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后解除,是否还算应届生?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20:14:27 344 人看过

应届生,试用期想辞工但合同已签,合同已签,不影响辞工的,依法向用人单位提议辞工就能够的。如果是学校签有第三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后还是应届毕业生的。另外看看报道证是不是已经交啦。通常毕业一年都是应届毕业生的。以上就是根据规定对签了劳动合同已解除算不算应届生的回答。

应届生签了劳动合同还算是应届生吗

应届生签了劳动合同还算不算应届生,需视情况而定:

1、应届生签了劳动合同,如果还是处于毕业的当年,就还是属于应届毕业生;

2、如果过了毕业的那一年,已经到毕业的第二年,就不算是应届毕业生,而是往届生;

3、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

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2、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

3、在解除或者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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