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合同书竞业限制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11:02:30 91 人看过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一、竞业限制与竞业禁止的区别

1、竞业禁止是法定义务,不能约定解除;而竞业限制是约定义务,企业违反竞业协议承诺未支付补偿,劳动者经催告后仍不付补偿,此时劳动者可以行使对竞业限制协议的合同解除权,免除相应的竞业限制义务。单位提前1个月通知可以放弃竞业限制。

2、竞业禁止针对的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竞业限制针对的是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竞业禁止针对的是在职人员;而竞业限制针对的是离职人员。

4、竞业禁止针对的在职人员只要未离职,就一直适用;而竞业限制针对员工的限制为离职2年以内。

5、单位对竞业禁止人员不需要支付补偿;而单位对竞业限制人员在离职后必须补偿,而不是在职期间支付保密费。

6、竞业禁止的生效是依据法律(只要成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竞业限制以单位支付补偿金为生效条件,补偿金不明的,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20%—50%支付补偿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2: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竞业限制相关文章
  •  竞业限制规定下的劳动者违规行为
    本文介绍了竞业限制协议的相关内容。如果劳动者违反了协议,需支付违约金,但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仍可要求劳动者承担相应义务。此外,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期间不得在与本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争关系用人单位就业,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如果劳动者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根据协议的约定,劳动者需要支付违约金。但是,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仍然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相应的义务。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竞 业 限 制 期 限 : 劳 动 者 与 用 人 单 位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其他协议时,要求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得在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服务或从事与用人单位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业务的行为。竞业限制的目的
    2023-09-10
    234人看过
  • 我国法律中规定的竞业限制签订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一、什么时候解除竞业限制约定到期或者超过两年即可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二、财务签的保密协议合法吗财务人员掌握公司商业机密的,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和财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是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
    2023-03-12
    114人看过
  • 法律规定下的劳动者竞业限制
    法律规定的竞业禁止行为有:竞业禁止的时间是劳动者的在职期间与离职后的两年。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权要求劳动者承担竞业禁止义务案情回放:云水公司于2005年10月8日与王某签订了《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劳动合同》的期限自2005年10月8日至2007年10月7日止。《劳动合同》第十条乙方的承诺与保证中及《保密协议》第8条中均约定了王某负有竞业禁止义务,要求王某在负有竞业禁止义务的期间内,即自2006年2月9日至2009年2月8日3年内不得到与云水公司业务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任职。《劳动合同》中还约定了每位员工入职起的月度工资总额中含有5%作为同业禁止的补偿金。王某于2006年1月18日提出辞职申请。2006年2月8日,云水公司与王某
    2023-07-06
    186人看过
  •  我国如何界定竞争企业之间的竞业限制?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判断“竞争关系”。主要认定依据包括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范围、实际经营项目、客户群、行业和经营方式、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等。竞业限制的范围和地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应符合法律规定。我国规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应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防止滥用竞业禁止权利去侵害和限制正当竞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并不是简单地以一个标准来判断“竞争关系”,而是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以探究原单位和新单位之间是否具有实质性的竞争关系。主要认定依据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范围是否相同或者类似;第二,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范围虽不相同或者类似,但两家单位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实际经营项目相同或者类似(需举证证明实际经营项目);第三,原单位和新单位是否有相同或者类似的客户群;参与的政府采购或者招投标项目
    2023-11-23
    96人看过
  • 什么是竞业限制,法律规定的竞业限制内容有哪些?
    什么是竞业限制?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知识延伸:竞业限制的法律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
    2023-04-27
    146人看过
  •  竞业限制最长年限规定:劳动法限制几何?
    本文介绍了竞业限制的相关规定,指出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且限制范围包括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竞业限制期间,用人单位应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了解其商业秘密的员工之间达成协议,规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的一定时间内,被竞业限制的员工不得在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一种核心技术产品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或者自己从事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一种核心技术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间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标准是多少?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等合同中,规定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后,不得在同类行业从事与用人单位业务相同或者相似的经营活动,并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从
    2023-08-24
    425人看过
  • 竞业限制期限什么意思,竞业限制的法律规定
    一、竞业限制期限什么意思竞业限制期限就是指约定保密商业秘密的时间。二、竞业限制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第
    2023-03-19
    230人看过
  • 竞业限制不是劳动合同纠纷吗
    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由此可见,竞业限制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因竞业限制而产生的纠纷,即劳动合同纠纷,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属于劳动争议,因此竞业限制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条款如果劳动者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应当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仍然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义务。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经营同类产品、以及从事同类业务。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2023-08-18
    298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竞业限制补偿问题有什么?
    一、补偿问题当该合同条例出台之后竞业限制的补偿标准问题,无疑是各方讨论的焦点。就现行的《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来说缺乏对补偿的规定。但有些地方已经走在了前面,如《宁波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规定,企业应当向被限制人支付补偿费,年补偿费不得低于该员工离职前一年的报酬总额的1/2。《珠海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规定,企业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的,在竞业限制期间年补偿不得低于该员工离职前一年从该企业获得的年报酬总额的1/2。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06-03-20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同时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向劳动者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其数额不得少于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年工资收入。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3倍。草案
    2023-04-13
    207人看过
  • 竞业限制只限制劳动者是否合法
    竞业限制只对劳动者进行限制,没有规定用人单位义务的,属于显失公平的协议,该协议不合法,劳动者可以申请撤销。如果没有申请撤销,履行相应义务的,不影响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一、约定竞业限制应符合哪些条件竞业限制的
    2023-02-26
    315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竞业限制制度评析
    现代社会中,保障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是市场经济对法制的必然要求,而劳动者的自由流动又使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存在流失的潜在风险,为实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的双重目的,我国《劳动合同法》对竞业限制进行了制度上的设计,具有很大的进步意义,但该法对相关问题仍留下较大的弹性空间,正确理解现行法律对竞业限制的规定,并提出相关合理化建议,能够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提供更好的法律决策。一、《劳动合同法》竞业限制制度的内容竞业限制制度是用人单位与一定范围内的劳动者约定的限制该劳动者在离职后的合理期限内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一项法律制度。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2款及24条规定了竞业限制制度的主要内容:1、主体。竞业限制的主体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023-06-09
    372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竞业限制是合理的吗
    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竞业限制是合理的。很多单位为了保护公司的一些私有信息,是会和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之后,双方就要按照协议的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一方有违约行为的话,则就要对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这种做法是合理的。一、竞业限制人员的范围是什么?1、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这里的高级管理人员一般是指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的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2、《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因此,一个劳动者是否负有保密义务是双方是否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条件,没有接触到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普通劳动者,不必订立竞
    2023-03-04
    161人看过
  • 合同上的竞业限制限定
    在劳动合同中订立竞业限制条款应由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且注意竞业限制的年限一般不能超过两年,超过的部分无效;竞业限制协议中也需要同时写明补偿金的数额和发放办法等重要的事项。一、约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可以有多长当事人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二、什么情况下劳动者要交违约金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指的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在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违反了劳动合同中其他有关约定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赔偿金。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除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或者以赔偿金、违约赔偿金、违约责任金等其他名义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
    2023-03-23
    99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合同竟业限制?
    竞业限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重要内容,根据本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的规定,它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具体来说,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竟业限制补偿问题相关规定当该合同条例出台之后竞业限制的补偿标准问题,无疑是各方讨论的焦点。就现行的《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来说缺乏对补偿的规定。但有些地方已经走在了前面,如《宁波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规定,企业应当向被
    2023-04-29
    36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竞业禁止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保护其商业秘密的法律措施。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和禁止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同时在业务竞争单位工作,限制和禁止员工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 更多>

