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复议过程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5 17:12:24 223 人看过

拟写复议申请,对复议结论不服可起诉要求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三)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四)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一、工伤认定受理期限有哪些规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需要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这些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工伤认定时限中止。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条款只规定了受理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期限申请的可能性,而对职工超过规定期限提出的申请,是否应当审查超期的理由,没有明确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相关答复中认为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

(一)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2007]行他字第6号)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第61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职工外出学习休息期间受到他人伤害应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2007]行他字第9号)认为,职工受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期间,在学习单位安排的休息场所休息时受到他人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三)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车辆挂靠其他单位经营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工作中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2006]行他字第17号)认为,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在车辆运营中伤亡的,应当适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认定是否构成工伤。(注:依据最高法院民一庭2013年的答复意见,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不具备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不宜认定其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有关的行政案件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法[2008]139号)认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用人单位为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恢复交通、通信、供电、供水、排水、供气、道路抢修、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晶的供应、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等过程中,临时雇用员工受到伤害的,可视为工伤,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国家机关聘用人员工作期间死亡如何适用法律请示的答复([2009]行他字第2号)认为,鹤岗市公安局东山分局东方红派出所临时聘用、未参加工伤保险、不是正式干警的司机王奎在单位突发疾病死亡,应由鹤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认定是否属于工伤、确定工伤待遇的标准。有关工伤待遇费用由聘用机关支付。

