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学者:商品房预售制应逐步废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4:43:14 410 人看过

近年来,广地花园、丽景台和贝丽花园相继爆发假按揭、重复抵押事件,在广州楼市引起不小的震动,信息不对称是导致这些问题的重要原因,而其中的商品房预售制度则是根源,不少业内专家再次呼吁这种制度应该被逐步废除。

广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潘蜀健表示,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基本特点是为开发商早期的融资提供方便。但是现在环境已发生变化,广州的房地产市场已形成买方市场,大量商品房空置,市场已不需要预售制。

广州市人大代表朱永平律师也曾向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提出废除商品房预售制度。理由主要是预售带来的一系列办证难问题。而预售制弊病远不止于此。潘蜀健认为,预售引发的烂尾楼、假按揭、重复卖楼等纠纷连续不断,目前已形成社会问题。广地花园事件就是一个典型。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对朱永平的提案进行答复,认为目前广州暂时不宜废除商品房预售制度。理由是房地产开发需要巨额资金投入,如果废除商品房预售制度,势必增大开发企业的投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会阻碍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对此,朱永平表示:理由客观存在,但不能以阻碍房地产业发展为由而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老百姓的利益也应该得到保护。潘蜀健也认为:其实从技术上操作并不难,可以用软着陆方式,不搞一刀切,规定一个时间的界限逐步废除商品房预售制度。

也有学者指出,取消预售制度不等于解决了房地产交易中的一切问题,虽然短期内取消预售有可能会带来房价的上升,但长远看,对消费者是有好处的,央行的建议可看作是对房地产行业发展的一个提醒信号,加强行业监管与行业自律,完善制度与法规建设,才是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23: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品房预售相关文章
  • 商品房预售是不是应当强制登记
    我国《民法典》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一种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中的预告登记制度实质上限制了契约自由,主要是限制了预售人选择合同相对人的自由,并因此而进一步限制了其他几项自由。虽然根据债权的平等性和相对性,法律并不禁止就同一标的物设定内容相同的多项债权,预售人享有就同一商品房签订多个买卖合同的自由,但此时因预告登记制度,这项自由其实是丧失了,体现在这项自由上的利益也不能得到保护了。契约自由原则之下,法律不应该干预人们缔结合同的权利,而应在一方当事人违反缔约规则或不履行合同义务时,为另一方提供救济的途径。在商品房预售中,法律本应该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其义务时才发挥救济的作用,但预告登记制度却使法律提前介入了。一、商品房预售需要哪几证商品房预售需要的五证具体如下:(一)土地使用权证书;(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
    2023-02-20
    354人看过
  • 住建部:商品房预售制或变革完善预售制度
    日前,住建部组织力量积极开展法律修订工作。之前有议案提出,现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存在一些缺陷,如商品房预售制度不完善、监管存在漏洞等,导致土地和房屋价格上涨过快、购房者利益受损等后果,影响社会稳定。建议尽快修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专家表示,商品房预售制变革在即。弊端:开发商将风险转到买家据悉,商品房预售制最初的宗旨是解决部分房地产企业开发资金不足的问题,以加快城镇住房建设,主要依据1994年建设部出台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同年,建设部根据这一立法发布第40号令,在全国开始实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对商品房预售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并于2001年及2004年进行了两次修订。业内人士表示,从本质上看,商品房预售制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能够加快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但由于自身存在的一些缺陷以及执行中的监管不到位,造成了大量的购房
    2023-04-22
    152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是合理的吗,购买预售商品房应注意什么
    一、商品房可以预售吗,条件是什么?第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此项规定是商品房预售的基础。因为只有土地使用权是合法的,在土地上所建的房屋才能合法地进入流通领域,从而达到预售的目的。第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项规定是房屋开工建设的前提。城市任何建设项目都得置于城市的总体规划之下,房屋建设也不例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其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开工建设。第三,按提供预售的房屋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此项规定是房屋预售的关键性问题。第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购买预售商品房有什么注意事项?1、开发建设的手续必须合法。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2、
