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人追认会产生什么法律效果和后果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10 04:36:59 395 人看过

一、受益人追认会产生什么法律效果和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管理人管理的事务得到受益人事后追认时,从管理事务的开始时刻起,将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

1.这意味着,尽管最初管理事务的动机并非基于委托关系,但受益人的追认使得管理行为被视同为委托行为,从而产生了委托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一旦受益人追认,管理人就享有了委托合同中的权利,如请求支付报酬、要求赔偿损失等。

(1)管理人也应承担起相应的义务,如妥善管理事务、遵守委托人的指示等。

(2)如果管理事务的过程中产生了任何法律后果,如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那么这些后果也将由受益人来承担。

3.如果管理人和受益人在管理事务开始前或过程中有特别的约定,那么这些约定将优先于法律规定适用。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应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二、不属于无因管理行为

无因管理是指在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情况下,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然而,并非所有看似类似无因管理的行为都真正构成无因管理。其中,不真正无因管理,也被称为准无因管理,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1.不真正无因管理主要包括误信管理、不法管理以及幻想管理三种类型。

(1)误信管理是指管理人误信他人之事务为自己之事务而进行的管理。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管理人的误信,其管理行为并不构成真正的无因管理。

(2)不法管理则是指管理人明知为他人之事务,却将其视为自己之事务而进行管理。这种行为主观上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客观上将管理利益归属于自己,对他人造成损害,因此构成侵权行为。

(3)幻想管理则是指管理人误信自己之事务为他人之事务而进行的管理。虽然这种行为在主观上可能存在误解,但客观上并未为他人管理事务,因此也不构成无因管理。

2.这些不真正无因管理的行为由于不符合无因管理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因此不能产生无因管理的法律效果。管理人与本人之间不能产生法定的债权债务关系,而是可能产生不当得利或侵权之债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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