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多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9 10:23:41 167 人看过

一起旧案引起的思考大概四年前,一位国家级足球裁判将南方的某体育报诉诸法庭,声称其有关收受贿赂吹黑哨的报道侵害了该裁判的名誉权,请求法院判决高达百万之巨的精神损害赔偿。审理期间,法院邀请在京的部分民法专家开咨询会发表意见,专家们对于被告构成侵权并无争议,分歧在于到底应该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多少精神损害。一种意见认为,原告为名人,其为名声之建立付出了更多的劳动,在名誉受到损害时应当多赔。相反的观点认为,法律对名誉权之保护并不区分受害人之社会地位、财产状况、教育程度等身份因素,而是对于全体社会成员予以平等保护。名人名誉受损,也无需被告多赔。至于赔偿数额,有的学者认为无需满足原告的巨额赔偿要求,因为在诉讼前和诉讼进行中,原告并无严重精神损害症状,也未提供相关的证据。有学者建议判决被告赔偿5至10万元(包含了原告为进行诉讼而花费的调查取证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等实际的财产损失)。后来,一审法院判决被告赔偿85000元;被告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为什么一些学者当时主张在此范围内赔偿原告的精神损害呢?精神损害与可赔偿的精神损害对于精神损害的概念和范围,多年来学界众说纷纭,立法未作明确界定,司法解释亦摇摆不定。主要观点有两种,一种是所谓的广义精神损害说,认为精神损害是指财产损害以外的其他全部非物质性损害,包括死亡、残疾、一般伤害,也包括因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以及隐私权遭受损害而产生的精神损害。狭义精神损害说则认为,精神损害仅指受害人因人身权利遭受侵害而遭受的精神痛苦、肉体疼痛和其他严重的心理反常后果。这种观点进一步认为,人的死亡和残疾伤害等损害后果既有财产损害方面的内容,又有受害人或其近亲属的精神痛苦和其他严重心理反常方面的内容,只是后一个方面的内容才能归于精神损害。最高人民法院2001法释7号似乎采纳了广义精神损害的学说,将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纳入精神损害的赔偿范围。而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法释20号则将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界定为财产损害。其观点更接近于狭义精神损害说。笔者认为,将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以及治疗伤残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从精神损害中分离出去,确认为财产损失更为科学。精神损害应该是单纯的精神、心理方面的损害后果。基于这一考虑,精神损害赔偿的立法目的主要是抚慰和惩戒。所谓抚慰,是抚慰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受到的肉体疼痛、精神痛苦等,使其尽可能回复到受害前的精神和心理状况;所谓惩戒,是对加害人予以一定的惩罚,通过判令其支付赔偿金额使其承担财产上的不利后果。并非任何情况下和任何程度的精神损害都需要赔偿。一般说来,判决受害人得到精神损害需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其所受法律保护的人身权受到了侵害,而且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了此种损害应适用金钱赔偿的救济方式。法律所保护的人身权主要指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隐私以及人格尊严以及某些尚未上升为权利的精神利益。二是精神损害达到了法律规定应当予以金钱赔偿救济的程度。因此,法律、司法解释未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一般得不到支持;轻微的精神损害一般也不予以金钱赔偿,但是可以判令加害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决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考虑因素最高人民法院在多次司法解释中指出,确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应当考虑以下因素: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2、侵害的手段、场合和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而法律、行政法规对特殊类别的案件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做出规定的应依其规定依其规定。这些考虑因素和法律适用原则,对于绝大多数涉及精神损害赔偿案件的解决具有重要意义。一般说来,加害人故意甚或恶意侵害他人的,则可能承担较高数额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反之,加害人仅因为过失、尤其是轻微过失侵害他人的,则可能少陪甚至不赔偿精神损害。侵权人具体侵权情节的不同,可以反映出侵权人的主观恶意程度和社会危害性大小的不同,口头传播还是利用大众媒体传播,加害行为实施于私人场合还是公众场合,侵权手段一般还是极其下流……这些具体情节的差异都反映出侵权人的主观恶性程度;此外,具体情节的不同,对受害人带来的心理痛苦程度也是不同的,从而损害程度也不同。精神损害赔偿原则上以侵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带来严重后果为前提,在不严重的情况下,无需精神损害赔偿;此外,确定赔偿数额时,也应与损害后果相匹配,后果严重,则精神损害也更严重,侵权人的赔偿责任也更重。之所以要考虑侵权人的获利情况,是因为在有些情况下,可能受害人仅遭受了精神损害,没有经济利益的损失,但侵权人却获得了利益,如果不考虑侵权人的获利情况而允许侵权人赔偿后仍然获得利益,显然不合理,无法体现精神损害赔偿对侵权人的惩戒与对受害人的抚慰功能。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也是考虑的因素,这是因为人们的经济状况千差万别,同样数额的财产损失对不同经济程度的人来说,影响显然不同,如果仅拘泥于形式上的平等,让不同经济状况的人赔偿同等的金额,有可能使富有的侵权人得不到惩戒,而相应的受害人也得不到抚慰。最后还要考虑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这主要是因为精神损害赔偿的补偿和抚慰功能的实现依赖于受害人对金钱的态度,而这种态度又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有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20: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精神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精神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失责任判谁
