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公证母亲有居住权如何处理
1、遗嘱公证母亲有居住权,必须先和母亲协商解除居住权。因为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遗嘱公证细则》第四条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第五条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二、公证遗嘱怎么办理
公证遗嘱办理流程如下:
1、提出公证申请。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2、公证处审查受理;
3、公证处对遗嘱进行审查;
4、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
5、审批合格后,公证处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
生前遗嘱公证如何处理
生前遗嘱公证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2)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进行分类登记;
(3)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
(4)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数额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补收手续。当事人交纳公证费有困难,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继承遗产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
母亲有居住权可以做遗嘱公证吗
461人看过
-
遗嘱如何保障母亲权益?
100人看过
-
母亲如何写遗嘱
459人看过
-
母亲立遗嘱是否要去公证处公证
74人看过
-
居住权在遗嘱中如何设立
266人看过
-
如何在遗嘱中规定居住权?
218人看过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
母亲有居住权怎么申请遗嘱公证安徽在线咨询 2023-01-10经过公证机构办理的遗嘱,母亲有居住权,属于母亲自己的合法权益。想解除母亲在房产的居住权,需要母亲和房产所有者签订放弃居住权的协议后,最好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
-
母亲有遗嘱, 遗嘱上写着没有居住权怎么公证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24遗嘱公证的母亲有居住权,必须先与母亲协商解除居住权;因为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对他人的房屋享有占有和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居住需要。
-
母亲有居住权办了房产证遗嘱可以公证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7经过公证机构办理的遗嘱,母亲有居住权,属于母亲自己的合法权益。想解除母亲在房产的居住权,需要母亲和房产所有者签订放弃居住权的协议后,最好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
-
遗嘱公证后遗嘱继承人如何处理遗嘱的权利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1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继承公正则是继承人死亡后,被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的证明继承权及继承行为合法、真实的活动。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
母亲做遗嘱公证后子女有权知道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11、公证遗嘱子女没有知情权。 2、公证处做遗嘱公证时,任何子女都不得在场。同时公证完毕的,遗嘱存在公证处,任何人都保密。只有遗嘱人死亡后才能公布。如果遗嘱人自己把遗嘱的内容私下泄露给某个子女,公证处不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