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如何进行审查起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08:02:02 113 人看过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审查起诉的基本任务有三点:一是审查侦查活动的过程和结果,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侦查活动中的偏差和遗漏问题予以补救;

二是通过审查案件的事实问题和适用法律问题,合理斟酌影响案件处理的各种因素,作出正确的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三是掌握案件的全面情况,为支持公诉做好准备。审查起诉的案件来源有二:

一是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并移送提起公诉的案件;

二是由检察机关的侦查部门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部门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起诉的对象是案件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审查起诉部门需要对案件的事实、证据以及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全面审查,以确定应否对案件提起公诉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具体而言,人民检察院办理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定、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是否有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程序

(一)人民检察院办理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必须查明:

1、是否有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2、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3、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4、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定、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5、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二)审查起诉包括程序性审查和实体性审查。主要审查程序包括;

1、复核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和证据。审查起诉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听取被害人和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必要时,应当直接讯问证人、或者重新进行鉴定、堪验和检查。

2、审查过程中,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须的证据材料,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3、由案件承办人负责审查案件的管辖、审查随案移送的文书和证据材料,并作出适当处理。

4、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以及法律的使用。应当认真审阅案件材料,包括诉讼文书和各种证据材料,仔细审查案件中的疑点和难点,得出正确的结论。

