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证据种类及区别是怎么样的
1、物证、书证。物证是指以其物质属性、外部特征、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
2、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证人证言一般以证人证言笔录加以固定;经办案人员同意由证人亲笔书写的书面证词,也是证人证言。
3、被害人陈述。被害人陈述,是指刑事被害人就其受害情况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自诉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如果是被害人,他们的陈述也是被害人陈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的情况向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通常也称为口供。内容主要包括承认自己有罪的供述和说明自已无罪、罪轻的辩解。
5、鉴定结论。鉴定结论,是指受公安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的鉴定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所作出的书面结论。鉴定人有法定的回避理由,应当回避。
6、勘验、检查笔录。
(1)勘验笔录,是指办案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痕迹、尸体等勘查、检验中所作的记载。包括文字记录、绘图、照相、录像、模型等材料。勘验笔录可以分为现场勘验笔录、物证检验笔录、尸体检验笔录、侦查实验笔录等。
7、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存储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
二、刑事证据的审查是什么
1、单独审查。单独审查是对每个证据材料分别审查,即单独地审查判断每个证据材料的来源、内容及其与案件事实的联系,看其是否真实可靠,看其有多大的证明价值。对于那些明显虚假和毫无证明价值的证据材料,经单独审查即可筛除。对证据材料的单独审查可以按两种顺序来进行。
一种是按时间顺序进行,即按照证据材料所证明的案件事实发生的先后来逐个审查证据材料。这适用于证据材料的时间顺序比较明确的案件。另一种是按照主次顺序进行,即按照证据材料所证明的案件事实的主次关系和证据材料本身的主次关系来逐个审查证据材料。这适用于核心事实和核心证据比较明确的案件。
2、比对审查。比对审查是对案件中证明同一案件事实的两个或两个以上证据材料的比较和对照,看其内容和反映的情况是否一致,看其能否合理地共同证明该案件事实。对于相互一致的证据材料也不能盲目轻信,因为串供、伪证、刑讯逼供等因素也可能造成虚假的一致;而对于相互矛盾或有差异的证据材料也不能一概否定,还应当认真分析矛盾或差异形成的原因和性质,因为不同的证据材料之间有所差异也是难免的。比对审查的关键不在于找出证据材料之间的相同点和差异点,而在于分析这些相同点和差异点,看其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客观规律。
比对审查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纵向比对审查;另一种是横向比对审查。前者是指对一个人就同一案件事实提供的多次陈述做前后比对,看其陈述的内容是否前后一致,有无矛盾之处。后者是指对证明同一案件事实的不同证据或不同人提供的证据做并列比对,看其内容是否协调一致,有无矛盾之处。
3、综合审查。综合审查是对案件中所有证据材料的综合分析和研究,看其内容和反映的情况是否协调一致,能否相互印证和吻合,能否确实充分地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综合审查的关键是发现矛盾和分析矛盾,以便对案件中的证据材料作出整体性评价。综合审查不仅要审查证据的真实可靠性,而且要特别注意审查证据的证明价值,使全案证据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链,而且能够毫无疑点地对案件情况作出合理的解释。
三、刑事证据的三性是怎样的?
(一)证据的合法性要求:1、证据必须由法定人员收集;2、证据必须是依照法定程序收集;3、证据必须具有合法的种类;4、证据必须具备合法的来源;5、证据必须具备法定的形式;6、证据必须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二)证据的关联性要求:1、关联性是证据的一种客观属性;2、证据的关联性应具有实质性意义;3、相关的形式或渠道多种多样;4、关联性的实质意义在于证明力。
(三)证据的客观性要求:1、证据的客观性首先是指证据形式的客观性,指证据必须具备客观存在的形式,能以某种方式为人们所感知;2、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必须是真正发生过的事实;3、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的内容本身必须是客观的;4、证据的客观性使案件事实的认定具有可靠性和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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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主体是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具有独立的民事请求权。附带...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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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种类和证据的区别?江苏在线咨询 2021-08-04证据分类有别于法定的证据种类: (1)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也是对证据的一种分类,是立法者根据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以及证据的存在和表现形式对证据所作法律上的划分;而证据的分类并非法律的规定,而是从理论上对证据进行的分类研究。 (2)法律规定的证据的种类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不具备法定表现形式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而证据的分类仅仅是学理上的解释。 (3)证据的种类的区分标准是单一的;而证据的分类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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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的种类与种类分类上的区别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11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种类,是指法律上根据证据的性质及特点对证据确定的类别。证据的分类不同于法定的证据种类。证据的分类是一种理论研究中的分类,不具有法律效力,其分类标准是多元的,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证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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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刑事证据,证据种类中的证据种类有哪些,证据的种类如何理解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4刑事证据,指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材料。这一定义概括了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反映了证据的本质属性。基于立法的统一性,三部诉讼法对证据概念的理解应当是统一的。包括(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的种类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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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证据种类中的物证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021.物证。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物证包括实物和痕迹两类。前者指与案件事实有联系的客观实在物,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等;后者包括两个物体相互作用所产生的印痕和物体运动时所产生的轨迹,如脚英指纹等。物证是刑事诉讼中广泛使用的一种证据,具有较强的客观性、稳定性。 2.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文件和其他物品。书证必须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