    2023-03-23
    140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制是霸王条款
    公平交易,童叟无欺,是做买卖的基本准则。然而,商品房预售制度显现是违背这种精神的,应该立即取消没商量。请问,你同意吗?《新京报》3月4日报道:3日,记者从有关渠道获得民革中央向政协会议提交的集体提案内容,该提案建议加快修订《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并全面取消预售商品房制度,建立商品房竣工入市销售制度。俗话说:“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可是,消费者交了钱却不能马上住进房子,还要苦苦地等待,这简直就是乌龟屁股长疖子——滥规定(滥规定)。说白啦,商品房预售制度就是拿购房人的预付款做本钱建房,即便是质量糟糕透顶,消费者也是猴子看戏——干瞪眼,根本无权干涉,房子是好,是歹,都得要。而且开发商售房以后对于众多问题是一拖就拖到猴年马月,完全损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由是观之,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可以拆穿了空手套白狼的把戏,让房地产商没有空子可钻,真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有百利而无一弊。民革中央建议全面取消预售商品
    2023-04-22
    450人看过
  • 专家指导: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教你看明白
    住宅商品化已有好多年了,楼市潮起潮落,凝聚了多少百姓的喜怒哀乐,但有一点可以保证,无论您是这场经济大潮中的幸运儿还是失意者,至少商品房买卖的基本常识,咱们也算普及得差不多了。然而,熟悉和了解不等于不会犯错误,就拿咱们都耳熟能详的《预售许可证》来说,尽管青岛市在房屋预售制度的监督机制上走在全国前列,但很多售楼处公开悬挂的预售许可证中,还是潜藏着一些不易发觉的猫腻,给购房者的投资置业带来了隐患。●律师陪购:《预售许可证》藏猫腻近日,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单正国律师陪同一位消费者在市内选购房产。几个售楼处逛下来,眼尖的单律师在各家的预售许可证上都找出了猫腻。猫腻一:复印件上做手脚。香港路某小区售楼处,《预售许可证》是复印件,在单律师的坚持下,对方才拿出原件。经核对单律师发现,该小区的《预售许可证》已经到期,而挂在售楼处未过期的预售许可证,明显是修改出来的杰作。猫腻二:此证非彼证。在附近另一小区,单
    2023-04-22
    174人看过
  • 取消商品房预售制的分析
    一、2018取消商品房预售制最新消息9月21日,广东省房地产协会向各副会长单位下发《关于请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有关意见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已拟订了关于商品房预售许可事项调整的材料,建议降低预售制带来的高杠杆效应,逐步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全面实施现售。材料将于9月25日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21日晚间,据中国经营报报道,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相关人士表示,向广东、湖北、四川等各地下发逐步取消商品房预售、全面实施现售征询意见情况并不属实——没有,该情况并不属实,具体我们也在调查处理当中,具体情况不方便透露。业内人士表示,市场或过度解读了广东省房地产协会的这一通知,尽管近年来房地产预售制度的弊端逐渐显现,但在目前房地产行业严格调控、房企资金压力普遍较大的背景下,预计短期内尚无法取消预售制度二、取消商品房预售制的分析广东省住建厅拟订的相关材料提出,商品房预售制度存在
    2023-02-21
    85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应符合哪些条件,如何避免商品房预售纠纷?
    一、商品房预售应符合哪些条件期房,又称预售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兴建但尚未竣工的商品住宅,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某一时期拥有所购房屋的一种房产交易行为。由于购房人购买的是尚未竣工的商品房,所以具有一定的风险。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预售人已经交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2、预售人已经取得了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预售人投入建设的资金,按照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已经达到了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了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预售人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如何避免商品房预售纠纷决定购房前,建议你先考察一下开发商的资质,内容包括:开发商是否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该商品房是否属于共同开发的房地产,如属合作开发则售楼合同应经共有人同意;开发商是否具备了法律规定的预售商品房
    2023-03-17
    129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制度真能取消?