    一、精神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失责任判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中,精神损害赔偿确实是需要依不同的责任分配形式进行承担的。这就意味着,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金额时,我们必须要充分考虑到侵权责任的大小比例、行为所带来的不良影响、侵权方的主观过失程度、其经济承受能力,以及侵权行为的实施手段、发生场所、表现形式等诸多具体细节情况。这些都是决定赔偿责任的重要因素。然而,若法律对此有明确的特殊规定,则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特殊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是什么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
    2024-04-02
    121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怎样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额
    一、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中精神损害赔偿应适用如下两个方面场合:1、侵害生命权对其近亲属造成的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的救济。2、侵害健康权对其本人或其亲属所造成精神痛苦的救济。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上,由于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规定明确的赔偿标准、最高和最低限额,因此如何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数额,是审判实践遇到的一个十分复杂而且是需要平衡各方利益,以保障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的问题。精神损害不同于财产损害,无法适用等价赔偿的原则来衡量,既然如此,精神损害不是赔得越多越好,也不是越少越好,因此,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在坚持一定原则的基础上,依照具体的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使其赔偿数额适当合理。二、怎样确定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额1、适当补偿、限制原则。由于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很难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其不含直接物质损失内容的相应价值,依据一般的侵权损害赔偿原则难以正确
    2023-02-04
    434人看过
  • 何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如何确定
    一、何时可请求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身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2、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3、自然人死亡后,侵害死者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侵害遗体、遗骨,其近亲属因此遭受精神痛苦的;4、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二、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如何确定1、从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及其具体的侵权行为特征考虑。对于主观过错程度大,采取的侵害方式和手段恶劣的,应
    2023-02-04
    161人看过
  • 精神损害费的定义和精神损害赔偿的上限
    精神损害费,是指民事主体因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赔偿的方式进行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精神损害赔偿的上限: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精神损害费的法律常识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
    2023-07-22
    473人看过
  • 如何认识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怎么计算
    一、如何认识精神损害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误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随意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由于道路交通事故侵权相对其他侵权的特殊性,目前社会上许多人对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还不甚了解,认为只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侵权,就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由此陷入了这样的误区:在支付了较高的诉讼费后,不但得不到赔偿,反而增加了过重的心理负担。2、盲目要求高额精神损害赔偿。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法院对部分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支持率不断提高,同时由于没有统一的赔偿标准,司法实践中要求十几万元甚至数十万元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件确实得到了支持,如2004年11月10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曲乐恒诉A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做出终审判决,判决A赔偿曲乐恒医疗费、误工费、残疾人生活费等13项费用共计元人民币,其中精神抚慰金70万元。许多当事人或其亲属陷入“提的越多赔偿越多”的误区。但司法实践中法
    2023-02-04
    239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精神损害赔偿确定基本原则
