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原告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14:32:26 251 人看过

原告一方的权利:

1、原告提起诉讼的权利。

2、原告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和撤回诉讼的权利。

3、原告有申请先予执行的权利。

4、原告有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案件受理费的权利。

5、胜诉一方有申请执行的权利。

原告的义务:

1、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2、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一、被起诉后撤诉了会有不良记录吗

被起诉后撤诉了没有不良记录。撤诉是由原告,也就是起诉人申请的,与消除不良记录应该是没有关系的。

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撤诉是当事人对其诉讼权利行使处分权的表现,包括申请撤诉和按撤诉处理两种情况。

二、一审开庭后可以撤诉重新起诉吗?

一审开庭后可以撤诉重新起诉。撤诉之后,当事人仍然可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起诉。申请撤诉的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申请撤诉是原告处分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3、撤诉必须合法,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4、撤诉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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