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质押的自动交付是否成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09: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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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质押自付成立吗?一般来说,是的。只有特殊的不动产,法律规定的公示方式是不登记的,所以特殊的动产是登记后成立的。(1)设立质押的书面合同,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有担保债权人权利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和状况。担保的范围。质押财产的交付时间。(2)交付标的物1。交付是质权成立的必要条件。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照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质押财产,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按照过错承担赔偿责任。交付包括实际交付、指示交付和简单交付,但不包括占有权变更。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无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出质人,对抗第三人使用质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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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动产质押主要指的是企业或单位将动产(包含由商品或者原材料等等)存放在银行指定地方或确认的存放仓库作为质押物,质押物在银行监控下进行流动,据此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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