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的立案管辖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08:00:10 396 人看过

除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外。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都由公安机关进行,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一、诬告陷害罪经过什么样的侦查程序

诬告陷害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职务犯罪由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部分犯罪由检察院侦查,其他案件一律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

二、非法拘禁案属不属于监察委员会管辖

非法拘禁案不属于监察委员会的管辖范围。管理非法拘禁案的标准:

1、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由检察机关管辖外;

2、别的的情形由公安机关管辖,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别的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使用民主权利犯罪的,从重处罚。

三、欺诈信用卡公安局有法力吗

信用卡诈骗罪属于刑事犯罪,公安局是会管的。

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但下列刑事案件除外:

1、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

2、自诉案件,但对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起诉;

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或者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被害人直接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3、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

4、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刑事案件;

5、其他依照法律和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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