    一、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范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中精神损害赔偿应适用如下两个方面场合:(一)侵害生命权对其近亲属造成朗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的救济。(二)侵害健康权对其本人或其亲属所造成精神痛苦的救济。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上,由于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规定明确的赔偿标准、最高和最低限额,因此如何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数额,是审判实践遇到的一个十分复杂而且是需要平衡各方利益,以保障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的问题。精神损害不同于财产损害,无法适用等价赔偿的原则来衡量.既然如此,精神损害不是赔得越多越好,也不是越少越好,因此,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在坚持一定原则的基础上,依照具体的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使其赔偿数额适当合理。二、精神损害赔偿确定基本原则(一)适当补偿、限制原则。由于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很难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其不含直接物质损失内容的相应价值,依据一般的侵权损害赔偿原则难以正确处
    2023-02-04
    270人看过
  • 精神损害及其民法救济-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精神损害及其民法救济民法上的精神损害就是因行为人侵犯他人的人格尊严或者因其他违法行为致使他人心理和感情遭受创伤和痛苦,无法正常进行日常活动的非财产损害。它是民事主体在其健康权、身体权、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隐私权等人身权受到侵害或者其近亲属生命权等权益受到侵害时,给民事主体的情绪、感情、思维等心理方面造成障碍,使其产生愤怒、焦躁、恐惧、沮丧、绝望、忧郁等不良后果。从生理学上来说,人的精神包括思想、情绪、性格、爱好、脾气以及对外界事物刺激的反映等等,是一系列的心理活动。它反映了一个人的情感和志向,同时也影响着每个人的身心健康。俄国伟大的生理学家巴浦洛夫曾说过:“愉快可以使你对生命的每一跳动,生活的每一印象易于感受,不论躯体和精神上的愉快都是如此,可以使身体发展、身体健康。”著名长寿学者胡夫兰德在《人生延寿法》中还强调指出:“一切对人不利的影响中,最能使人短命夭亡的要算是不
    2023-06-08
    57人看过
  • 精神损害抚慰金与精神损害赔偿金一样吗
    一、精神损害抚慰金与精神损害赔偿金一样吗我国法律上没有精神损害赔偿金这个概念,在法律上的概念是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因精神损害而赔偿的费用。精神损害赔偿金与精神损害抚慰金,二者实质上是一个意思,没有区别。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格自由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消极感受)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原则是什么1、补充适用原则。此相当于“精神抚慰原则”。对于精神损害,首先应适用非金钱赔偿的方式,在非金钱的赔偿方式不能对受害人充分保护和对侵权人制裁的情况下,补充的使用金钱赔偿方式,对于受害人予以一定的抚慰和补偿。2、公平适用原则。有的称之为公平原则或者公平合理原则。适用金钱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一方面考虑金钱赔偿的民事制裁作用,不让侵权人能够因为侵权而
    2023-04-18
    116人看过
  • 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一、问题及其分析进路实务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诉求的表现多种多样,其可因为侵害人身权而发生,也可因为物的损坏而发生,前者的正当性几乎是先在的,现在已经没有人提出疑问;而物的损坏能否通向精神损害赔偿之路,则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在今日的欧洲有高度争议的是对物之情感价值的赔偿问题。它涉及这样一些案件,一个动物或无生命的物体受到伤害或遭到破坏,它们的市场价值很小但对所有权人或者其他个人的幸福却有重大意义。需要解答的是,对这种‘特别偏好的价值’是否原则上保护它不受任何方式加害行为的侵害,或者原则上只保护它不受故意行为的加害或者原则上根本就不通过侵权行为法加以保护。”显然,因为物的损坏产生的人的感情伤害,赔或者不赔,是一个哈姆雷特式的问题。在此,我们界定两个进行讨论的前提要素:其一,精神损害的含义。精神损害又称为非财产损害,学界对其内涵向来认识不同,比如,王*鉴先生认为精神损害的抽象意义是指权益受侵害,
    2023-04-03
    202人看过
  • 精精神损害赔偿的分类
    一、精神损害赔偿的分类对精神损害赔偿进行合理的分类既有助于深入把握精神损害的内涵,又有利于解决实际问题。(一)可赔偿性精神损害和非可赔偿性精神损害依据是否具备精神损害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责任构成要件,可将精神损害赔偿分为可赔偿性精神损害和非可赔偿性精神损害。可赔偿性精神损害指依法构成精神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的精神损害。否则,即非可赔偿性精神损害。精神损害可赔偿性的判断标准是个难题。诚如欧洲学者在侵权行为法中认为的那样:“只有在避免了过分的责任时,才能作为有效的有意义的和公正的赔偿体系进行。”各国原则上都以法定为限。我国台湾学者也认为“可赔偿性精神损害指生理上或心理上所受之痛苦,且以法律之规定可以获得赔偿之痛苦者”。但是我国精神损害赔偿相关法律只是规定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大致范围,对于可赔偿性的规定在2001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第八条规定了“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判令赔偿。“严重后果”是一个不确定
    2023-02-22
    348人看过
  • 可赔偿性精神损害
