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规定赋予了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的权利。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保证投资人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为此,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将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注册登记中心、有关销售机构及其网点,供基金份额持有人查阅。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基金信息资料的复印件。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不断完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加强与基金价额持有人的沟通和交流,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实现。
一、私募基金是否公布月报?
私募基金的月报季报都是管理人定期在协会信息披露系统里上传的,属于私募机构的隐私数据;如果您是私募管理人的话可以直接向托管机构要数据上传;如果是投资者,建议找管理人要基金运作报告,包含净值、仓位以及后期的市场走势等信息
二、基金质押对质权人的法律效力
自质押生效时起,基金份额的质权人即享有如下权利:
(1)收取基金收益的权利。
基金份额受益权的质权人有权收取基金收益,但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操作上,因基金份额质押后基金交易帐户即被冻结,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的分红方式是转份额,则所转的份额即进入相应的交易帐户,此时因交易帐户被冻结,所以所转入的基金份额也被冻结起来。
(2)取得基金份额受益权物上代位权的权利。
当基金终止时,对基金份额受益权的质押也同时终止,此时质押权及于基金份额受益权的代位物上,代位物通常是按照该部分基金份额分配的基金剩余资产,一般是现金。
(3)优先受偿权。
因开放式基金份额的折价、拍卖、变卖均涉及对基金份额的非交易过户,而因转让基金份额发生的非交易过户在大多数基金管理公司并没有普遍开展,所以最可行并且快捷的变价方式应当是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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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交易是以基金为买卖对象,自我承担风险收益而进行的流通转让活动。 基金开放日就是可以办理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销户、挂失、过户等等一系列手续的工作日。对于一只开放式基金来说,并不是在任何一个工作日都可以进行交易,因此,规定每周的某...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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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有权利查阅复制哪些资料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20《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首次明确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医疗费用等全部病历资料。患者有权复印全部病历,既方便了患者使用病历,也体现出了对患者知情权的维护。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倡导以柔性方式化解医疗纠纷,对分歧较大或者索赔数额较高的纠纷,鼓励医患双方通过人民调解的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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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材料时,对查阅的材料应当保密、复印或者复印?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第七条规定,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材料可以摘抄或者复印。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材料,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复印案件材料应当经案卷保管人员的同意。复印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有关材料,诉讼代理人可以要求案卷管理部门在复印材料上盖章确认。复印案件材料可以收取必要的费用。 第八条规定,查阅案件材料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诉讼代理人应当保密。 第九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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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查阅复制复制材料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1我国《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代理诉讼的律师,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三十二条代理诉讼的律师,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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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要求有哪些?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1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要求是: 1、私募基金信息披露主体,指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具有信息披露义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2、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对象,私募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 3、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内容: (1)基金合同; (2)招募说明书等宣传推介材料; (3)基金销售协议中的主要权利义务条款; (4)基金的投资情况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