5、承办人审查后,应提出起诉或不起诉意见,报刑事检察部门负责审核,刑检部门负责人提出审核意见后,应报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09: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有什么不同?
    一、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有什么不同?1、主体不同,审查批捕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的侦监科,审查起诉的主体是是由人民检察院公诉科。2、在案件中所处的阶段不同。审查批捕是侦查机关(一般为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后,对案件的基本事实有了一定的了解,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的条件与有逮捕的必要的,就会把案件移送到检察院侦监科申请逮捕犯罪嫌疑人,经检察院侦监科审查批捕后再移送回侦查机关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是侦查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到检察院公诉科请公诉科提起公诉,检察院公诉科就对这些案卷进行审查。3、后果不同。案件经检察院侦监科审查批捕后,后果有两个,就是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或者不予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案卷会移送回侦查机关继续侦查;案件经过检察院公诉科审查终结后,后果也有两个,起诉或者不起诉,如果是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经过审查终结后,就会被移送到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二、什么是审查起诉和审查批捕1、批准逮捕,是
    2023-06-04
    352人看过
  •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是如何提审犯罪嫌疑人的
    对于犯罪嫌疑人而言,审查起诉阶段的提审将决定自己是否达到起诉条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等等关乎定罪量刑的问题,因此,有必要予以重视。兵法有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本文就从认识公诉环节如何提审犯罪嫌疑人的角度展开评述。一、提审的准备审查案件材料是审查起诉阶段提审的前提,在审查完案件材料后,审讯人员对案件是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经有了初步判断,并且针对审查中发现的疑点、犯罪嫌疑人供述存在的矛盾、漏洞拟定审讯提纲。针对不同的案件,对材料有不同的审查内容:第一类是单独犯罪案件,审查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如果不认罪的,审查犯罪嫌疑人前后供述之间的矛盾,是认罪后翻供还是从头到尾拒不认罪。第二类是共同犯罪案件,审查同一犯罪事实不同犯罪嫌疑人之间的相同供述与不同供述。如果是相同的供认犯罪事实的供述,就要进一步审查相同供述的犯罪嫌疑人是否均自愿作出的;如果是相同的否认犯罪事实的供述,就要进一步审查是否
    2023-06-11
    285人看过
  •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如何审查证据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审查起诉阶段审查判断证据的重点是对证据三性的审查l、从证据的合法性来审查,主要审查证据是如何形成的、是由谁提供或收集的,收集的方法是否正确,证据的形成与收集是否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具体地说就是要审查有关人员是否出于不良动机,提供虚假的证据;有关人员是否因生理上、心理上、认识上、表达上等原因,提供了不实的陈述;侦查人员收取证据的手段是否正确、合法,固定保管证据的方法是否科学等。2、从证据的客观性来审查,就是要审查判断证据所反映的事实与待证的案件事实是否存在着客观的内在联系,有什么样的联系,能证明案件中的什么问题,内容本身是否合理,有无矛盾,即证据的内容是否客观真实。3、从案件各种证据的关联性来审查:首先,对同一的证据,要审查其所反映的内容前后是
    2023-06-11
    176人看过
  • 交通警察如何对机动车进行检查
    1、当交通警察发出停车信号时,驾驶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把制动踏扳一脚踩到底或猛打方向盘,而应立即降低车速,开启右转向灯,向后面正常行驶的车辆示意。2、驾驶员将车停稳后,应关闭点火开关,带齐随车证件,立即下车,接受交通警察的检查。3、交通警察如果需要检查车辆时,驾驶员应主动配合,如打开车门、打开后尾箱等,并伴随交通警察检查。4、驾驶员如不服交通警察的处罚,也不能当场与交通警察争吵,应依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申诉。5、驾驶员在停车接受检查的过程中,遇到个别交通警察利用职权向驾驶员索取财物,或交通警察罚款后不开收据、扣留驾驶证或行驶证不开具暂扣凭证等违法违纪事件,驾驶员可向其所属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投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有哪种情形交通警察可依法扣留车辆上路行驶机动车交通警察可以依法扣留车辆的情形如下: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
    2023-07-20
    291人看过
  • 2023审查起诉是指什么,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程序是什么
    审查起诉是指什么审查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在公诉阶段,为了正确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定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具有诉讼意义的活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69条规定: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在侦查活动与审查活动相分离并相对独立的情况下,审查起诉在公诉程序中是一个重要的环节。我国刑事诉讼法十分重视这一环节,对审查起诉的内容、方法、时限等,都做了具体规定。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程序是什么(一)人民检察院办理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必须查明:1、是否有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2、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3、有无附带民事诉讼;4、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定、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5、侦查活动是否合法。(二)审查起诉包括程序性审查和实体性审查。主要审查程序包括;1、复核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和证
    2022-12-17
    176人看过
  • 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发现漏罪会退回侦查吗?
    一般都会退回侦查的,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发现犯罪嫌疑人有遗漏罪行,退回公安机关,要求公安机关对遗漏罪行进行补充侦查。如果检察院认为遗漏罪行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检察院也可以对公安局移送的罪行和检察院发现的遗漏罪行一并直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对有漏罪的犯罪
    2023-03-11
    296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如何进行行政审查?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认为行政机关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违法违纪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监察机关、该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认为有犯罪行为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对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将被告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情况予以公告,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被告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依法给予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处分的司法建议。行政机关如何应诉行政诉讼一是要撰写好答辩状。答辩状是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最重要的诉讼文书;二是要整理好证据材料。行政诉讼是全面审查,因此,不管行政起诉状提出哪些问题,行政机关都要提供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所有证据;三是要按期提交答辩状以及证据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认为行政机关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违法违纪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监察机关、该行政机
    2023-08-01
    375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件如何进行相应检察机关监督
    行政诉讼检查监督:由于行政纠纷的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在行政相对人不敢或无力提起诉讼的情况下,行政相对人就会被迫放弃诉权或改变自己的诉讼请求,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违法责任就难以追究。由检察机关提起诉讼,就可以有效地保护行政诉权的行使,全面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一、怎样做行政诉讼中的原告我国人民法院所受理的行政诉讼的原告为:行政诉讼原告是行政诉讼的一方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司法保护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能是具体行政行为所损害的行政相对人一方,不能是行政主体一方。二、行政诉讼中如何查原告主体资格行政诉讼法原告主体资格的认定(1)将当事人是否具有法律保护的权益,作为判断当事人是否具有原告主体资格的重要标准,与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也相互契合。法院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评判,除了依据行政诉讼法等行政基本法,更
    2023-06-20
    326人看过
