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流程及土地征收的条件有哪些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5 10:52:12 283 人看过

一、征地流程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二、土地征收条件

1.征收土地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2.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同时,被征地单位必须服从,不得阻挠征地。

3.必须依法取得批准。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以及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征收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征收土地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4.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征收的具体补偿标准有专门规定。

5.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同时规定,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1: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征收相关文章
  • 征收土地的强制腾地程序有哪些
    征收土地强制腾地程序是:征收人向征收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征收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市政府法制办作出限期征收决定书;送达决定书;征收人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召开联席会制订执行措施并作好被征收人最后一次说服工作;张贴强制征收公告;实施强制征收。一、房屋征收后能否进行强制拆迁房屋征收过程,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商业拆迁是否可以进行强拆?可以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商业拆迁是可以强制拆迁的,商业拆迁的征收方与被征收
    2023-06-27
    251人看过
  • 合法征收土地流程
    土地征收补偿
    合法征收土地流程:1.告知征地情况;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3.组织征地听证;4.征收土地公告;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方案、安置补偿方案并予以公告;6.报批征地补偿方案;7.批准征地补偿方案;8.土地补偿登记;9.实施补偿,交付土地。一、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有什么规定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二、农民土地征收的合法程序是什么1、发布征地公告,征地公告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实施
    2023-03-30
    482人看过
  • 哪些条件符合土地征收的要求?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拟征收土地村、组及面积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6.6031公顷,其中农用地6.5411公顷(耕地5.4506公顷),建设用地0.0620公顷。九龙岗镇陈巷村6.6031公顷,其中农用地6.5411公顷(耕地5.4506公顷),建设用地0.0620公顷。拟征收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市政府依法批准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
    2023-07-03
    415人看过
  • 新拆迁条例规定的土地征收范围有哪些?
    一、新拆迁条例规定的土地征收范围有哪些?第八条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第九条规定,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
    2023-06-03
    375人看过
  • 江华县土地征收及报批程序有哪些
    1、土地征收及报批程序:(1)由项目建设用地单位写出书面用地申请,报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2)由县人民政府组织规划、国土、计划、林业、环保等相关部门对项目用地实地勘察选址;(3)国土部门依据各种批示及土地利用现状图、规划图核实被征用地具体位置并申请市局对项目所在地实地预审;(4)预审通过后,项目用地单位到县计委、县环保局、县规划办、林业局分别办理立项批复、环境影响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并提交国土部门;(5)由规划部门在确定征用范围内作城建规划;(6)县人民政府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在拟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村、村民小组予以公告;(7)国土部门根据规划设计要求,委派事务所对被征用土地实地测量,并按规程要求提供到户地类、面积、出具被征用土地红线图及勘测定界报告;(8)国土部门拟定“一书四方案”及审查意见,组织材料上报市局及省厅或国务院批准;(9)待
    2023-04-16
    343人看过
  • 国家对于征收土地规定有哪些
    土地法征收土地规定具体有哪些:1、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3、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国家征收土地赔偿有哪些项目依照法律的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1、土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对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因土地被征收而造成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土地减少或者无地可耕的损失进行的补偿。
    2023-08-02
    492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以补偿为条件,依法强制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城市用地的行为。 用地单位在征地时按照法律规定或协议给予被征地农民或集体组织的补偿费用。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属物和青苗... 更多>

    #土地征收
    相关咨询
    • 土地征收及征收取得条件怎么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4-27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
    • 什么时候征收土地国家征收土地条件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18
      农村土地征收在我们国家一直都在进行,只要政府要建设、要发展大多都会伴随着土地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
    • 房地产征地流程及要求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17
      房地产征地后程序: 1、征地登记被征地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巾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办理征地拆迂补偿登记手续。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市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政府批准的征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地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拆迂补偿安置方案,签订《征地拆迂补偿安置协议》,发布征地第二次公告,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告知被征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
    • 怎样征收农村土地?有哪些流程?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16
      1、制定征地方案:由拟征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二、审核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三、方案公告: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四、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所有权证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5、制定征地补偿和安置计划。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 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和现行土地征收有哪些方法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23
      征收农村土地的法定手续如下:第一步:定手续1、征收土地的通知2、调查土地现状确认第二步: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决定征收住宅之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价的住宅征收决定与被征收人数多有关的,必须在政府常务会议上讨论决定。第三步:发布征收公告,公告应注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第四步:确定补偿安置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