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经济性裁员的后续的义务包括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10:12:52 288 人看过

经济性裁员的后续义务:向员工发放经济补偿金,为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以及公司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要及时通知被裁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人员。

一、不发工资如何解决

不发工资可以协商解决、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申请仲裁。

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

你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建议及时搜集相关的证据,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履行上述的义务。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20: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性裁员相关文章
  • 用人单位可以在哪些情况下经济性裁员?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企业破产法》第70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对债务人进行重整。”企业依法进行重整的,可以裁减人员。(2)生产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企业破产法》第70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对债务人进行重整。”企业依法进行重整的,可以裁减人员。(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发生严重困难,是指用人单位的产经营难以为继,不得不进行裁员。(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企业转产,是指改变主要经营的业务,重大术革新,可能导致同样的工作只需更少的劳动者即可完成。企业转、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需要裁减人员的
    2023-06-10
    424人看过
  • 经济仲裁中当事人的义务有哪些
    1、申请人有依法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的义务,被申请人有按规定期限提交答辩书的义务;2、有义务按时出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退庭;3、有义务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否则不得自行出庭;4、有义务遵守仲裁员回避制度,不得选任符合回避条件的仲裁员及私自会见、请客送礼;5、有义务尊重仲裁的独立性,不得企图干涉;有义务如实回答仲裁庭的提问;6、有义务根据仲裁庭要求提供证据或资料,不得隐瞒;有义务遵守仲裁庭决定;有义务自觉履行仲裁裁决;7、有义务遵守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后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8、有义务交纳仲裁费用;有义务缴纳保全费用:有义务在申请财产保全有误时,赔偿被申请人的损失;其他由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一、学生监护人职责有哪些小学生监护人职责有:1、监护人的职责就是要保护被监护人的生命健康不受侵犯;抚养、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
    2023-06-25
    446人看过
  • 经济性裁员的概念:经济性裁员是什么?
    简单的讲,经济性裁员就是指企业由于经营不善等经济性原因,解雇多个劳动者的情形。对经济性裁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理解:第一,经济性裁员属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情形。在市场经济中,用人单位直接面对的是市场竞争,为更好的适应市场需求,使企业保持一定的活力,用人单位必须在用人方面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体制。为此,劳动合同法规定,在满足一定条件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还未到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出于经营方面考虑,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尽管名为经济性裁员,其实质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方式。在经济性裁员中,由于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劳动者并没有过错,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二、进行经济性裁员的主要原因是经济性原因,而不是劳动者个人原因。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平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促使劳动合同的正
    2023-06-10
    428人看过
  •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责任如何界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一、劳动合同解除的办法有哪些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方法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法定条件下劳动者单方解除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三种方法,具体如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单方解除1.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
    2023-06-20
    442人看过
  •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应对被裁减人员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应对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现已失效)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性裁员情况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省(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
    2023-04-21
    87人看过
  • 企业经济性裁员后的工作安排
    1、清偿社会保险欠缴的数额。企业与被裁减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缴清欠缴的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支付拖欠被裁减人员的工资和参加医疗保险前发生的医疗费等,以货币形式及时支付并结清。2、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社会保险和人事档案的转移手续。企业应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到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被裁减人员办理档案转移和失业保险待遇的审核手续。被裁减人员持企业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到其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3、社会保险接续手续办理。企业应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尚未重新就业的被裁减人员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缴费年限前后合并计算。一、企业在裁员中都有哪些义务《劳动法》专门制定了对特殊群体的保护措施。该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种情形: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
    2023-03-22
    72人看过
  • 单位经济性裁员单方能解除合同吗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者,以此作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的一种手段,其目的是保护自己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和生存能力,度过暂时的难关。《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这一条是我国劳动法的新规定,也称经济裁员。由于‘经济裁员”也必然要影响职工生活,增加社会失业率,因此,劳动行政部门要积极监督检查裁员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允许裁员的范围,是否道守裁员的法定程序等。经济性裁员的程序一、单位经济性裁员的如何补偿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
    2023-04-02
    359人看过
  • 经济性裁员的“法”术
    减员增效,这是国企时代最为响亮的一个口号。通过这个口号的实施,我们也看到了中国经济在时光的推进中,所取得的一个又一个的进步。但进入2008年,随着全球经济发展步伐趋缓,美国次贷危机横扫全球经济走势,减员增效,这个曾经有着国企印记的口号已经开始响彻在全球的企业界中。无论是大到世界工业巨头的西门子、摩托罗拉,还是小到毫无知名度、偏安一隅的私营企业,减员似乎都是无奈而又不约而同的选择。然而,减员并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国家法律、法规做出了诸多明确性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又应该如何使用好减员这面大旗呢?在法律方面,我们又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解雇和经济性都是指企业单方面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从二者之间的形式与结果来看,解雇和经济性裁员都是指企业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但国家仍在法律与法规方面,对经济性裁员做出了一些原则性的评判或称鉴定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是这样规定:有下
