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是否可以同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9 08:05:12 324 人看过

合伙人可以同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在不损害其他合伙人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同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法律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因此合伙人可以在不损害其他合伙人利益时,同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两部门发文明确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

2008年12月23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联合下发《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财税[2008]159号),对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如何缴纳所得税问题进行了明确,并自2008年1月1起实施。

《通知》明确,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通知》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具体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照《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三十二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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