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中的公司具有什么性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11 23:45:50 301 人看过

设立中的公司在性质上属于无权利能力的经济组织,其本身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发起人全体是设立中公司的执行机关,代表设立中公司执行设立事务。发起人的设立行为就是设立中公司执行机关的行为。

发起人对外代表设立中的公司执行设立事务,所产生的权利或应承担的义务、责任分两种情况:

如设立中的公司成立,由成立后的公司承受,如发起人有过错造成财产损失的,公司只能在承担责任后,再追究发起人的责任;

二是,如公司不能成立,其责任由发起人承担,发起人有多个时,他们之间则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17: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外资公司再投资设立的企业的性质为何
    如果投资设立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则公司的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若投资设立的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则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外资投资公司设立的条件外资投资性公司系指外商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国以独资形式或与中国的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合资的形式设立的以从事投资为主业,管理和协调其投资企业为辅业的公司。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设立外资投资公司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外国投资者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4亿美元,且该投资者在中国已设立了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1000万美元,并有三个以上拟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已获批准;或者,外国投资者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10个以上从事生产或基础设施建设的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3000万美元;2、以合资方式设立投资公司的,中国
    2023-04-27
    387人看过
  • 公司设立的程序是什么,怎么设立公司
    一、公司设立的程序是什么一般而言要经过以下步骤:(一)订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基本文件,只有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订立公司章程,并报经主管机关批准后,章程才能生效,也才能继续进行公司设立的其他程序。(二)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采用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制,可以使公司的名称在申请设立登记之前就具有合法性、确定性,从而有利于公司设立登记程序的顺利进行。(三)股东缴纳出资并出具验资证明。有限责任公司除具有人合因素外,还具有一定的资合性,股东必须按照章程的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股东的出资还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采取法定的出资形式,并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四)登记并获得相关证照。为了获得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法律人格的认可,公司设立程序中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即是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
    2024-01-31
    445人看过
  • 设立破产清算公司需具哪些资质
    1、中介机构破产清算组的人员组成。根据破产清算工作具有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技术性高的特点,必然决定了应当由会计、审计、评估、法律等专业人员组成,并且为了工作开展的便利,对专业人员还要求有一定的资质。因此,清算组成员首先应当从会计师、评估师、律师中挑选,如果根据案件需要,还可以聘请公证员、拍卖师等专业人员参与组成。2、中介破产清算组的类别。(1)按有无法人资格划分,可以分为二类,一是有法人资格的、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类似破产清算事务所(或破产清算公司)专门机构,在核准的范围内承接破产清算业务,承受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二是没有法人资格的、由若干个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专业机构派出人员组成的中介机构破产清算组,该组织属松散型的临时机构。按有无法人资格进行划分,主要是考虑到因清算组的侵权造成损失之后的民事赔偿问题。对于第二类中介机构破产清算组,清算级成员因清算工作产生的报酬与收益
    2023-03-27
    236人看过
  • 公司设立的程序是什么,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设立的程序是申请公司名称核准之后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然后领取营业执照,去相关部门刻章等,公司设立的条件包括有法定人数,有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住所等。一、公司设立的程序是什么公司设立的程序:1.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2.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4.领取营业执照;5.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部门刻制印章;6.到银行开立基本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二、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公司设立的条件有: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2022-06-17
    63人看过
  • 公司设立中发起设立的程序