  •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需要进行哪些审查工作?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包括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是否存在附带民事诉讼、侦查活动的合法性、犯罪事实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清楚、是否遗漏了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检察院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需要审查的内容包括:是否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是否存在附带民事诉讼;侦查活动的合法性;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是否遗漏了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检察院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检察院审查起诉包括哪些方面?检察院审查起诉是检察院对涉嫌犯罪案件进行起诉的重要环节。在此过程中,检察院需要对案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以确保起诉的证据和起诉的事实符合法律规定。检察院审查起诉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案件证据的审查:检察院需要对案件中的证据
    2023-08-22
    340人看过
  • 检察机关对嫌疑人口供审查工作是否进行?
    检察院审查起诉不需要问口供,普通刑事案件侦查权属于公安机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权属于检察院的反贪、反渎职部门。公诉部门如果认为案件事实没有查清,一般应当退回补充侦查。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律师才可以查阅案卷。检察院怎么审查证据材料1、从证据的“合法性”来审查,主要审查证据是如何形成的、是由谁提供或收集的,收集的方法是否正确,证据的形成与收集是否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具体地说就是要审查有关人员是否出于不良动机,提供虚假的证据;有关人员是否因生理上、心理上、认识上、表达上等原因,提供了不实的陈述;侦查人员收取证据的手段是否正确、合法,固定保管证据的方法是否科学等。2、从证据的“客观性”来审查,就是要审查判断证据所反映的事实与待证的案件事实是否存在着客观的内在联系,有什么样的联系,能证明案件中的什么问题,内容本身是否合理,有无矛盾,即证据的内容是否客观真实。3、从案件各种证据的“关联性”来
    2023-07-22
    209人看过
  • 监察机关按照哪些程序进行检查
    监察机关检查程序;1、对需要检查的事项予以立项;2、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3、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监察机关提出检查情况报告;4、根据检查结果,作出决定或提出监察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三十条监察机关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检查:(一)对需要检查的事项予以立项;(二)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三)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监察机关提出检查情况报告;(四)根据检查结果,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重要检查事项的立项,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
    2024-05-10
    260人看过
  • 检察机关抗诉再审
    在我国,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认为符合法定抗诉条件,依法提请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审理的诉讼活动。目前世界上其他国家很少有让检查机关参与不涉及公共利益案件的民事诉讼,因此,检查机关抗诉再审制度是我国的一项特色。在新的民事诉讼法中,涉及检察机关抗诉的条文共有6条,因此检查机关提起抗诉再审的主要特点是:1、抗诉事由法定,即符合民事诉讼法第200条所列的一项或多项事由;2、抗诉机关法定,即符合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的,最高检察院对包括最高法院在内的各级法院,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法院的生效裁判提起抗诉;3、抗诉对象法定,即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调解书;4、抗诉前置程序法定,即民事诉讼法第209条规定的三种情形出现后,检察机关才能抗诉,即遵守“法院纠错现行,检察抗诉断后”的再审顺位启动模式;5、审查期限法定,即应当在3个月内做出抗诉或不予抗诉的决定。检
    2023-08-17
    69人看过
  •  检察机关是否还能进行公诉?
    检察院在批捕前需审查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犯有可判处以上刑罚的犯罪行为。但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实施新犯罪、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伪造、干扰证人作证或串供、对受害人、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报复或企图自杀或逃跑,检察院应考虑逮捕。有足够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更重刑罚。故意犯罪或身份不明者,则应予以逮捕。检察院在批捕前需要审查是否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犯有可以判处以上刑罚的犯罪行为。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事实,但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检察院应当考虑逮捕: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2.犯罪行为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伪造、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4.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对受害人、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报复的;5.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可以判处10年以上有
    2023-10-08
    432人看过
  • 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权必须要查明哪些内容?
    1、事实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正确定罪量刑的前提,查明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正确定罪量刑的依据和基础。在查明犯罪事实和取得确实、充分证据的基础上,应当对犯罪的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恰当进行鉴别。犯罪的性质与罪名互相联系,密不可分,如果只认定了犯罪性质,而不认定具体的罪名,性质也难以定准。因为在同一性质的犯罪中,法律又规定了若干罪名。可见,审查犯罪性质与审查具体的罪名,应当同时进行。2、其他责任人民检察院追诉犯罪应当客观、全面,因此,在审查起诉时要注意审查有无遗漏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要查清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就必须查清犯罪嫌疑人的全部罪行,对共同犯罪案件要查获所有实施犯罪的人。例如,在审查盗窃、诈骗、走私案件时,要注意追查销赃犯和包庇、窝藏犯,对于已构成窝赃、销赃罪的,也应对窝赃、销赃者一并提起公诉;在审查未成年人犯
    2023-06-25
    12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如何进行监察机关的检查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25
      监察机关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检查:(一)对需要检查的事项予以立项;(二)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三)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监察机关提出检查情况报告;(四)根据检查结果,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重要检查事项的立项,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
    • 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的必经程序是什么,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该怎么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1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的必经程序:一、审阅案卷材料办案人员接到案件后,应当及时地审查公安机关或刑事侦查部门移送的案件材料是否齐备,有无《起诉意见书》、证据材料和其他法律文书。例如,如果犯罪嫌疑人被拘留、逮捕和被搜查过,审查有无搜查证、拘留证和逮捕证。然后仔细阅读起诉意见书,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情节,犯罪性质和罪名以及要求起诉的理由,详细审阅案卷中的证据材料,按照法定审查起诉
    • 公安机关是什么的行政机关?检察院通过公诉、审查起诉或者审查起诉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09
      公安机关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人民检察院是.检察院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一)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二)审理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
    • 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有什么不同?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2-22
      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的不同点主要在于审查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出批捕申请,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而审查起诉主要是在于对犯罪嫌疑人的相关罪证,犯罪事实进行审查,看犯罪嫌疑人是否具备向法院进行起诉的条件和相关证据。
    • 检察机关对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如认为有刑事责任应如何处理?
      广西在线咨询 2024-11-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七条,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被调查人采取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补充调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调查完毕。补充调查以二次为限。 人民检察院对于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