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贿与接受馈赠的界定在受贿案件中,遇到犯罪嫌疑人对其收受他人的财物,以亲友馈赠为由进行辩解的情形,一般可以通过收集以下证据进行界定:
1、犯罪嫌疑人与送财物人是否存在亲友关系,日常往来情况如何;
2、送财物人的家庭收入状况,所送财物价值是否超出其日常往来馈赠标准;
3、有无接受馈赠的合理或正当理由;
4、接受财物的时间、地点、数额;
5、送财物的人是否有求于犯罪嫌疑人的职务行为;
6、犯罪嫌疑人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为其谋求利益;
7、犯罪嫌疑人收受财物后,是否有对应的回赠行为,回赠的财物及数额。
二、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的界定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明显低于或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的,或者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一般通过收集以下证据进行综合判断认定:
1、收集证据证明交易时当地同种类商品的市场价格,必要时可以通过价格鉴定确定交易商品的市场价格;
2、实际交易价格是否明显低于或高于该商品的市场价格;
3、实际交易价格是否属于经营者事先设定的针对不同特定人的优惠价格;
4、是否与犯罪嫌疑人的职务行为或职权有关。
三、以收受干股形式收受贿赂的认定
1、国家工作人员获得股份的事由、形式、时间、数额;
2、国家工作人员本人还是指定或授意他人持有股份;
3、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实际出资的相关证据;
4、股份未发生转让的,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因股份而获得分红,及分红的次数、数额;
5、股份发生转让的,根据股权转让登记或者其他证明股份发生了实际转移的证据,计算转让行为发生时股份的价值。
四、以委托证券投资、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收受贿赂的认定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收益明显高于应得收益的行为,一般通过收集以下几个方面的证据进行综合判断:
1、国家工作人员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的原因、时间、品种、数额,或者以其他形式委托请托人理财的具体形式;
2、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实际出资,及出资的数额;
3、国家工作人员未实际出资的,所获取的收益的时间、形式、次数、数额;
4、国家工作人员实际出资的,有无收益分成的约定,该出资应得收益的数额和实际获得收益的数额差额。
五、不正当利益的界定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所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证据进行判断:
1、在查明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等相关事实的前提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政策判断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所谋求的利益是应得利益、可得利益还是不应得利益。
2、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谋取的是可得利益,还要进一步查明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谋取可得利益的程序是否正当,即国家工作人员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的规定。
六、言词证据的固定行贿、受贿犯罪一般采取一对一的犯罪形式,此种情况下受贿人与行贿人的供述就成为认定犯罪事实的主要证据。如果行受贿双方有一方不供述或者供述后又出现翻供、翻证情况,就可能给起诉、审判工作带来很大的影响。鉴于此,有必要在侦查阶段积极查找、收集相关证据对言词证据予以印证、固定和强化,以尽量避免或减少言词证据的不稳定性对认定案件事实所造成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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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陈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又称之为人证,它包括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鉴定结论,辨认笔录、电话录音等。 鉴定结论是一种特殊的言词证据,它是鉴定人根据司法人员提供的材料,对与案件有关的专门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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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案件收集哪些证据浙江在线咨询 2022-12-081、受贿人的供述和辩解;证明受贿人犯罪事实的物证、书证,也可能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在,如赃款去留、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相关证人证言,如行贿人或知情人的陈述等;侦查机关勘验、侦查笔录等,证明记录受贿钱款的数额等。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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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重婚证据的收集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对重婚证据的收集需注意的问题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12对重婚证据的收集需注意以下问题: 1、不要轻易打草惊蛇,以免引起过错方的警惕,从而隐匿证据。通过明察暗访其居住生活的场所,找到了对方同居生活的场所从而进一步的调查取证。尽量与重婚者生活场所周围的人搞好关系,劝说知情人作证。确定重婚者是否真的重婚,还要确定他是否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而这些又需要有人对此给予认可,哪些人的认可最好呢?当然是在其生活场所附近同时与其又经常有来往的人!因此这些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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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收集证据应注意哪些问题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18交通事故受害方在收集交通事故证据时应注意: 1、受害人如果受伤不重,要注意察看周围的情况,看看交通信号灯的情况,并查看是否有目击者能为自己作证,如有监控,可调阅监控录像;如果肇事方想逃逸,要准确记忆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或车辆的基本特征。 2、受害方不要完全依靠交警,一定要注意及时收集证据。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应当注意收集与赔偿相关的证据,注意及时申请相关检验、鉴定等。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不能独立完成调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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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应收集、保存相关的证据,收集时应注意哪几点问题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8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作为受害者应当尽早的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在发生家庭暴力的时候,是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如果时间过长,没有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就可能导致证据的灭失,这对于事后的权益的保护和救济都很不利。王主任从自己的工作当中可以总结出如下的几点供大家参考:第一、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如果这些人曾经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