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迁的定义与含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1:03:01 314 人看过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随着的实施,在拆迁计划的过程中,将更多地人性化,更多考虑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不到万不得已时,是不能强制拆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条之规定,土地征用房屋强制拆迁应由有关单位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即只有司法强制拆迁才算合法,最高人民法院通知,各地法院不得以各种理由参与拆迁,法律并未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拆迁的权利,因此行政诸机关对他人房屋的强制拆迁行为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非法行政的。

依照现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政府依据城市规划提出了对公民不动产的征收和征用的指令后,通常是将拆迁人(多为房地产开发商)推至前台直接面对被拆迁人,自己淡入幕后,扮演一个行政仲裁人的角色。即使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对簿公堂,政府也可以回避涉讼的责任和义务。这种运动员兼任裁判的方式,实在令人费解。

在一个法治的社会中,司法原本是解决社会矛盾、寻求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最有效的手段。尤其是,当需要对公民财产权和意思自治采取极端限制的时刻,即便出于重大的正当理由,也必须慎重行事。因此,为了避免铲车和汽油瓶之间原始对抗的频频发生,如今,是到了考虑将行政强制权从政府手里收回的时候了。将这个领域的最终强制权统一归于司法领域,是最终解决拆迁暴力冲突的必由之路。

尽管还不能向人们证明,司法解决方案在中国可以高枕无忧。但是,司法程序的相对公开、透明,证据呈供的严格、律师的法庭辩论以及对弱势群体提供司法协助等,显然可以发挥一定的透析程序、缓解矛盾的作用。同时,通过镇定而费时的司法程序,可以间接地减缓城市发展的速度,也会契合当下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要彻底解决城市土地和房屋征用和拆迁中的失序状态,仅靠行政命令显然是不够的。在目前情况下,亟须对个别明显滞后和混乱的法规和规章进行及时的清理与废止。世界法律文明史表明,一种游戏规则,只有当大多数人承认其公平公正而甘受其约束时,这种规则才可能发挥真正的效力。否则,依靠习惯的强力压制来维持,不满与危机就会在暗地里蔓延。

质物的定义

权利质的质物则为所有权以外的可让与的财产权。如债权、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等无体财产权及股东权(出质股票)。须具有可让与性,无论是不动产,动产还是权利出质均须在主体间让渡。故法律禁止流转的物及不可转让的权利如人身权等不能成为质物,质权人有占有质物并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质物优先受偿的权利;还可以依法或依约定获得质物上的孳息。