    #竞业限制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中关于竞业限制条款的约定和适用竞业限制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5
      竞业限制是雇主为保护其商业秘密而对其雇员采取的一种法律保护措施,其主要形式是要求本公司员工在其任职期间和离职后一定的时期内,不得与本公司业务竞争。 科技部在1997年《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中有相关竞业限制规定。意见规定:用人单位可以约定有关人员在离开单位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
    • 劳动合同中竞业限制条款是指哪些,竞业限制是什么内容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07
      一是支付劳动者保密费或竞业限制补偿费。只约定竞业限制而不支付相应经济补偿,对于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处于弱势的劳动者来说无疑是显失公平的。二是限定竞业限制的主体。竞业限制协议一般应限制在有机会接触到商业秘密的决策人员、高级研究和技术人员、销售人员等范围内。《劳动合同法》对竞业限制主体范围规定为: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如果将竞业限制扩大到全体员工,
    • 竞业限制期限是指劳动者对竞业限制的约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9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关于竞业限制期限的约定最长不得超过两年。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 劳动合同中如何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竞业限制的主体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25
      一是支付劳动者保密费或竞业限制补偿费。只约定竞业限制而不支付相应经济补偿,对于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处于弱势的劳动者来说无疑是显失公平的。二是限定竞业限制的主体。竞业限制协议一般应限制在有机会接触到商业秘密的决策人员、高级研究和技术人员、销售人员等范围内。《劳动合同法》对竞业限制主体范围规定为: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如果将竞业限制扩大到全体员工,
    • 竞业限制条款是劳动合同中有规定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4
      1、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条款有没有效,主要看竞业限制条款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不违反法律规定,不侵害劳动者利益的,一般是有效的。 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