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因房价上涨而可能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5 23:42:22 397 人看过

一、卖方因房价上涨而可能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房价上涨,卖方违约的情形有:卖方要求增加购房款,协助买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在约定的交房时间内拒绝按时交付房屋给买方,企图毁约。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何时开始生效

如果对于生效时间没有特殊约定,房屋买卖合同生效从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成立后便生效。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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