同时,质权人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对因过错造成质物毁损或灭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除保管所必要者外,质权人使用出租质物或转质均须事先经出质人同意。因债务人履行导致质权消灭时,质权人负有返还质物给出质人的义务,我国法律没有质权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22: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强制拆迁相关文章
  • 强制拆迁是否符合道义?
    可能合法也可能违法。强拆分为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和政府对被征收的房屋的强制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对强拆有明确规定,符合条件和程序的,强拆不违法。(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二)《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强拆、强征的适用范围是十分有限。行政强征在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中仍然有一定的合法性,但是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已经命令禁止。强行
    2023-07-04
    209人看过
  •  拆迁及搬迁的定义与区别
    本文介绍了拆迁和搬迁的补偿性质、性质归属以及拆迁流程和拆迁补偿标准等方面的区别。拆迁通常涉及经济补偿,而搬迁不一定有明确的补偿。拆迁属于国有用地性质,而搬迁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拆迁的流程包括调查核实、作出征收决定、发出征收公告、拆迁评估、签订协议和实施拆除。拆迁补偿标准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拆迁和搬迁在补偿性质方面存在差异,拆迁通常涉及一定的经济补偿,而搬迁则不一定会有明确的补偿。涉及政策行为的搬迁就有经济补偿,如果是个人的行为搬迁就没有经济补偿;2、性质归属不同,拆迁属于国有用地性质。而搬迁,则宅基地属于村集体,属于集体用地性质。但也有搬迁不拆房的情况,这种情况宅基地仍归属农民使用。一、拆迁的流程具体如下:1、调查核实。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人口、房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并上门核实;2、作出征收决定。
    2023-09-06
    225人看过
  • 商业拆迁与公益拆迁的定义与区别
    商业拆迁与公益拆迁的区别:(1)概念不同。商业拆迁是基于纯商业开发性质的考虑。出于盈利目的,经与被拆迁人协商,开发商房屋拆除,并在基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公益拆迁是指政府利用公共权力强制实施房屋拆迁改造,政府通过房屋拆迁形成的能够满足政府管理需要的社会资源;(2)本质不同。商业拆迁的本质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要实行平等、自由的原则,不能强买强卖。公益拆迁的本质是剥夺公民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是具体的行政行为;(3)特征不同。商业拆迁特点。商业目的,合意,拆迁补偿的不确定性。公益拆迁。公益目的,强制性,合理补偿。商业本票和商业汇票有何区别1)证券性质不同。汇票为委付证券,本票为自付证券。本票是出票人自己付款的承诺,汇票是出票人要求他人付款的委托或指示。2)主债务人不同。汇票为委付证券,主债务人承兑人,无承兑人时,则无主债务人;本票为自付证券,出票人为主债务人。3)有无承兑不同。本票无需承兑,汇票除见
    2023-07-12
    151人看过
  • 股权出质的定义与含义
    法律综合知识
    一、股权出质的定义与含义股权出质指的是如果债务人无法在债务到期时偿还所有债务的话,那么质押权人可以获得该债务人所进行质押的股权。一般在出质之后是不可以进行转让股权的,但如果质权人和出质人都一致许可的话,那么就可以进行转让。二、股权质押资产评估报告需要什么资料1.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3.质押合同书;4.公司股东会决议;5.双方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6.股东身份证复印件;7.股权证明书。三、股权质押后可以查封吗股权质押后不能查封,但是不影响质权人行使质权。股权质押登记才能设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股权质押登记则是生效要件。《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
    2023-08-20
    248人看过
  • 拆迁行政诉讼的含义
    关于房屋拆迁纠纷的行政诉讼,是拆迁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拆迁当事人和其他拆迁参与人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拆迁纠纷案件的活动以及在这些活动中所产生的法律关系的总和。拆迁行政诉讼的上述定义包含了以下几个要件:第一,拆迁行政诉讼的原告是拆迁人或被拆迁人以及与拆迁活动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员或组织,被告则是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拆迁管理部门,这也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行政诉讼的主体特定性。第二,拆迁行政诉讼的客体是拆迁管理机关的针对拆迁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第三,拆迁行政诉讼是拆迁当事人或参与人认为拆迁管理机关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引起。这里的关键是认为而非确实存在侵权。是否存在侵权是诉讼中解决的问题,起诉时只要原告主观上认为就行了。第四,拆迁行政诉讼不同于拆迁纠纷的行政裁决之处在于“司法性”,是一种司法活动,必须是在国家审判机关的主导下
    2023-02-08
    251人看过
  • 忠实义务与竞业限制含义
    ――从英法劳动法判例谈起近年来,由于职工跳槽给原单位造成利益损失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日益引起了人们对劳动法上的竞业限制的关注。近年来我国地方劳动合同立法中也都对此进行了规定,《劳动合同法》草案也对竞业限制做了规范。有的文章还将竞业限制与职工的忠诚义务联系起来。笔者认为,在规范竞业限制时必须将相关的基本概念加以区分,以便立法规范能够更加明确并杜绝或减少对执法实践带来的困惑。本文从对基本概念的含义进行比较入手,结合英法两国劳动司法判例的分析,对竞业限制条款的有效条件、履行和相应的违法责任进行阐述,以期对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有所启发。一、忠实义务与竞业限制含义之辨析劳动法上的忠实义务与竞业限制两个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适用范围既有交叉又有各自的独立性。对他们进行明确的区分有助于对竞业限制进行较为合理的规范。从共同点看,他们的目的都是为了保护雇主(单位)的商业秘密和重要经营信息,从而保护雇主的合法利益
    2023-06-09
    190人看过
  • 强制拆迁中公共利益的定义是什么?
    对此,我国目前并无明确界分,对此概念的理解不同就导致了在实际中适用的范围的不同。对比而言,韩国在其《土地征用法》中规定:公共事业是指有关国防军事建设事业、铁道、公路、港口、上下水道、气象观测等事业、国家或地方公共团体设立的办公场、国家或公共团体指派的建设项目等。作者认为公共利益首先必须强调的是其公众性,其涉及的主体利益必须是以广大民众的基本利益为范畴,不能单以一小部分人,一些团体或者某些组织的利益为标准。其次,这种利益必须是有益于社会发展,公众的生活,以及其他相对个人利益而更加有利于最广大人民发展需要的利益,在这项利益与个人利益博弈中应当明显具有正当性,合理性和广泛性,在不能判断是否因某种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可以给众多国民带来更多利益的情况下,不能认定该利益时正当的。侵害英雄烈士等的什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对侵害英雄烈士
    2023-07-05
    400人看过
  • 股权控制权的定义及含义
    一、股权控制权的定义及含义股权控制权的定义及含义是指拥有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其实行实际控制的权力。即对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理论上,如果拥有了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对该公司实行控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份的分散,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获得股东会表决权的多数,即可取得控制的地位。除基于股权的占有取得控制权外,还可通过订立某种特殊契约或协议而获得控制权。二、控股股东的权利义务控股股东的权利义务主要为:1.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改制重组时应当确保分离社会职能、剥离其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机构和福利性机构及设施不得进入股份有限公司。2.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对其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损害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利益。3.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23-08-06
    444人看过
  • 强制拆除的定义和实施方式
    强制拆除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之一,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应当按照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一般程序操作。申请专利属于行政行为吗1、申请专利不是属于行政行为。2、专利授权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申请人对专利管理部门作出专利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四十六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
    2023-07-05
    67人看过
  • 拆迁居民的定义
    被拆迁人的概念根据不同时期的拆迁法律规范有不同的含义。1.1991年3月22日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关于被拆迁人的规定1991年3月22日颁布施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的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因此,依据1991年的拆迁行政法规的规定,被拆迁人是指在拆迁范围内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代管人,国家授权国有房屋的管理人及其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2.2001年11月1日施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2001年11月1日施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三款规定,本条例所称的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因此在2001年11月1日施行后进行拆迁的,被拆迁人就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不再包括被拆迁房屋的使用人和代管人、管理人。被
    2023-07-13
    379人看过
  • “强迁”程序的定义
    什么是强拆程序?答: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强制拆迁申请。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4条、第15条的规定,强制拆迁前,应妥善解决被拆迁人的补偿安置或者周转用房问题;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或者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裁决作出的拆迁期限内,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拆迁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作出责令限期拆迁的决定,逾期不拆迁的,方可强制拆迁。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
    2023-06-05
    499人看过
  •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的含义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房屋拆迁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建设部制定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要求:房屋拆迁评估须依法按程序进行。房屋拆迁估价必须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确定拆迁估价机构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确定。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与拆迁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或者是拆迁当事人的,应当回避。拆迁估价机构在房屋估价时,要参照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和市、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定期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结合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状况进行评估。并将分户的初步估价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7日。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
    2023-06-15
    298人看过
  •  强制婚姻自由罪的定义与规定
    该段内容讲述了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强迫婚姻自由罪,而是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来处理强行干涉他人结婚和离婚自由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手段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强迫婚姻自由罪,准确地说应该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这意味着,任何用暴力手段强行干涉他人结婚和离婚自由的行为都将被视为犯罪。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手段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刑 法 】 强 迫 婚 姻 自 由 罪 的 法 律 规 定强迫婚姻自由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是指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制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该罪名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强迫他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制他人同意婚姻关系;2. 婚姻自由:行为人剥夺了他人的婚姻自由,使得他人在没有自主选择的情况下,无法决定是否同意婚姻关系;3. 情节严重:强
    2023-09-07
    279人看过
  • 遗弃罪的含义与界定
    遗弃罪是指年老、年幼、生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客观上,对于年老、年幼、生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应当予以扶养。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才能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和非罪的重要界限。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遗弃罪与虐待罪的不同是什么?遗弃罪与虐待罪的不同是: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虐待罪客体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中享有合法权益和被害人的身体健康。遗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具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虐待罪的客观方面为经常或连续折磨、摧残家庭成员身心健康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
    2023-07-02
    280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拆迁是一种拆迁行为,即拆迁人未按照条例的规定给予拆迁补偿、未安置拆迁户,并作出书面决定后,由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作出房屋拆迁决定并组织实施强制拆迁。 强制拆迁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措施,在实施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程序合法、公正、透... 更多>

