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口货物如何向海关申报
1.申报时间。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向海关申报。超过规定期限来自海关申报的,由海关从第15天起按日征收滞报金;如果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其进口货物将由海关提取变卖。
2.申报应备文件及申报地点,进口货物申报时,应填写一式两份“进口货物报关单”,并随附以下单证:许可证、提货单、发票、装箱单、减免税或免验的证明文件。根据规定,进口货物应当由收货人在货物的进境地海关办理海关手续。
3.海关审核单证。海关在接受报关后,首先要对各项单证予以签收,对报关单进行编号登记,并批注接受申报的日期;其次对变革的单证要认真细致进行审核,如发现不合格时,应通知申报单位及时补充和更正。
二、海关行政复议期限是多长时间
申请海关行政复议的期限通常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三、海关税费的相关知识有什么
1.关于海关征收税,费的种类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征收税费,包括: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列为反倾销货物的征收反倾销税;逾期纳税货物征收滞纳金;减免税货物,保税货物按规定征收监管手续费;对超出规定期限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的进口货物征收滞报金;对暂时进出口货物或根据有关规定征收保证金的征收保证金。
2.海关税费的补征和追征
进出口货物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一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税款。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海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海关多征的税款,海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要求海关退还。
3.纳税期限及强制措施
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税款,如不能按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应按日期加付欠缴税款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三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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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进出口货物集中申报管理办法的情况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22收发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适用集中申报通关方式:(一)担保情况发生变更,不能继续提供有效担保的;(二)涉嫌走私或者违规,正在被海关立案调查的;(三)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被海关依法给予的;(四)海关分类管理类别被降为C类或者D类的。收发货人可以在备案有效期内主动申请终止适用集中申报通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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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如何办理货物适运申报手续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6货物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办理货物适运申报手续的,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材料:(一)货物适运申报单,包括货物所有人或者代理人有关情况以及货物名称、种类、特性等基本信息;(二)由代理人办理货物适运申报手续的,应当提供货物所有人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三)相应的污染危害性货物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作业注意事项、防范和应急措施等有关材料;(四)需要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后方可载运的污染危害性货物,应当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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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如何估定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6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条件的,或者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经了解有关情况,并与纳税义务人进行价格磋商后,依次以下列价格估定该货物的完税价格:(一)与该货物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二)与该货物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三)与该货物进口的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将该进口货物、相同或者类似进口货物在第一级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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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货物报关,需要向海关交验的单证主要有以下几种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7-12(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2)对外经贸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进(出)口货物许可证》; (3)国家主管部门同意进(出)口的其它有关批准文件; (4)国家商品检验、动植物检疫、药物检验等机构签发的证件; (5)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印制的《出口收汇核销单》; (6)货运单据,包括提货单、装箱单、发票、货物明细单等; (7)减税、免税或免验的证明文件; (8)合同、产地证和其他海关认为必需提供的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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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商品货物报关管理规定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12除上述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外,其他进口核销单项下的进口售付汇,我行均须凭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核销。报关单上货物金额、品名、经营单位必须与核销单一致。对于有疑点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和一次售付汇金额超过50万美元的,须向报关单的签发海关进行核对。对于分笔付汇一次到货报关的,报关单的货物金额应等于所有核销单的付汇总额。对于一次付汇分批到货报关的,则所有报关单上的货物金额之和应等于核销单上的付汇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