    依据是否具备精神损害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责任构成要件,可将精神损害赔偿分为可赔偿性精神损害和非可赔偿性精神损害。可赔偿性精神损害指依法构成精神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的精神损害。否则,即非可赔偿性精神损害。精神损害可赔偿性的判断标准是个难题。可赔偿性应以中性第三人的标准认定。中性第三人标准也即以普通正常人的标准判断精神利益的损害是否达到“严重程度”,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感受为准,甚至在当事人不知晓的精神损害存在的情况下都可认定。在审判中,法官依据经验法则予以认定。一、侮辱诽谤罪定罪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侮辱诽谤罪量刑标准(1)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2)《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2、侮辱诽谤罪赔偿标准因诽谤行为引起的民事赔偿责任,主要
    2023-06-28
    353人看过
  • 诽谤侵害名誉权精神损害赔偿金是多少
    诽谤侵害名誉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不是法定的,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一、诽谤侵害名誉权侵权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
    2023-03-02
    235人看过
  • 精神出轨离婚精神损失赔偿多少钱?
    一、精神出轨离婚精神损失赔偿多少钱?精神出轨离婚精神损失赔偿十万元左右,出轨字面意思是指偏离原有轨道,现在人们赋予出轨新的含义,即指在婚姻家庭中一方或者双方违法夫妻忠诚义务,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恋爱或者是生活。出轨分两种形式,精神出轨和身体出轨。身体出轨,即我们通常所说的肉体出轨,即背叛爱人和婚姻而与异性发生了性关系。精神出轨是相对肉体出轨而言的,有些人迫于社会、舆论、家庭、孩子等因素影响,控制了自己在身体行为上的“婚外情”,但是通过语言、书信、网络等交流方式与自己心仪的对象或者对自己有好感的异性之间发生了超出普通人之间交往的度。精神出轨代表了爱情的背离,而肉体的出轨代表了性的背叛。二、女方出轨男方提出离婚需要什么证据:(1)如果是协议离婚,就不用那么麻烦了,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事宜协商一致就行了。如果女方不同意离婚,或者不同意精神赔偿及其他事项,那男方就只有采取起诉离婚了,起诉离婚首先必须
    2023-04-27
    309人看过
  • 财产损害有精神损害赔偿吗
    一、财产损害有精神损害赔偿吗如果被损害的财产是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受害人严重精神损害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二、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的确定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
    2023-04-20
    472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精神损害赔偿:自然人因人身权利受到非法侵害,损害或者遭受精神痛苦,赔偿义务人向受害人本人或者受害人近亲属支付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是侵犯下列权益: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人格尊严权... 更多>

    #精神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离婚赔偿多少精神损害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02
      确定了该给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那么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是多少呢,法律并没有在具体数额上予以规定。法院判案一般从以下几点进行综合考虑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所以离婚案件的精神赔偿数额都是有所不同的。 (一)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二)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 (三)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 (四)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五)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六)过错方的具体情况以及事后态度 (七)其他情况离婚精神损害赔
    • 我得了精神损害可以赔偿精神赔偿多少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9
      精神赔偿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死亡赔偿金按当地人口上年人均收入的20倍计算。
    • 精神损害能报销吗精神损害赔偿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24
      精神损害可以申请行政赔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的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一)非法拘留或者非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非法使用武器和警察武器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
    • 精神损害赔偿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损害赔偿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7
      除了人身权益外,关于对财产损害是否可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观点不一。在本司法解释第四条中例外规定了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毁损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其构成要件非常严格。首先,侵害的客体应当是特定物而非种类物;其次,该特定物以精神利益为内容,具有重大感情价值或特定纪念意义; 第三,该特定财产具有与特定人格相联系的专属性质或人格象征意义;第四,因侵权
    • 精神赔偿金是否构成精神损害犯罪,精神损害赔偿金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16
      犯罪中没有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产被犯罪分子破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