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行起诉在哪个法院起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08:32:00 63 人看过

另行起诉也是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根据《民诉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一、有关移送管辖的规定

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院对该案件无管辖权,依照法律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的情况。《民诉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依据上述规定,移送管辖的要件包括: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

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裁定不予受理。因此,不存在移送管辖情形,作出不予受理裁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受诉法院发现本院对该案无管辖权。

只有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3)受诉法院单方决定将案件移送给它认为有管辖权的法院。

受诉法院无需征得受移送法院的同意,可以直接将案件移送给它认为由管辖权的法院。

(4)受移送的同级法院发现本院对移送的案件无管辖权的,不得再自行移送,而应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5)受移送的上级人民法院发现移送错误的,可以直接裁定撤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02: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起诉离婚在哪个法院起诉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起诉离婚在哪个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诉讼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另外有几种特殊情况如下:1、对不在国内居住的人、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被劳动教养和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夫或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所,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离婚诉讼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法院管辖。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有权管辖。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在国内起诉离婚,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二、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离婚纠纷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1、起诉书两份;
    2023-04-29
    451人看过
  • 另行起诉和再起诉区别有哪些?
    一、另行起诉和再起诉区别有哪些?1、概念不同(1)再起诉是指对同一个案件的重复起诉或者对前期法院审判不服的进行再次上诉。(2)另行起诉另行起诉是指在法院审理的案件中,不能就当事人提出的主张进行合并审理,需当事人另案起诉。一般是当事人提出的主张与审理的案件不是同一法律关系,即案由不一致;或者主张的暂时没有证据等。2、影响不同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1)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2)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3)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另行起诉,在民事诉讼中也叫“即代位权起诉“。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追索权时,债权人直接起诉债务的债务人,并要求其还债的一种诉讼活动。二、起诉的程序包括哪
    2024-01-21
    259人看过
  • 多个被告在哪个管辖法院起诉?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一、对法人或者组织提起民事诉讼怎样管辖1、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产生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婚后财产分割管辖权怎么认定民法
    2023-06-23
    375人看过
  • 物业起诉如何另行起诉
    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
    2023-04-05
    459人看过
  • 向哪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5、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6、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7、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8、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的
    2023-06-18
    318人看过
  • 提起行政诉讼向哪个法院
    一、提起行政诉讼向哪个法院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特殊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炯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对此,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所谓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是指公民被羁押、限制人生自由的场所的所在地。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第二十三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
    2023-06-17
    283人看过
  • 借条法院起诉流程在哪方起诉
    借条法院起诉流程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会让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024-04-21
    469人看过
  • 你在哪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一,。就级管辖权而言,离婚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对于在当地有重大影响或者其他情形的离婚案件,如果一方是当地党和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且案件难以审理或者不方便审理的,当地基层人民法院可以报请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权,由相邻的基层人民法院审理2,离婚诉讼通常适用于一般管辖权“原告是被告的原则”,即“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的管辖权(被告人的户口所在地)。被告人的住所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所在地(被告人离开住所至起诉时已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管辖。p>(1)概况(2)军事婚姻诉讼:一、夫妻双方均为军人的,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团以上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B夫妻一方为军人,军人对非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C夫妻一方为文职军人即军队文职干部,非军事方提起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七种情况:
    2023-05-07
    442人看过
  • 法院起诉离婚要在哪个地区
    如果是到法院起诉的,则需到被告住所地。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到被告居住满一年的经常居住地法院。另外,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或者居住地已满一年以上的,则可以到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一、子女抚养纠纷法院怎么判子女抚养权纠纷的管辖法院,适用我国民事纠纷管辖的一般规定,采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原告应当向被告的住所地(也就是被告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就指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二、去哪里起诉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应该到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三、江西户口可以在广东办理离婚吗如果在广州常住一年以上,就可以在广州离婚的
    2023-06-26
    68人看过
  • 变更抚养权在哪个法院起诉
    以下情况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才可以变更(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二、离婚后可以更改抚养权吗?离婚后能更改抚养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
    2023-03-13
    84人看过
  • 原配起诉重婚罪在哪个法院
    一、原配起诉重婚罪在哪个法院?原配起诉重婚罪应该到犯罪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起诉、自诉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起诉人、自诉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起诉人、自诉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的,应当提供组织机构被注销的情况说明;(二)委托起诉或者代为告诉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代为告诉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三)具体明确的足以使被告或者被告人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四)起诉状原本和与被告或者被告人及其他当事人人数相符的副本;(五)与诉请相关的证据或者证明材料。二、重婚罪的自诉状应该怎么写?自诉人(写明基本情况):被告人(写明基本情况):案由:重婚罪诉讼请求:被告人
    2023-04-29
    241人看过
  • 起诉保险公司要在哪个法院
    针对保险合同纠纷所涉及的管辖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主要分为两类:一是被告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区人民法院;二是保险标的物所处位置的人民法院。若涉及财产险合同纠纷而采取民事诉讼途径解决的案件中,若保险标的物为运输工具类型,则可由运输工具的注册登记地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24-04-30
    76人看过
  • 如何在法院起诉行政
    法律综合知识
    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后,应予以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起诉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起诉是否符合法定起诉程序,即审查行政复议是否必经程序;是否重复起诉;起诉手续是否完备,起诉状内容是否明确。经过审查,人民法院可作如下处理:(1)决定受理。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在接到起诉状之日起七日内立案,并及时通知当事人。(2)认为所接受的案件有欠缺或基本证据不足的,要求当事人补正。补正后符合受理条件的,从当事人补正后交人民法院之日起七日内立案,当事人无法补正或逾期不补正,因而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通知原告不予受理。(3)人民法院认为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接到起诉状之日起七日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不予受理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在七日内不能决定是否受理的,应当先予受理;受理后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怎么向法院起诉行政诉讼行政诉讼起诉的方式是: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
    2023-07-23
    168人看过
  • 借款人是2人,起诉其中一个,无法执行,另行起诉另外一个人可以吗
    一、借款人是2人,起诉其中一个,无法执行,另行起诉另外一个人可以吗倘若共同借款人仅选择对其中一方提出诉讼,那么他仍有可能再度提起诉讼。如果借贷活动涉及两位及以上的债务人,而债权人有权向部分或所有债务人追讨全额债务,则此种情况被称为连带债务。若在这种情况下,连带债务人之间的债务份额无法明确界定,则应视作各债务人所占份额相等。共同借款人只能针对其中一位债务人进行起诉。当债务人为两位及以上时,所有债务人均负有偿还全部债务的义务,因此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位债务人承担还款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第五百一十八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
    2024-07-26
    69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离婚诉讼应当在哪个法院提起,起诉离婚应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的起诉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另外有几种特殊情况如下: 1、对不在国内居住的人、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被劳动教养和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或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所,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
    • 反诉另行起诉在不同法院会如何呢?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9
      国外原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虽系针对本诉,但因属特别授权,原则上应理解为包括应对反诉部分的授权,为减少当事人讼累,可无须让国外原告另行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 起诉离婚去哪个法院起诉, 被告不在户口所在地, 应该到哪个法院起诉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7
      应该是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
    • 应当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去哪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应该在哪起诉? ?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08
      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
    • 离婚起诉要在哪个法院?可以到哪家法院去起诉?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07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适用特别规定的情形是: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1、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