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主要包含哪些债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6 21:01:05 491 人看过

债权申报所包含的债权主要有:

一、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二、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三、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四、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五、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债权申报的范围

破产案件受理前成立的对债务人的债权,均为可申报的债权。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在申报之列。对于在破产案件受理时条件尚未成就的附条件债权的申报问题,现行破产法无规定。按照法理,应为可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在履行保证义务,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在所为之清偿范围内申报债权。连带债务的债权人,在连带债务人之一破产时,享有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的权利。

《破产企业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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