    一是加强预售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可以考虑在银行设立信托账户,由购房人共同委托银行以自己的名义监管资金,使预售资金真正做到只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二是预售只许收取定金。但同时需要为开发企业建立替代融资渠道。为此,可以鼓励银行发放真正的开发贷款,期限与开发周期相匹配。同时,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开辟直接融资渠道,在法律政策上为房地产信托基金的推出创造条件。程建胜还表示这两种办法可选其一,也可同时采用。个人认为,程建胜此文说明央行正在思考如何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也许也在酝酿取消预售制度一事。而他提出的两个途径之二,事实上就是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的一个途径。让我们来假设一下,如果我们现在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规定所有商品住房必须在现房验收通过后才能销售。同时,银行在经过严格审核和评估后向房地产项目发放真正的开发贷款,期限与开发周期相匹配;再通过专门机构加强贷款资金的监管力度,保证专款专用,足额到位。这样做
    2023-06-10
    253人看过
  • 预售商品房再转是否有限制
    预售合同转让的条件是:第一、法律、法规规定允许预售的商品房转让的则可以转让,如果不允许转让的则不能转让。第二、转让者应当有经过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人,如果是没有登记备案的预售商品房则不能转让。第三、预售商品房转让的标的物应当为还没有竣工的、正在建设中的预售商品房,如果转让的标的物已竣工验收,预购方已经实际取得预售商品房产权后;将商品房再转让给他人,就不属于预售商品房转让,而应按商品房买卖关系处理,同时预售商品房转让行为必须是行为人真实意思表示,否则转让行为无效。第四,商品房的预售合同应当合法、有效才允许预售商品房转让,否则预售商品房转让就属于无效合同。一、私自过户房产违法吗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
    2023-03-31
    441人看过
  • 购买预售商品房要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提醒消费者:购买预售商品房要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记者韩冬)针对以往商品房预销售环节多存在开发企业无预售许可违规售房、购房人违规购房引发大量矛盾纠纷的实际情况,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购房时一定要查看预售单位是否有政府管理部门批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据介绍,根据商品房预售管理相关法规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商品房开发项目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法定要件并且完成工程投资达到25%以上时,方可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擅自预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也不得以内部认购、认订、登记、选号、团购等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并收取预订金。消费者在购买预售商品房时除要查看该商品房项目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还要仔细甄别预售许可证批准的预售范围,因为一个小
    2023-04-22
    452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制何时“寿终正寝”
    商品房预售制,这个目前仍在我国房地产业中十分流行的销售模式,究竟是应该取消,还是做进一步完善?争论由此在金融监管部门、经济法律界专家、消费者代表、房地产商等诸多利益集团间激烈展开。预售制乃万恶之源我认为预售制度是万恶之源,是房地产各种失信、违约、侵权行为的根源!在日前中消协召开的有关商品房销售模式研讨会上,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助理刘某语惊四座。在他看来,商品房预售既不规范,也不透明,更不诚信,也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同时,部门立法的痕迹非常明显,因而对企业和行业利益保护有加,对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弊端缺乏补救措施。与现房买卖相比,预售给消费者带来了标的物本身的不确定性、商品房权利状况的不确定、开发商的履约能力和诚信度的不确定等诸多风险,还助长了消费者的非理性消费,人为制造了消费者的搏杀游戏以及商业银行之间的不正当竞争。刘某的呼声在会场内显然不是孤立的:作为取消商品房预售制的始作
    2023-06-10
    59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购房者还要担多少风险
    商品房预售,俗称卖楼花、卖期房,这种制度是从香港引入的,而国外大多实行的是商品房现房销售制度。商品房预售是我国目前房地产转让的一种最主要的买卖方式。虽然国家近来出台了一些规范商品房销售的条例、规定及司法解释等,但在商品房预售中仍存在着很多问题。交易标的不确定,购房者风险大在商品房预售中,因在建工程的建设工期长,交易标的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因而买期房的面临的风险比一般买现房的大得多。例如,有时开发商预收了购房者房款后,由于各种原因,致使所建项目不能继续进行,甚至停工,给购房人造成巨大损失。有时因为种种原因,个别开发商未能按期竣工或如期交付房屋,使购房人无法按时进住或出租。有时购房人在交付了首期房价款后,个别开发商会以种种借口提出后期的房价款要涨价,甚至要求已经付过首期房价款的要重新加价等,使购房人无所适从。商品房预售合同期诈1.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只取得一种期待权,并未真正获得房屋所有
    2023-04-22
    456人看过
  • 民革中央提案建议商品房预售制应取消
