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待遇未明确,劳动合同能作为依据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1 10:54:21 87 人看过

可以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还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也不发工资怎么办

入职后超过一个月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公司主张两倍工资。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离职后也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和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还可以通过申请调解或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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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5日 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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