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卫星定位是一种利用卫星技术对农村宅基地进行定位和管理的制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9 11:55:03 320 人看过

卫星定位为压红线,必须及时核实,无论谁的错误,当事人都要第一时间汇报,由于近几年,农村盖房宅基地审批是城乡一体化管理部门及土地局审批,即使错了,也是审批部门不严导致的,与农民没有半点关系,不过自己的利益一定要争取。

在卫星定位房子拆迁怎么赔偿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的,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两种形式:一是置换补偿,二是货币补偿。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地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还有就是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这个补偿的标的是物产所有权,包含了你所有的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蔬果等等。具体的标准由政府制定,下级政府所制定的标准必须高于上级政府制定的安置标准,在补偿标准实施方案上应该是一栏一栏非常细非常清楚的,具体的内容可以向征地方要来看看,这项补偿一般就只有一种补偿方式了,就是货币补偿。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方式包括: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本价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1: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农村宅基地相关文章
  • 卫星定位技术在农村村民房拆除赔偿中的作用分析
    视房屋的价值而定。行政征收本属于无偿行政行为,是对公民个人财产的无偿取得,但我国指定由相应的行政法规,规定房屋征收需要给予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一、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简介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是美军70年代初在子午仪卫星导航定位技术上发展起来的具有全球性、全能性、全天侯性优势的导航定位、定时、测速系统。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由三大子系统构成:空间卫星系统、地面监控系统、用户接收系统。1、空间卫星系统空间卫星系统由均匀分布在6个轨道平面上的24颗高轨道工作卫星构成,各轨道平面相对于赤道平面的倾角为55,轨道平面间距60。在每一轨道平面内,各卫星生交角距差90,任一轨道上的卫星比西边相
    2023-07-08
    406人看过
  • 建议制定农村宅基地管理法
    近日从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了解到,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制定农村宅基地管理法的议案,农委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正在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中将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问题一并考虑,待条件成熟时再研究制定法律的问题。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任玉奇等30名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制定农村宅基地管理法。议案提出,当前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存在法律不完善、管理滞后、土地浪费严重等问题,建议制定农村宅基地管理法,赋予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物权性质,促进农村宅基地流转。农业部建议在土地管理法修改中进一步明确农村宅基地管理基本制度,在此基础上再考虑制定农村宅基地管理法。住建部、国土资源部等建议将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制度在土地管理法修改中一并考虑。
    2023-04-22
    106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定位什么意思
    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一、建房的要求:1、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体内流转。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2、由于中国实行城乡二元体系,在城市化浪潮中,越来越多的人“农转非“。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一旦把户口转走,就失去了对老家宅基地的继承权,又不能买回来,只能眼睁睁看着“祖宅“变成村集体的资产。3、由于农村户口与土地的对应关系,有些人不愿意“农转非“,甚至有些公务员想方设法“非转农“,但这些毕竟是少数,“进城“才是大势所趋。因此从具体的家庭的角度而言,如果相关法规不变,宅基地注定会失
    2023-03-05
    109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的性质定位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的性质定位是什么(一)农民宅基地的性质定位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一部分,集体土地可以分为农业用地与农村建设用地,而宅基地属于农村建设用地部分。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农民宅基地的使用权原则上禁止转让。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建设用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除外。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因此有学者认为: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几乎成为不可能。居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因而不具有可交易性,当然不能参与市场流转。其本意就是为了防止农村集体建设用
    2023-04-19
    193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制度怎么改
    建立无偿、有偿相结合的宅基地取得和退出机制。当农民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唯一宅基地且面积符合当地标准时,应无偿取得。在此情形中,农民申请宅基地仍须依法申请,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而根据调查原有宅基地确实不够使用的情况下,当农民向有关部门申请规定面积以外的宅基地时,应适用有偿取得机制。使用主体仍应限制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者须根据超出面积,按年度缴纳使用费,具体数额可根据本地区情况酌情确定。有偿取得的超出面积的宅基地,还应当限定使用期限和转让条件。一、一户一宅是什么意思规定中所说的“一户”是以农户的户籍管理的户口为依据,意思就是居民户口簿。同在一个户口簿上登记的人为一户,“一户一宅”说的就是这户人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如果家中有子女结婚的符合条件者可以选择分户,分户后重新领取户口本,就可以重新申请宅基地了。“一宅”指的是村民所拥有的一块宅基地,是一整块土地,用于农户自建房屋院落等生活需求。申
    2023-03-16
    375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的性质定位是什么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建设用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除外。该法第63条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居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因而不具有可交易性,当然不能参与市场流转。本意就是为了防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冲击房地产市场。其所谓的冲击房地产市场,实质上就是打破政府对房地产一级市场的垄断,直接危及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既得利益,而这种利益习惯性地被称之为国家利益。因此,在现有的条件下,农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所有权的主体不容讨论,就连其使用
    2023-05-05
    390人看过
换一批
#宅基地使用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只要使用土地符合规划就是合法的。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宅基地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 更多>

    #农村宅基地
    相关咨询
    • 宅基确权是按照卫星定位的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15
      我们所住的村庄以及我们的宅基地房子都是经过卫星定位绘图的。这样做的目的很长远,对于村镇整体规划以及违法占地建房是个严重的打击,因为在卫星下,这一切都无所遁形。所以,很多人会收到宅基地被划了红线的通知。
    • 农村宅基地制度规定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27
      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保障集体成员的生活而拨给农户建造房屋的。集体成员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不得买卖和出租。 集体成员对在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农村宅基地制度中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两处住房;(2)转让双方都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经集体组织批准;(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
    • 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怎么办理农村宅基地管理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13
      办理宅基地证是有标准化程序的,关于怎么办理宅基地使用证这个问题需要按照下列步骤去进行: (一)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四是农村居
    •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4
      完善农村宅基地分配政策、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2015年两会关于土地改革和流转、担保权能,在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前提下,选择若干试点,放活经营权,但是这块利益该如何分配、同权同价: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赋予土地经营权流转、经营权三权分离、担保等原本不具备的属性,想在农村土地入市上淘得真金的企业家们。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租赁,稳定农户承包权、转让、担保,开始赋予农民对
    • 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10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