(六)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2010]行他字第10号)认为,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七)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职工因公外出期间死因不明应否认定工伤的答复([2010]行他字第236号)认为,职工因公外出期间死因不明,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证据不能排除非工作原因导致死亡的,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和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认定为工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7日 00: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直系亲属相关文章
  • 如何规定工伤认定的行政确认程序
    如何规定工伤认定的行政确认程序?
    2023-05-02
    131人看过
  • 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有什么规定
    员工工伤认定行政复议规定是调解、仲裁,对认定不服的既可以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即该省劳动保障厅(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该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先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经办机构申请复查。(2)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是犯罪行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为政府机关,其什对具体当事人作出的工伤认定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条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指出的是,由于用人单位对保险经办机构所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没有利益关系,所以用人单位不能对保险经办机构所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可以对工伤认定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可以自己亲自参加行政复议,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但是需要向复议机关提交授权委托书,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在你申请工伤行政复议之前,先看下是否满足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对工伤认定不服或者对经办机构核定的
    2023-03-16
    323人看过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复议流程是什么
    一、工伤认定复议流程《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三)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四)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申请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程序,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两份(被申请人为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相应增加一份);(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当场核对;(三)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制作法律文书或未送达法律文书的,申请人应提交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有关材料)。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
    2023-02-20
    146人看过
  •  经过工伤认定后,如何对认定结果进行复查?
    工伤认定流程包括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进行调查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60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工伤认定流程如下:1.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
    2023-08-19
    201人看过
  • 如何按法律规定确认工伤复发
    一、如何按法律规定确认工伤复发职工的工伤复发,可以依法去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确定劳动能力、伤残程度的变化情况;如果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依法获得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等赔偿。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二、工伤复发的鉴定程序是怎样的1.提供当时工伤的相关材料。劳动部门发放的工伤证、表、批准工伤退休的登记表等。2.未曾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的工伤退休人员,填写《职工因工致残旧伤复发程度鉴定审批表》,由职工本人填写受伤时间、受伤经过及治疗情况,一式两份。3.企业保险科组织医院专家认定,依据历史上受伤的部位,认定旧伤是否治愈、是否复发。三、工伤旧伤复发请病假可以请多长时间工伤旧伤复发请病假可以请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023-07-06
    494人看过
  • 工伤认定决定是否可以异议复议
    一、工伤认定决定是否可以异议复议对工伤认定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2.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3.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4.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5.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二、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书给谁工伤认定书下来是一式两份的,一份给所在属单位,一份由受伤害者自己保存。但是领取工伤决定书的时候是必须有受伤者本人到场或者必须有受伤害者本人授权单位才能领取。三、应在多长时间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
    2023-10-26
    336人看过
  • 工伤认定复议期限工伤认定生效吗
    律师解答:生效。生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024-05-08
    77人看过
  • 如何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个体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劳动者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等资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1.工伤保险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出具收件回执;2.基本资料收齐核实且符合受理条件后,工伤保险经办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3.如申请人为受伤害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工伤保险部门应向用人单位发出关于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通知,核实有关情况;4.工伤保险部门就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书面决定,并于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以及该职工所在单位。《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
    2023-08-16
    167人看过
  • 关于工伤认定复议哪些程序?
    一、工伤认定复议哪些程序30日内或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60日内作出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关于工伤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4年4月21日最
    2023-04-28
    170人看过
  • 工伤认定书复议和诉讼流程
    (一)行政复议:(1)申请人——①用人单位;②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③工会组织。(2)被申请人——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3)行政复议机关——①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上一级劳动部门②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4)申请复议期限——①不予受理: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②对工认定结论不服: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③逾期不作工伤认定:期满后60日。(5)复议申请提交的材料——①复议申请书。②工伤认定机构做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书或工伤认定决定书。③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的相关材料。(6)行政复议的受理——收材料之日起5日内。(7)行政复议的审理与决定——受理之日起60日内。(二)行政诉讼:1、受理的三种情况:①对劳动部门的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不服。②对行政复议不服。③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2、起诉期限:直接起诉为收到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之日起3个月内;经复议
    2023-04-10
    95人看过
  • 单位不服工伤认定复议行政诉讼程序如何
    一、单位不服工伤认定复议行政诉讼程序如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收到工伤认定相关文书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如有争议者,可向上级社会保险行政机关或当地政府提交行政复议请求。而行政复议机关将在接到申请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查,并决定是否正式受理。之后的60个自然日内,行政复议机关将全面审理这一争议事项,以作出最终裁决。具体而言,以下两种情况下,当事人有权提出行政复议申请:(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以及该职工所在单位,对于工伤认定结论持有不同意见;(2)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对于经办机构所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存在异议。此外,如果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以及该职工所在单位,对于工伤认定结论持有不同意见,且在经过行政复议程序后仍不满意,他们还有权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4-07-14
    223人看过
  • 旧伤复发工伤鉴定程序是如何的?
    一、旧伤复发工伤鉴定程序是如何的?1、提供当时工伤的相关材料。劳动部门发放的工伤证、工伤鉴定表、批准工伤退休的登记表等。2、未曾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的工伤退休人员,填写《职工因工致残旧伤复发程度鉴定审批表》,由职工本人填写受伤时间、受伤经过及治疗情况,一式两份。3、企业保险科组织医院专家认定,依据历史上受伤的部位,认定旧伤是否治愈、是否复发。二、旧伤复发如何走工伤程序?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2023-03-07
    276人看过
  • 工伤认定的行政复议办理程序是什么
    对工伤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的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工伤认定调查办理程序在进行工伤认定时的调查程序:社保行政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并作出调查笔录;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最后应当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的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
    2023-07-28
    50人看过
  • 工伤复发认定步骤的全过程解析
    工伤复发认定程序步骤大致如下:1、当事人应当提供当时工伤的相关证明材料,比如劳动部门所发放的工伤证、工伤认证表、批准工伤退休的登记表等等。2、未曾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的工伤退休人员,需要填写《职工因工致残旧伤复发程度鉴定审批表》,由职工本人填写受伤时间、受伤经过、地点及治疗情况,一式两份。3、企业保险科会组织医院专家进行认定,依据历史上受伤的部位,认定旧伤是否治愈、是否复发并给出相应的认定意见。最新的工伤复发认定程序一、申请登记(一)申请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有权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登记,并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有关须知和材料。市、县级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二)申请时间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
    2023-07-07
    359人看过
换一批
#血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更多>

    #直系亲属
    相关咨询
    • 不认定工伤行政复议的流程是如何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29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为此于二OO四年五月十八日专门下发了文件《关于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4]123号),指出“在适用《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时,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执行;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即这种情况下行政复议不是前置程序。”自此,对不服工伤认定结论的,需要先申请
    • 职业病认定工伤的过程是什么,是如何规定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6
      一、申报认定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 二、补正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局当场或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印发《补正材料通知书》。 三、受理或不予受理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局管辖范围且在受
    • 如何规定工伤认定后续的行政复议期限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27
      工伤认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在我国的规定是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该首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天为期间届满的日期。认定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 工伤认定行政复议如何答复?如何要求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3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企业有这个权利申请行政复议,作为劳动者,你只能等着,没有别的办法,有什么疑问,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人社局。
    • 工伤认定复议后再起诉的具体过程是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38条、第37条:第三十七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