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要约撤销合同成立吗,要约失效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1 01:25:41 147 人看过

一、民法典中要约撤销合同成立吗

要约撤销的,要约就失效,要约失效后,合同不会成立。发出要约,受要约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承诺,合同才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的定义】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第四百八十三条【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要约失效的情形有哪些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

拒绝要约,包括明确表示拒绝,或对要约进行了修改、限制或扩张。

要约人一旦收到受要约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约的通知,要约即因被拒绝而终止效力。

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即使在承诺期限内又表示同意的,其意思表示也为发出的新要约。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要约即失效。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要约的有效期限也就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有效期限。

在该期限届满时,受要约人未为承诺的,要约就失去效力。

在该期限届满后,受要约人又表示接受要约的,该意思表示不为承诺,只能看作是一种新要约。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对要约修改后的“承诺”视为受要约人对要约人发出的新的要约,是对原有要约的拒绝。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受要约人作出的承诺生效后,合同才会成立。

所以要约被撤销的,合同是不会成立的,发出的要约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5日 05: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民法典中购房合同撤销的期限,哪些情形下合同可撤销
    一、民法典中购房合同撤销的期限民法典规定,购房合同被撤销后,购房合同自始至终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随时重新签订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的定义和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二、哪些情形下合同可撤销1、重大误解。即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品种、质量、规格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的损失的。2、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它对利益受损方而言,并非自愿接受。其主要特征在于一方利用对方缺乏经验和紧迫而
    2023-04-18
    85人看过
  • 2024民法典的要约失效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的要约失效有哪些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要约被拒绝;(二)要约被依法撤销;(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二、要约失效的具体情形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拒绝要约,包括明确表示拒绝,或对要约进行了修改、限制或扩张。要约人一旦收到受要约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约的通知,要约即因被拒绝而终止效力。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即使在承诺期限内又表示同意的,其意思表示也为发出的新要约。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要约即失效。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的有效期限也就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有效期限。在该期限届满时,受要约人未为承诺的,要约就失去效力。在该期限届满后,受要约人又表示接受要约的,该意思表示不为承诺,只能看作是一种新要约。4、受要
    2023-11-28
    444人看过
  • 民法典中合同撤销官司需要多久,可以撤销合同的情形
    一、民法典中合同撤销官司需要多久民法典对合同撤销官司需要多久没有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的,如果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的期限是6个月,如果简易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是3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审限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二、可以撤销合同的情形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如果履行对其有重大不利的合同。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
    2024-01-13
    359人看过
  • 要约撤销生效的时间分为哪些情形
    民法典规定,要约一般是受要约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意思表示为生效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第四百七十七条规定,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一、要约撤回与撤销的区别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的区别在于:1、从表现形式上看,要约撤回发生在要约到达(或刚刚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而要约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尚未发出承诺通知之前。两者的实质,区别在于:前者是在要约尚未生效(或刚刚生效)时发生的,而后者则是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2、对于要约不
    2023-03-16
    449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要约在什么情形下失效
    一、民法典规定要约在什么情形下失效1、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和承诺的方式,因此要约是一个订立合同的前提条件;1、要约被拒绝,拒绝要约,包括明确表示拒绝,或对要约进行了修改、限制或扩张。要约人一旦收到受要约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约的通知,要约即因被拒绝而终止效力。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即使在承诺期限内又表示同意的,其意思表示也为发出的新要约;2、要约被依法撤销,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要约即失效;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的有效期限也就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有效期限。在该期限届满时,受要约人未为承诺的,要约就失去效力。在该期限届满后,受要约人又表示接受要约的,该意思表示不为承诺,只能看作是一种新要约;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对要约修改后的“承诺”视为受要约人对要约人发出的新的要约,是对原有要约的拒绝;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2023-06-19
    415人看过
  • 民法典中要约是保险合同成立时间吗
    一、民法典中要约是保险合同成立时间吗以出要约不是合同成立的时候,如果通过发出要约的方式签订保险合同的,投保人作出的承诺生效时,保险合同才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合同订立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四百八十三条【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
    2023-06-17
    352人看过
  • 要约的失效包括哪些情形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和承诺的方式,因此要约是一个订立合同的前提条件,我国民法典规定了要约失效的4种情形:1、要约被拒绝;拒绝要约,包括明确表示拒绝,或对要约进行了修改、限制或扩张。要约人一旦收到受要约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约的通知,要约即因被拒绝而终止效力。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即使在承诺期限内又表示同意的,其意思表示也为发出的新要约。2、要约被依法撤销;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要约即失效。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的有效期限也就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有效期限。在该期限届满时,受要约人未为承诺的,要约就失去效力。在该期限届满后,受要约人又表示接受要约的,该意思表示不为承诺,只能看作是一种新要约。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对要约修改后的“承诺”视为受要约人对要约人发出的新的要约,是对原有要约的拒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2023-02-16
