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未成年犯罪处理时有何特殊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5 08:42:10 116 人看过

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特别规定有哪些

由于要实现惩罚他们的同时,完成对他们的帮教和矫正任务的目标。最关键是通过立法及时填补法律制度中的空白,让社区矫正逐渐成为改造未成年人罪犯的一剂良方,从而真正实现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

所以对未成年人罪犯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是对我国刑罚直性制度的一大进步。对未成年罪犯实施社区矫正,体现了对未成年罪犯的尊重和保护,顺应了现代文明的发展。但未成年人罪犯社区矫正的实施需要形成一套规范化、科学化的制度和方法。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由女检察人员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作为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辩护人要注意这些特别规定,以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相关知识链接:

目前我国社区矫正体系还存在不少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使社区矫正对未成年人罪犯真正取得实效,笔者认为,关键在于制度化建设,必须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设置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专职机构和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为此,结合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体系存在的问题,并参照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以及其他学者的研究成果,对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体系的完善提出如下建议:

设置未成年犯社区矫正专职机构,配备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专职人员。要将社区矫正作为一项制度确定下来,就必须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对此,笔者建议在司法部门内部设立专门的部门负责管理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的执行也属于刑罚执行的范畴,因由国家公务员负责执行,但由于社区矫正是在社区内执行,必须得到社区内相关人员的支持和帮助。对此,笔者建议,应配备由专业人员和志愿者组成的执行人员。专业人员包括国家公务员和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包括专业社会工作者、离退休人员、大学生等,这些人员应当具有较高专业水平,有丰富的社会经验,热心公益事业,能够胜任这项工作。

充分挖掘和利用各种资源。

由于未成年人罪犯在社区内执行刑罚,因此建立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体系应当以行政区域内的社会资源为依托,充分利用社区资源。自1999年我国民政部开展社区建设实验以来,我国大中城市的社区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社会事务社区化管理模式的形成客观上为矫正罪犯过程中利用社区资源提供了可能。因此,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体系的完善,应根据未成年人的特殊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制定专门的教育改造措施:(1)开展法制教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就是法律意识淡薄,因此,在社区内,聘请法院少年审判庭的法官为社区的法制宣传员,把法制引入社区,让未成年人罪犯知法、用法、守法。(1)开展思想教育和道德品格教育活动。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开展各种形式的思想教育活动和道德品格教育活动,培养他们正确的政治方向,引导他们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使他们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克服不良的道德品质。(2)开展心理教育活动,不健康的心理是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应通过多种途径,如开展心理健康辅导等,引导他们形成健康的心理。(3)开展劳动技能培训活动。根据各自的特点和爱好,开展一系列劳动技能培训活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劳动态度,学会一定的职业技能,提高生存能力,使他们在以后的生活中能够保证自己立足社会。

