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9 22:33:16 90 人看过

具备下列要件即可确定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

1、执行裁定失职罪的主体要件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即过失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4、客观要件即行为人在执行裁定活动中严重失职,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执行裁定失职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执行裁定失职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有两种情形:

1、犯此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犯此罪,如果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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