    312人看过
  • 缔约过失责任能在合同中约定吗,主要有哪些情形
    一、缔约过失责任能在合同中约定吗,主要有哪些情形缔约过失责任能否在合同约定?答案是可以的;关于缔约过失的情形:(一)缔约过失责任主要包括如下三种情形: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恶意磋商是在缺乏订立合同真实意愿情况下以订立合同为名目与他人磋商。其真实目的可能是破坏对方与第三方订立合同,也可能是贻误竞争对手商机等。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依诚实信用原则,缔约当事人负有如实告知义务,主要包括:告知自身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告知标的物真实状况(包括瑕疵、性能、使用方法等)。若违反此项义务,即构成欺诈;若因此致对方受到损害,应负缔约过失责任。3、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形:违反有效要约和要约邀请,违反初步协议,未尽保护、照顾、通知、保密等附随义务,违反强制缔约义务。二、什么是合同中的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
    2023-05-03
    282人看过
  • 民法典中哪些情形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之相关条款明确指出,如双方签订书面协议但一方未能全面履行其应尽义务,称之为违反协议。在该情形下,未履行协议方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主要包括了必须要完成的履行义务,继续执行合同,采取必要且符合法律规定的补救行动以确保合同得到顺利进行以及赔偿由于违约行为给协议另一方带来的经济上的损失等内容。但是,即便是对于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但是此数额也不能超过原始合同签署时一方应当预见到或能预见的、或者说在当时其应当能够合理预期到的违约可能会产生的最大经济损失。《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
    2024-08-03
    51人看过
  •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民法典
    基于以下情形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1、重大误解。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2、显失公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3、欺诈。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4、胁迫。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不可撤销合同情形不可撤销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相反,不可撤销合同是表示内容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合同签订时也是不存在任何问题,意思表明真实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
    2023-08-01
    206人看过
  • 民法典中提起撤销合同还能否要求违约
    一、民法典中提起撤销合同还能否要求违约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合同的,当事人不能同时主张违约责任,合同撤销后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过错造成的,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合同撤销权的流程是什么1、通知对方。当事人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的,在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应通知对方当事人;发生法定情形而使当事人享有解除权的,解除权人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同样也应通知对方当事人。在这两种情况下,合同从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起解除。2、对解除合同存在异议的,可请求法定
    2023-06-17
    212人看过
  • 合同要约撤销的损失
    法律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而非赔偿。如何赔偿在五十八条下一项中有规定。一、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在合同被依法裁定无效或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都享有的请求对方返还自己投入的财产权,而接受的一方则依法负有返还的义务,要求返还的权利和应返还的义务,是指双方均应恢复合同履行前的状况而绝不是指未履行合同的损失。二、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指合同被依法裁定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遭受的损失。赔偿损失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负有返还义务的一方不能返还财产的情况下,通
    2023-05-01
    455人看过
  • 民法典中合同被撤销后约定管辖是否有效
    一、民法典中合同被撤销后约定管辖是否有效约定管辖条款属于争议解决条款的一种,合同中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是独立于合同本身效力的,无论合同是被撤销还是被认定为无效或者合同终止,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都不会受到影响。因此,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即使合同被撤销了,合同中约定管辖的条款依然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争议解决条款效力】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二、民法典中合同会被撤销的情形(一)合同的签订系基于重大误解,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二)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三)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
    2023-06-19
    423人看过
  • 民法典中合同有效期限有必要约定吗
    一、民法典中合同有效期限有必要约定吗签订合同的时候,对履行期限进行约定是非常有必要的,例如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等,就有必要约定买卖交易完成时间和还款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二、签订合同的形式(一)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只用口头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形式。口头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采用。集市的现货交易、商店里的零售等一般都采用口头形式。(二)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以文字表现当事人所订立的合同的形式。合同书以及任何记载当事人要约、承诺和权利义务内容的文件,都是合同的书面形式的具体表现。
    2023-04-13
    13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要约不能撤销有哪些情形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15
      一般要约是可以撤销的,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 发出要约后又撤销要约合同成立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28
      合同是否成立需要看撤销的要约是不是先到达或者同时与要约到达受邀人。
    • 要约撤销合同成立必须提供要约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5-11
      要约撤销合同不成立。 合同的成立时间是承诺的生效时间,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此时,承诺还未生效,因此,合同不成立。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 民法典的无效约束是什么情形下才能撤销合同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30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签订合同过程中要约失效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03
      1、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 2、要约被拒绝的。 3、承诺期限届满未作出承诺的。 4、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此处要约的到达是指要约的意思表示客观上传递到受要约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