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退市规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22:12:08 407 人看过

一、上市公司退市规则

上市公司一般有以下的2个退市条件:

1、公司在法定期限结束后仍没有披露暂停上市后第1个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应该在法定披露期限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2、上市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数,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仍然为负数的。

二、暂停上市与退市的区别

暂停上市是指该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暂时停止对外发放股票,暂时停止证券交易市场的活动;而退市则是指该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永远退出证券交易市场。两者的最大区别在于前者只是暂时停止对外募集资本,而后者则是永远停止对外发放股票。依据《公司法》第八十五条: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八十六条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认购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

三、暂停上市后多久要退市

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在第一个半年度报告披露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一是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第一个半年度报告;二是半年度财务报告显示公司已经盈利,且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高于股票面值。暂停交易一年,若无法重组扭亏则退市无股票显示,退市后上三板仍可重组申请恢复上市。

狭义的上市即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PblicOfferings指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向投资者增发股票,以期募集用于企业发展资金的过程。

广义的上市除了公司公开(不定向)发行股票,还包括新产品或服务在市场上发布、推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3日 07: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上市公司相关文章
  • 上市公司协议转让规则
    一、上市公司协议转让规则严禁进行场外非法股票交易和转让活动。第三条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份转让涉及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和结算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转让手续:(一)与上市公司收购及股东权益变动相关的股份转让;(二)转让双方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的;(三)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上市公司所涉及的股份转让;(四)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收回股权分置改革中的垫付股份、行政划转上市公司股份等情形,比照本规则办理。第四条证券交易所负责对股份转让双方当事人提出的股份转让申请进行合规性确认。结算公司负责办理与股份转让相关的股份查询和过户登记业务。第五条证券交易所和结算公司对转让双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转让双方应当对其提供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第六条股份持有人拟转让其持有的流通股股份,应当向结算公司提出查询拟转让股份持有状况的申请,并提交以下文件:(一)股
    2023-04-24
    217人看过
  • 上市公司季报披露规则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管理层为强制和规范季报的信息披露内容,从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以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数、管理层讨论和分析、本报告期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方面都做了很具体的披露要求。管理层为强制和规范季报的信息披露内容,从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以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数、管理层讨论和分析、本报告期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方面都做了很具体的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季报文字描述的往往是总结、成果、业绩、过去管理思路等较多。而对公司前景展望、业绩预测、未来管理思路、具体做法等描述较少。投资者对于浓墨重彩的信息不妨
    2023-02-15
    485人看过
  • 上市公司财报披露规则
    上市公司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即七、八月份)。定期报告的披露要求为在指定报刊披露其摘要,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披露其正文。中期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股东总数、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报告期内重大诉讼、仲裁等重大事件及对公司的影响;财务会计报告等。一、什么是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指年度终了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通常将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统称为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作为综合反映企业单位年末财务状况、全年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报告,在沟通企业单位管理层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之间起着十分重要的桥梁作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是对公司一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综合反
    2023-03-10
    393人看过
  • 上市公司的退市制度
    一、上市公司暂停上市的制度中国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摘牌有如下一些规定,并根据情况的严重程度设定了一些最终可能会导致摘牌的几个层次:上市公司如果连续2年亏损、亏损1年且净资产跌破面值、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违法行为等情况之一,交易所对公司股票进行特别处理,亦即ST制度。对ST公司,如果再出现问题,比如下年继续亏损从而达到《公司法》中关于连续3年亏损限制的,则进行PT处理。PT制度是证券交易所对于暂停上市的公司股票流通所采取的特别安排,目的是为了增强市场流动性,切实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交易所在采取PT交易制度时又规定:从1998年1月1日起3年内的任何1年中,如果PT公司能够扭亏为盈,则可以向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可以恢复上市。在2000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中,暂停上市有四种情形:(1)上市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2
    2023-03-21
    185人看过
  • 上市公司并购的一般规则
    1、资产收购资产收购指收购公司购买目标公司的全部或者主要资产。收购方一般要承担目标公司的原有债权债务及法律风险。资产收购所需要的行政审批相对较少,但资产过户交割手续、税务处置较为复杂。资产收购可以分为重大资产收购与非重大资产收购。上市公司重大资产收购是指购买、出售、置换入公司资产净额、资产总额或主营业务占上市公司净资产、总资产或主营业收入的50%以上的交易。重大资产收购需要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股东大会的决议文本应该报中国证监会及上市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审核,同时向证交所报告,并公告产权变动信息。资产收购超过70%的,还需要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非重大资产收购不需要证监会的审批,一般只需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批。2、股权收购上市公司的并购通常可按股权收购的方式进行。按中国法律规定,股权收购至少要遵循如下几个基本规则:1)股票交易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内进行;2)发起人持
    2023-03-30
    67人看过
  • 上市公司收购的一般规则
    (一)收购方式上市公司收购可以采取要约收购或者协议收购的方式。要约收购是指收购方通过向被收购公司的管理层和股东发出购买其所持该公司股份的书面意思表示,并按照其依法公告的收购人约中所规定的收购条件、收购价格、收购期限以及其他规定事项,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收购方式。要约收购不需要事先征得目标公司管理层的同意。协议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与目标公司的管理层或者目标公司的股东反复磋商,达成协议,并按照协议所规定的收购条件、收购价格、收购期限以及其他规定事项,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收购方式。协议收购必须事先与目标公司的管理层或者目标公司的股东达成书面转让股权的协议。(二)持股披露规则我国《证券法》中有关上市公司收购的规定,也借鉴了各国立法的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规定了持股披露制度。具体有以下两方面的内容:第一,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
    2023-02-04
    259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市值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市场价格发行股票的股票总价值,其计... 更多>

    #上市公司
    相关咨询
    • 上市公司退股规则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22
      证券交易所上市和已发行拟上市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证券)的初始登记、变更登记、退出登记及相关服务业务适用本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境内上市外资股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纳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证券登记簿记系统的其他证券的登记及相关服务业务参照本规则执行。
    • 上市公司退股的最新规则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10
      证券交易所上市和已发行拟上市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证券)的初始登记、变更登记、退出登记及相关服务业务适用本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境内上市外资股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纳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证券登记簿记系统的其他证券的登记及相关服务业务参照本规则执行。
    • 上市公司主动退市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12
      (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其股票在本所的交易,并决定不再在交易所交易; (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其股票在本所的交易,并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转让; (三)上市公司向所有股东发出回购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 上市公司退市条件是如何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11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3、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4、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券法》第五十六条,上市公司
    • 什么是“上市公司退市”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7
      退市是指上市公司由于未满足交易所有关财务等其他上市标准而主动或被动终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 主动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据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主动向监管部门申请注销《许可证》,主动性退市一般基于以下原因: (1)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定不再延续; (2)股东会决定解散; (3)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4)破产; (5) 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结构、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