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社会各界和全体公民都要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对未成年罪犯的重要性,明确自己在保护未成年人罪犯健康成长等方面的地位和作用。增强责任感,齐抓共管,形成一个强有力的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网络。具体做法是实现四个结合,和家庭结合,家庭我未成年人罪犯最初和最重要的生活环境,未成年人罪犯的个性及世界观一般是在家庭中形成的,因此一定要重视家庭建设,确保未成年人罪犯有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让其父母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对未成年人罪犯及时进行教育和挽救;和学校教育,大多数未成年人罪犯都处在适学年龄,学习对他们今后的成长非常关键,因此,要帮助他们获得重新学习的机会;和社区结合,让社区负责人想办法给他们以妥善的安置,以防止他们因无所事事流入社会再受不良因素的影响而重新走上犯罪道路;和法院相结合,法院做好延伸服务,为未成年人罪犯建立档案,实行专人专管、要求未成年罪犯在社区矫正阶段定期进行思想汇报,并走访、回访缓刑期间表现突出的人员,可以在当地社区开展模拟法庭等教育宣传活动,加强对未成年人罪犯帮教与感化。使得社区矫正真正取得实效。法院可以加强与工、青、妇联、教育部门、街道、劳动人事、宣传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就安置、就业、上学等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尽可能多地为未成年人罪犯创造一些就学、就业的机会,最大限度地消除社会、学校乃至家庭对未成年人罪犯的偏见、误解及不公平待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5: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未成年犯罪相关文章
  • 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特别规定有哪些
    根据我国《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由女检察人员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作为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辩护人要注意这些特别规定,以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不违背法律原则的情况下,法律规定会给予些许宽容,让他们有改过自新的机会。一、不能辩护是不是就不算犯罪可以辩护不构成犯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第四十四条规定,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
    2023-03-24
    464人看过
  • 未成年人实施暴力犯罪有哪些特殊规定
    未成年人实施暴力犯罪的特殊规定有:如果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则犯法律规定的八种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达到法定情形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一、未成年犯罪要怎么处理未成年犯罪的处罚如下: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如果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3、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如果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二、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
    2023-02-20
    276人看过
  • 未成年人有哪些特殊的犯罪特征
    一、共同作案性当前未成年人犯罪中,往往具有明显的地域性,以相同地域为基础,纠合在一起,共同作案。在纠合过程中,为了争强好胜而在团伙中争当霸主,常常象滚雪球一样结合成更大的团伙,以壮大势力。这样,可以互相壮胆,在“人多势众”的心理支配下,犯罪过程中反映出胆大妄为,不顾一切,理智无法控制行为,其犯罪一旦得逞,便紧接着再干。为何会出现这种纠合性呢?主要是由于未成年人正处在成长时期,喜欢交际,乐于结群,一旦受坏人和外界不良因素引诱,在人多势众、互相壮胆的情况下,作起案来胆大妄为。二、偶发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与成年人违法犯罪相比,他们的动机往往比较简单,有时甚至表示出正常人无法理解的某种奇特的变态心理。他们的犯罪,一般来说,较少预谋、策划,常常是在外界的影响下,或者由于一时的感情冲动而突然犯罪。犯罪的偶发性还表现在有的未成年人平时表现还比较好,会在某种情况下,突然犯罪。未成年人这种偶发性犯罪现象与其生
    2023-03-27
    97人看过
  • 询问未成年人案件时有什么特殊规定
    一、询问未成年人案件时有什么特殊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案件,不能少于二人,应当设置专门机构或者专职人员承办未成年违法犯罪案件,不能公开批露未成人的姓名、住所和影像。询问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可以在公安机关进行,也可以在未成年人的住所、单位或学校进行。对于在校学习的未成年人不能影响其正常学习。在询问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时,只要不是妨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未成年人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或老师到场。公安机关不可以使用威胁、恐吓、引诱、欺骗等手段从未成年人那里获得证据。更不可以刑讯逼供。二、被害人和证人都是未成年人,询问时是不是要求必须通知家长?询问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时,可以通知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到场。侦查人员在询问未成年的证人、被害人时,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如果法定代理人到场对调查取证没什么妨碍,不会影响证人、被害人如实地提供所知道的案件情况,或者证人、被害人年
    2023-04-18
    66人看过
  •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有哪些
    第一条为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在生产劳动中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第三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五)《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六)《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七)《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八)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九)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十)工作场
    2023-04-19
    225人看过
  • 负有特殊职责的人侵犯未成年少女的怎样定罪
    依据之前的刑法条文,如果与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无论女性同意与否,一律构成强奸罪。此次修正案中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构成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一、未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违法吗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涉及到刑事责任能力和是否违背女方意志。已满十四周岁的人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不论女方是否自愿,一律按强奸罪处罚,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双方均已超过十四周岁,且自愿发生性关系的,不构成强奸罪。二、睡了16岁的女孩子会不会犯法和16岁女孩子发生性关系,如果不是违背女孩子的意志,也就是说不是强行发生性关系,是不犯法的。如果对不满16岁的女性强行发生性行为,都是犯强奸罪要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若与不满14周岁以下女孩子发生性行为,无论女孩子自愿与否都是犯强奸罪。
    2023-03-06
    104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未成年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对待未成年人犯罪,首先要做的是对他们进行教育改造,矫正其犯罪心理,纠正其错误行为,以防误入歧途。 预防未成年犯罪,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唯有凝聚全社会力量,完善教育机制、加强心理干预、守牢法律底... 更多>

    #未成年犯罪
    相关咨询
    • 未成年女性有何特殊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3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由女检察人员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作为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辩护人要注意这些特别规定,以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 女性未成年人犯罪有没有特殊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03
      在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相对给予保护的规定,比如不适用死刑。当前我国对女性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要求讯问时由女检察官担任。并且需要搜查身体的,要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由女工作人员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
    • 女性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规定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30
      实际中有些女性未成年人犯罪,为避免侵犯其权益,比如搜查身体,所以有些人便考虑当前是否对这类群体存有特殊规定。事实上,当前我国对女性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要求讯问时由女检察官担任。并且,需要搜查身体的,要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由女工作人员进行。除此之外,对女性未成年人犯罪会按以下处罚: 1、适用刑罚时应正确适用法定情节:无可选择地按照法律规定从轻、减轻处罚。量刑时要留有一定幅
    • 针对女性未成年人犯罪有无特殊规定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1-26
      针对女性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规定有以下几点: 1、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由女检察人员担任。 2、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3、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4、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5、对
    • 未成年犯罪有特殊规定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7
      根据刑法,未成年构成特殊累犯不成立,因此特殊累犯也一样,年龄必须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特殊累犯,以下是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