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侵权纠纷可以在被告住所地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了侵权行为发生地,包括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
产品生产地、销售地、侵权行为发生地和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对因不合格产品引起他人财产和人身损害的诉讼有管辖权。
法律另有规定的,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事故造成损害的诉讼,或者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上事故造成损害的诉讼,不适用侵权纠纷管辖的一般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在侵权纠纷管辖中,侵权地必须优先于被告住所地。法律规定非常合理和严格。原则上,“或”前的肯定优先于“或”后的内容。侵权纠纷管辖权的程序法界定。侵权地包括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产品质量纠纷的管辖。产品生产地、销售地、侵权行为发生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产品不合格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的诉讼。三。名誉权案件管辖权的确定。名誉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4。著作权侵权案件管辖权的确定。(一)因侵犯著作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侵权复制品存放地、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多个被告在不同侵权地点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其侵权行为由师弟法院管辖;只有一个被告提起的诉讼,由师弟管辖侵权的人民法院管辖。(三)侵权复制品存放地,是指存放、隐匿大量侵权复制品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著作权、工商等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的场所。
5。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权。(一)因侵犯专利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只对侵权产品的制造商提起诉讼,而不起诉卖方。侵权产品的生产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由生产地人民法院管辖;生产者、销售者为共同被告的,由销售地人民法院管辖。卖方是制造商的分支机构。原告对销售地的侵权产品生产企业提起诉讼的,由销售地人民法院管辖。
6。商标侵权案件。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地、侵权货物存放地、查封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侵权纠纷能否由被告住所地管辖
193人看过
-
侵权纠纷能否在被告住所地管辖
403人看过
-
劳务合同纠纷能否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336人看过
-
商标侵权纠纷原告所在地法院能否管辖?
288人看过
-
由被告住所地管辖情形
321人看过
-
借贷纠纷原告所在地是否有管辖权
139人看过
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发生后,在侵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就产生了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 更多>
-
侵权纠纷能否在被告住所地管辖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22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侵权纠纷可以在被告住所地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侵权诉讼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
-
2022年侵权纠纷能否在被告住所地管辖北京在线咨询 2023-05-08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侵权纠纷可以在被告住所地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侵权诉讼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
-
侵权纠纷可以在被告住所地管辖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4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侵权纠纷可以在被告住所地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侵权诉讼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
-
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是否有管辖权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5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权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
-
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是否有管辖权?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03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权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