    2023-06-10
    486人看过
  • 经济性裁员的条件主要有哪些?经济裁员程序怎么走?
    简单的讲,经济性裁员就是指企业由于经营不善等经济性原因,解雇多个劳动者的情形。经济性裁员关乎着我们每个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们都有必要好好了解这个概念。虽然企业在遇到经济危机的时候是可以采用经济性裁员来维持自己的竞争力,但是企业也不可随意的使用经济性裁员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在法律上规定了经济性裁员的条件。一、经济性裁员的条件(一)、裁员必须符合法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法主要规定了四种情形企业可以进行经济裁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困难的;一般表现为无力偿还到期债务、资金难以回笼、生产资金周转困难等。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的;4、其他因为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二)、因所发生所列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三)、裁员人数必须达到法定标准;裁员人数是二十人以上或裁减
    2023-04-22
    111人看过
  • 裁员和经济性裁员的区别
    一、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确需依法裁减人员的,应当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用人单位的裁员方案应当在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采取补救措施的基础上确定,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用人单位实施裁员方案,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工会和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工会对劳动合同解除的监督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举证不能或不充分的,人民法院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可予撤销用人单位的决定,用人单位应赔偿劳动者损失。附:企业在以下情况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023-04-13
    410人看过
  •  法定裁员的经济性情形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如果单位需要进行重整的话,就需要进行重整。另外,如果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出现了严重困难,或者进行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自身的经营方式有所调整,而在变更了劳动合同之后,还需要进行经济性裁员的,也可以进行重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如果单位需要进行重整的话,就需要进行重整。2、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出现了严重困难的。3、用人单位进行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自身的经营方式有所调整,而在变更了劳动合同之后,还需要进行经济性裁员的。 依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破 产 法 》 , 哪 些 情 况 下 用 人 单 位 需 要 进 行 重 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需要进行重整的情况包括:1.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缺乏清偿能力;2. 债务人亏损严重,缺乏清偿能力;3. 债务人与债权人存在纠纷
    2023-09-11
    359人看过
  • 企业的经营性质包括哪些
    企业的经营性质具体包括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国有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等。企业一般是指以盈利为目的,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一、有限合伙企业和普通合伙企业的区别和联系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规定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2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2个以上50个以下的合伙人;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至少有1个普通合伙人。出资方式的规定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劳务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可以“劳务”方式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事务执行规定共同执行和委托执行1.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二、什么情况下
    2023-03-25
    438人看过
  • 什么人不能被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经济性裁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其他。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只要职工确认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在公司,赔偿金的标准就一律
    2023-08-06
    382人看过
  • 经济裁员的范围包括两方面
    (1)用人单位是属于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需要裁减人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可以依法宣告破产。对濒临破产业,允许一定阶段(不超过两年)的整顿期。这些企业裁减人员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是随时都会出现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只能依靠自身力量克服上述困难,这就必然涉及到裁员问题,因此裁减人员对用人单位来说势在必行。
    2023-06-10
    108人看过
换一批
#辞退解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经营不善等经济原因,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者的情形。经济性裁员仍属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经济性裁员有以下法定情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 更多>

    #经济性裁员
    相关咨询
    • 对于属于经济性裁员的用人单位应该包括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4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2款规定,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法律对单位经济性裁员有严格的要求吗, 企业经济性裁员的条件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4
      法律对单位经济性裁员有严格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
    • 如何履行企业经济性裁员的义务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20
      用人单位听取工会和职工意见后,裁减方案还需要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报告,方可实施经济性裁员。注意,报告虽然不是批准,但也不仅仅是备案而已。劳动行政部门收到企业的裁减方案后,如发现改方案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内容的,同样会责令企业进行纠正。因此,该报告行为在性质上与“批准”相当。用人单位实施经济性裁员,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还是n,而非n+1。 风险提示:企业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
    • 单位经济性裁员的方式主要是指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13
      一、单位经济性裁员的条件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时才可以裁员。《劳动合同法》除延续《劳动法》以上规定外,补充增加了三种单位可以裁员的情形: (一)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二)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为了与《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 裁员范围如何确定,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后续工作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裁员范围如何确定法律对具有特殊情况的特殊劳动者给予了特殊保护。企业不能将以下人员划入经济性裁员的范围之内: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劳动者; 2、在本企业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者; 4、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