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通过离婚协议房子赠予前妻是否能终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1 15:11:47 135 人看过

1、前夫通过依法成立的离婚协议将房子赠予前妻不能终止,除非赠与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或显示公平的情形以及协议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形,才可以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赠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网签的购房合同可以撤销吗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撤销合同。如果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的,不利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4: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协议相关文章
  • 夫妻离婚协议能否给孩子的房子过户?
    离婚协议房子给孩子,没有办过户,也可以不给。一、离婚了男的不给抚养费怎么办首先与男方进行协商,协商无效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后,没有抚养孩子的男方应当给付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男方离婚后不给,女方可以根据离婚协议书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合同的有效性并判男方违反合同规定,要求男方履行合同义务。随后可以根据判决书强制执行男方的财产,从而给予抚养费。二、起诉女方抚养费有几成胜算若经法院或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且对抚养费已经约定好,若一方不给,另一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若有支付抚养费一方不给抚养费,可以以孩子作为原告,抚养孩子一方作为法定代理人起诉,要求应支付一方按离婚协议或判决支付。三、如果离婚,男方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男方不给孩子抚养费的,女方方可以携带身份证、起诉状及副本、离婚协议书等证件去被告住所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对方支付的,对方如果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内不履行的
    2023-04-04
    488人看过
  • 男方不想离婚房子可以赠予前妻吗
    前夫通过离婚协议房子赠予前妻一般不能终止,除非赠与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或显示公平的情形以及协议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形,才可以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赠与。一、如何撤销网签买房合同如果双方协商好可以无条件撤销,如果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示公平等情况的,不利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2023-03-06
    205人看过
  • 离婚后房子赠予前妻可以往回要吗
    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回来的,因为这属于赠与行为,而且也实际交付了,因此赠与行为已经完成后是不能撤销的。但是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一、赠予的房产可以要回吗赠与房产可以要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当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时,赠与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可以撤销赠与。除此之外,如果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也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因此,如果发生上述情形的,赠与的房产可以要回。二、公证的赠与合同撤销有什么要求受赠人存在法定的重大过错的,受赠人或者其继承人可以撤销公证的赠与合同。根
    2023-03-06
    295人看过
  • 婚前赠房协议可否公证
    婚前赠房协议不是一定需要兑现的。法律规定,如果受赠人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行为,那么赠与人可以依法撤销赠与行为。或者是在房产过户前,赠与人可以对自己的赠与行为表示撤销,但是经过公证的婚前赠房协议不适用于上述规定。婚前赠房协议应否兑现婚前赠房协议可以不兑现。动产以交付为财产权利转移的标志,而不动产则以过户登记作为财产权利转移的标志。财产权利转移必须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相应的财产权利不发生转移。未办理过户就享有撤销权,赠房协议可以不兑现。《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
    2023-08-01
    405人看过
  • 提前一个月通知终止协议
    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合同的情形:(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如何通知对方解除合同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发生法律规定或者约定的解除情形时,解除权人通过通知解除合同。2、解除一般采用书面形式,解除通知书应当写明以下内容: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事实;导致发生合同解除权的事实;合同中约定的合同解除权;明确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对对方违约现任追究的权利保留;其他。3、解除合同通知可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方法送达。4、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
    2023-07-04
    396人看过
  • 公司提前终止劳务协议能否索赔
    1、不能。单纯的劳务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而是适用《民法典》,所以提前解除劳务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但是如果劳务合同约定了解除合同单位需要赔偿的情形,那么出现约定的情形后,劳务者是可以主张赔偿的。2、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
    2023-03-25
    97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离婚协议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准备。男女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应当共同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并且民政局会提供简单的离婚协议书,男女之间的情况不复杂的,... 更多>

    #离婚协议
    相关咨询
    • 夫妻财产可否赠予子女,离婚时赠予协议有效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2
      离婚协议中将夫妻共同房产赠与子女的条款,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5条调整。该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但合同的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的生效,根据《合同法》第187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也就是说,赠与合同生效从交付赠与物或者办理相关手续时生效。给付金钱义务的处理一般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仅对给付另一方的数
    • 离婚后,前夫房子过户给前妻,前夫名下是否算无房产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8
      原则上是的,但如果婚内债务,这种过户行为不能对抗第三人
    • 之前有过赠予,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予纠纷是怎样?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4
      离婚协议约定将共有的房产归女儿所有,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为动机的目的赠与行为。鉴于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的目的而设定,这种发生在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有目的的赠与,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一项诺成性的约定。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的情况下,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房产行为依法不能随意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
    • 夫妻离婚前不能过户房子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20
      1、离婚之前不一定需要把房子过户给另一方,双方可以约定离婚之后分割房屋,或者离婚之后过户房屋。 2、但是如果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需要过户给另一方的,最好在离婚之前办理过户手续,因为夫妻之间过户房屋不需要缴纳契税。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
    • 前妻是否能要前夫后的房子?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5
      1.智障的女儿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父亲去世,由如果前妻有抚养能力的,由前妻承担抚养义务。 2.房子为个人财产,前妻无权分配,由你朋友的法定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