这些虚假诉讼中,原、被告常常通过骗取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来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人撤销之诉理论基础
一般来说,判决的既判力具有相对性,只约束当事人,但在特定情形下会突破相对性的限制,对第三人发生作用。这意味着一些不是案件当事人的第三人,在没有参与案件审判的情形下,也可能接受判决的约束力。这对案外第三人是很不公平的,必须为其提供救济措施。我国的民事诉讼,坚持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这种模式尤其注重处分原则、辩论原则的适用。辩论原则的核心内容即自认制度,指法院在适用法律时,必须以当事人自认的事实为基础,受自认的约束。处分原则则赋予当事人可以自主决定诉讼请求的内容,并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法院无权在诉讼请求之外进行调查。从上述介绍中,我们可以发现,当事人主义存在很大的缺陷。容易被恶意的诉讼当事人利用损害第三人的利益。
-
什么是第三人撤销之诉,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有何规定?
297人看过
-
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债权人撤销之诉一样吗?
464人看过
-
第三人的撤销之诉属于哪一类诉讼
298人看过
-
法定撤销权和第三人撤销之诉是什么
261人看过
-
我国的第三人撤销之诉能调解吗?
305人看过
-
撤销第三人之诉诉讼费用是多少?
325人看过
-
撤销第三人撤销之诉如何处理?江西在线咨询 2023-04-12通常是由原来的一审法院进行审理。案外第三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并没有规定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最长时限,因此,不论经过多长时间,只要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六个月以内,都可以行使起诉权。关于行使撤销之诉的诉权期限与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申请的期间的规定保持了一致。这也说明,第三人撤销之诉在救济手段的性质上属于特殊或非常
-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法院裁定造成损害第三人利益人撤销之诉的如何处理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261,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认为调解书内容损害其权利的,或者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向作出调解书的法院提起诉讼。2,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3,《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五十六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
-
应该怎么解释第三人撤销之诉在什么情形下,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02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民事诉讼的第三人有证据证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有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诉讼制度。当事人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提起撤销之诉的主体应属本案的第三人,包括有独立请求权
-
第三人撤销之诉,案外人申请再审。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121、两者的本质不同。第三人撤销之诉本质是新诉,是对第三人实体权益的救济并且是第一次救济。案外人申请再审之诉属于再审制度,是特别救济程序。 2、两者适格主体范围不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格主体是“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并且第三人必须是原审诉讼案件外的第三人。案外人申请再审之诉的主体,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案外人申请再审之诉的主体主要是指物权人但不限
-
要约撤销的含义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29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而受要约人承诺之前,欲使该要约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撤销与要约的撤回不同在于:要约的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要约的撤回是使一个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要约的撤销是使一个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失去法律效力;要约撤回的通知只要在要约到达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就发生效力,而要约撤销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