    记者从有关渠道获得民革中央向政协会议提交的集体提案内容,该提案建议加快修订《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并全面取消预售商品房制度,建立商品房竣工入市销售制度。预售制降低了开发商门槛民革中央在其所提的这份名为关于加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的建议的提案中指出,房地产预售制度已成为房地产市场不规范的主要根源之一。该制度不仅导致房屋面积缩水、建筑设计变更、房屋质量缺陷等问题得不到解决,更为严重的是诱发了延期交房、抵押房再预售、预售房再抵押,最后甚至还会出现携款潜逃等违法犯罪行为。提案还认为,房地产预售制度降低了开发商的门槛,使得不具备开发实力的企业进入了市场,增加了开发商投资出问题的几率,银行和购房人被动的成为风险投资的牺牲品。取消预售制已有基础适时果断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是消除房地产市场不规范的重要举措。民革中央建议,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建立商品房竣工入市销售制度
    2023-04-22
    73人看过
  • 哪些商品房可以预售能预售的商品房有哪些
    一、经济诈骗罪经济诈骗罪行为一般都涉及经济内容,所以法律上没有“经济诈骗罪”的说法,我国现行法律上所讲的经济诈骗主要分一般诈骗、合同诈骗和金融诈骗,经济诈骗罪是包括了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其中跟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诈骗犯罪,包括但不限于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经济诈骗罪中合同诈骗是具体罪名(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在刑法中包含在扰乱市场秩序罪(刑法第八节)这一类罪名中,是指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利用合同诈骗对方钱财的某些行为;经济诈骗罪中金融诈骗是一类罪名(刑法第五节),主要涉及金融领域,包括集资诈骗、贷款诈骗、信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有价证券诈骗、保险诈骗等;经济诈骗罪中其他的诈骗行为就是通常意义上的诈骗,包括利用一般手段诈骗别人财产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出口退税的行为,利用某些非法组织的诈骗行为(刑法第三百条)等。许多当事人询问经济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有人认
    2023-03-25
    255人看过
换一批
#商品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的前提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且房屋已经完成了基础建设和配套设施的建设,具备了预售的基本条件。 在商品房... 更多>

    #商品房预售
    相关咨询
    • 商品房是什么预售制度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2
      我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我国最为重要的市场--房地产市场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商品房预售法律制度所规定的商品房预售,具有五个明显的特征: 一、预售的商品房必须是作为商品房项目建设的房屋,而不是政府批准的一些社会福利性房屋,或社会保障性、社会救济性质的房屋,也不是一些单位内部自建的集资房或城市居民自购住宅用地所建的等非社会化、商品化房屋。因此,此类房屋具有明显的社会化、商品化和公开销售的特征。
    • 签商品房预售合同前应注意什么问题购房者在签商品房预售合同前应注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什么?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承购人就上述行为所签订的合同就是商品房预售合同。二、签商品房预售合
    • 购房者能否单方面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 购房者能否单方解除预售合同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承购人就上述行为所签订的合同就是商品房预售合同。二、购房者能单方面解除预售合同吗?不少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后,因为种种原因想解除合同,但是很难与开发商协商一致。那么购房者能单方面解除预售合
    •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哪些条件,购房者如何选择商品房预售项目的类型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15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并已经确定了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各地对于开发商资质都会进行一定监控,如北京市建委会对预售项目的开发商资质进行审查,符合预售条件的项目,发给预售许可证,
    •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哪些条件?如何进行房屋预售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5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设商品房的工程尚未完工之前,预先将处于施工状态中的商品房出售给购买者的行为。为加强对商品房预售的管理,防止投机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我国对商品房的预售活动实行预售许可证制度。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是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是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