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劳动争议的标准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03 12:33:52 168 人看过

一、仲裁劳动争议的标准条件是什么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满足下列条件:

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申请仲裁的事项是与劳动权利义务有关的劳动争议;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仲裁人应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其他。

二、劳动仲裁要多久才开庭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一般五日内开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仲裁的裁决是否具有强制执行力

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五十一条 【生效调解书、裁决书的执行】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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