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人享有什么权利,什么是质权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6 05:20:48 352 人看过

一、质权人享有什么权利

质权人享有以下权利:

1.质权人可以占有质物

质物应当为动产,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也可用作质押。

2.质权人可以收取孳息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但质权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质权人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质权的保全

质物有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4.质权人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5.质权人转质权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可以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以担保自己的债务。要注意,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

二、什么是质权人

质权人,是指占有财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

三、质权人可以放弃质权吗

质权人可以放弃质权。根据质押的性质,我们可以知道,质押是一种约定的担保物权,所以当事人可以放弃权利。

当质权人以放弃质权的方式处分质权时,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质权人放弃质权应当明示。质权人不行使质权或者怠于行使质权的,不能推定为质权人放弃质权。质权人放弃质权,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如果是质权人单方的意思表示,无须取得出质人的同意。质权因质权人放弃质权而消灭。但质权人放弃质权,不得有损于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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