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伪造开立信用证。主要是国外买方与一些不知名、信誉差的小银行相勾结向我出口公司开立假的信用证骗取我方发运货物,在其通过开证行取得提单后不付款而逃之夭夭。
(二)含有软条款的信用证。一些进口商往往要求银行在信用证中加列一些出口商不易察觉或较难满足的软条款来增大出口商的风险,从而使自己处于有利地位而要求我出口方对货物降价处理。常见的软条款有以下几种:
1、信用证规定的各种日期较紧。信用证业务中的日期主要包括信用证有效期、货物的最迟装船日期以及出口单据的提示日期三种。如果信用证规定的上述主要日期都比较短,我出口方就很难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发货、交单等行为,从而造成单证不符,影响收汇。
2、信用证对单据要求规定特别严格、繁琐。当进口商收到单据后,则百般挑剔,吹毛求疵,挑出一些无关紧要的瑕疵作为不符点。面对这种情况我出口方满足单证相符的难度就会加大,进而影响安全收汇。
3、信用证规定一份正本海运提单由出口商在发货后直接寄至进口商。这样我出口商就会丧失对货物的控制权,买方可以在不付款赎单的情况下提走货物。
4、信用证规定买方的收货通知作为卖方交单议付的单据之一。买方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使卖方在得不到其收货通知的情况下无法结汇。而后买方就会以其收货通知要求卖方降价处理货物。
5、利用信用证条款加大出口商的出口成本。当信用证规定所有的银行费用均由出口商承担或所有进口国以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出口商承担时,上述条款对出口商是非常不利的。出口商不可能确切了解信用证业务中涉及的银行费用的高低等问题,无形中会加大费用支出,增加出口成本。
(三)开证行审单吹毛求疵,拒付货款,擅自放单。1994年9月12日,我某粮油进出口公司与香港比德斯企业有限公司就买卖奶花芸豆达成一份成交确认书,同年9月24日,荷兰银行开出以粮油公司为受益人的信用证。我粮油公司于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期限前将货物装船并于同年10月10日在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内将表面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全套单据提交议付行。同年10月17日,荷兰银行向议付行提出所谓的不符点拒不付款,并擅自向买方放单。最终我粮油公司将荷兰银行告到法院并胜诉。
(四)电汇、信汇或D/P等结算方式的欺诈。此类结算方式由于费用较低,方便快捷,在出口业务中常被采用。但是此类付款方式完全基于双方的信誉,风险很大。对于电汇和信汇,最大的风险就是卖方将提单等物权凭证交给买方之后,买方提货后拒不付款或买方付款后卖方不发货。对于D/P,买方极有可能要求卖方降价处理货物或要求卖方将D/P改为D/A而进一步欺诈卖方。所以,在进出口业务中,除非有特殊协议或长期的合作关系,以上几类结算方式不宜采用。
-
国际贸易结算的欺诈
239人看过
-
国际贸易欺诈的防范
442人看过
-
国际贸易结算
84人看过
-
国际贸易合同主体的欺诈
197人看过
-
国际贸易欺诈发生的原因
480人看过
-
国际贸易欺诈有哪些类别
384人看过
-
国际贸易合同欺诈包括哪些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101、国际海运欺诈 (1)伪造提单。提单在国际贸易和国际支付中都是重要的单证之一,是海事运输中重要物权凭证。因此,一些国外的不法商人伪造提单进行欺诈。 (2)利用非法提单。主要是通过预借提单、倒签提单或保函换取清洁提单进行欺诈。预借提单是指在海运货物尚未装完或根本未予装船的情况下,应托运人的请求,由承运人提前签发的提单;倒签提单是由于货物的实际装船日期晚于信用证规定的日期,出口商为了不影响结汇,要求
-
国际贸易欺诈的流程是什么,国际贸易欺诈的主要流程包括哪几个方面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8国际贸易欺诈通常是指在国际货物贸易、航运、保险和结算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利用国际贸易规则纰漏,故意编造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以非法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货物、金钱或船舶的行为。 根据进出口业务的主要流程,国际贸易欺诈具体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际海运欺诈 (一)伪造提单。提单在国际贸易和国际支付中都是重要的单证之一,是海事运输中重要物权凭证。因此,一些国外的不法商人伪造提单进行欺诈. (二)利
-
国际贸易融资按照贸易结算方式分为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161.一般性贸易融资。它是指资金来自商业银行。通常情况下,这种融资多与国际结算紧密结合。贷款期限有短期、中期、长期三种率采用市场上固定或浮动利率。 2.政策性贸易融资。它足指由各国官方或半官方出口信贷机构利用政府预算资金向另一国银行、进口商、政府提供的贷款,或半官方出口信贷机构提供的信贷担保,由商业银行利用其自有资金向另一国银行、进口商、政府提供的贷款。该贷款通常被限定用于购买贷款国的资本货物,以促
-
贸易公司在加工厂出现欺诈情况要求加价赔偿, 贸易公司不理赔怎么办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8要结合你们之间的合同、往来电文、去印度资料等证据来分析贸易公司是否有欺诈行为。需要赔偿你的实际损失。 深圳晚报、商报特约嘉宾律师,成功代理南方报业集团、贵州同济堂药业股份公司、重庆卓创宏展房地产公司、深圳金因生物公司、深圳华生元公司、中山生物工程公司等多起商标、著作权、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成功代理四通高科股份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土地抵押、深圳影响面很大的阴阳合同要求撤销房产证、二手房买卖等多起土
-
价格欺诈算不算食品欺诈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2经营者实施欺诈行为的金额如果只有4元,由于4元的三倍不足五百元,因此可以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将增加赔偿的金额确定为500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