    #强制拆迁
    相关咨询
    • 法院强制拆迁定义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0
      法院强制拆迁也就是司法强拆,是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拆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土地征用房屋强制拆迁应由有关单位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即只有司法强制拆迁才算合法。
    • 强制执行的定义与实施
      重庆在线咨询 2024-11-22
      执行义务人必须履行其承担的义务。人民法院依据法定程序,利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应承担的义务,以确保权利人的权利得到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和支付令等。这些文书一经生效,义务人应自动履行。如果拒不履行,权利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被称为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被称为被执行人。
    • 拆迁合伙解散清算的含义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20
      合伙解散是合伙共有财产全部消灭的原因。合伙一经解散,发生合伙共有财产的必要前提即不存在,合伙共有财产当然消灭,因此发生合伙共有财产的清算后果。 合伙解散,合伙共有财产终止,应对合伙财产进行清算。合伙至清算结束时,为完全消灭。因此,在合伙解散至清算结束之前,应当认为合伙还在存续。
    • 行政强制法是否含强制拆迁,强制拆迁违法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5
      哪些情形不得施行强迁? 1、未经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2、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 4、此外,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
    • 房屋拆迁的定义与产权置换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25
      下面我将详细解答一下。被人对于补偿既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方式进行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面积补偿方式进行补偿;所谓的产权置换,就是被拆迁人不要补偿货币的补偿方式进行补偿,而是选择了房屋补偿的方式。就是拆迁房屋面积和补偿屋面积,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置换,就是房屋换房屋,通俗的讲就是房子换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