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承包规则:
1、发包和承包双方应当订立合同;
2、双方应当认真按照合同约定的事项,履行各自的义务,当然也保证双方的权利;
3、禁止采用不正当手段。
一、工程质保金是10%还是5%
工程质保金不是10%、是5%。工程质保金是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不高于结算总额的5%,法律上并未强制性要求工程质保金的预留比例,只是规定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实践中虽然大部分工程项目的质保金的预留比例未超过5%,工程质保金3%最新规定但对于一些新型或风险较大的项目,发包人还是会预留较大比例的工程质保金,作为其项目的风险控制措施。在当前竞争激烈的建筑施工行业,很多工程承包项目中承包人的净利润都达不到5%,预留过高的工程质保金无疑会让承包人承受过大的资金压力。并且,工程质保金本质上并不是保修费用,只是一种担保措施。在限制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的同时,推行银行保函制度,规定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并规定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此举将大大减少施工企业的资金占用和现金流压力,显著减轻施工企业负担。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二、食堂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食堂合同的主要内容是:
1、主要介绍承包项目;
2、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如按约定期限承包,协助承包人申请相关许可证、许可证和批准,完成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工作,提供履约保证等;
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应明确规定交付时间,也应明确规定各阶段的工作期限;
4、合同价款,本部分应规定合同价款的计算方式、结算方式、价款的支付期限等;
5、承包食堂质量及验收;
6、合同变更;
7、风险、责任和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三、建筑设备合同需不需要扣留质保金
建筑设备合同需要扣留质保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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