    1、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签订《发起人协议》;发起人在进行创立公司的活动时,首先要确定公司的资本总额是多少以及资本总额划分为多少股份、每一股的金额是多少。每一个发起人都应当以书面的方式承诺自己将要购买多少股份,并且所有发起人所承诺购买股份的总和应当等于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如果所有发起人所承诺购买股份的总和小于公司应发生的全部股份,应当改变所确定的公司资本总额或者以募集方式设立,如果所有发起人所承诺购买股份的总和大于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则应当改变所确定的资本总额,使之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总数相一致。2、发起人缴纳股款;发起人在认购股份之后,就应当缴纳他所认购股份的全部金额。发起人以货币出资时,应当缴付现金。发起人以货币以外的其他财产或者权利出资时,必须对这些财产或者权利进行评估作价,以抵作股款,并且应当依法办理转移财产权的法定手续,将财产权由发起人转归公司所有。3、选举公司的董事
    2023-04-06
    114人看过
  • 由国有公司出资的公司是什么性质的
    1、国有企业出资的公司性质是什么?国有公司出资的公司应当是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就本法而言,国有独资公司,是指经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由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由国家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不得合并、分立、解散,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包括合并、分立、合并、终止、终止或者终止,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解散或者申请破产,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依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这是对国有公
    2023-05-02
    241人看过
  • 何为设立中的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那么何为设立中的公司呢?学理上通说认为是指自订立公司章程起至公司登记成立前进行公司设立事项的组织体。他有几个特点:1、设立中的公司的过渡性。设立中的公司为公司法人成立前之临时过渡阶段,它并不具有社团法人或无权利能力社团的长久性,这是理解设立中的公司的一个关键点。2、高立中的公司起止时间的特定性。它始自公司章程之订立,而终于公司法人经登记而成立。其始点使设立中的公司区别于设立前公司,而其终点则使设立中的公司区别于社团法人。3、高立中的公司并非公司,其仅是一个特定称谓。公司乃是商事法上的特指已在商业登记簿上登记之特定商事组织,但是为了标明设立中的公司与成立后公司之关联,故如此称呼。4、设立中的公司具有依附性。设立中的公司是依附于未来经登记成立的公司法人而存在的,只有未来的公司法人经登记成立,设立中的公司在法律上才有意义。若公司虽经设立,但公司却最后没有登记,那么,设立中的公司在法律上就是没有意
    2023-06-19
    70人看过
  • 外商投资性公司的分公司设立
    投资性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应报商务部审批。投资性公司申请设立分公司,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已按照合同、章程的规定按期缴付并且已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三千万美元;或投资性公司已投资设立或拥有十个以上外商投资企业;(二)拟设立分公司的地区应为投资性公司投资集中地区或产品销售集中的地区。二、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认定符合条件的投资性公司可申请被认定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以下简称地区总部),并依法办理变更手续。(一)投资性公司申请被认定为地区总部应符合下列条件:1、已缴付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美元,或者;已缴付注册资本不低于五千万美元,申请前一年其所投资企业资产总额不低于三十亿人民币,且利润总额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按合并报表相关规定计);2、符合本规定第八条的规定;3、根据有关规定,已设立研发机构。(二)被认定为地区总部的投资性公司,可依其在中国从事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经营下列业务:1、投资性
    2023-06-09
    352人看过
  • 分公司的设立条件具体包括什么
    一、分公司的设立条件具体包括什么总公司可以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设立分公司,而日后要是分公司发展壮大了,同样也可以设立自己的分公司,当然还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分公司的设立条件: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2、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4、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分公司非独立核算,属于办事处的性质,不能构成纳税实体,所有的纳税事宜有总公司申报办理。税务局不会卖给你发票,你也不用在深圳纳税。有两种处理办法:1、在本地销售,发票由总公司开;2、在本成立子公司。子公司是独立核算的纳税实体。二、设立分公司应该提交的材料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指定(委托)书
    2023-06-18
    329人看过
  • 法律援助中心的设立单位及性质
    法律援助中心是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的正式名称,由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是由国家拨款设立的专门为需要律师服务但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弱势群体及其法律规定必须有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而自己又没有聘请律师的特定人员(如刑事案件中: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的、未成年人犯罪的等人员)提供无偿法律服务,而设立的一种专门的法律服务机构。国家拨款设立的专门为需要律师服务但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弱势群体及其法律规定必须有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而自己又没有聘请律师的特定人员提供无偿法律服务,而设立的一种专门的法律服务机构。一、法律援助范围《法律援助条例》第二章法律援助范围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2023-03-22
    267人看过
  • 公司设立方式有什么,公司设立方式区别
    一、公司设立方式有什么,公司设立方式区别公司设立方式发起设和募集设立。有限公司只能发起设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募集设立必须实缴后才能够向公众募集,募集到的股份为原始股。发起设立实行认缴制,约定期限内缴足即可。《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对公司名称有什么要求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对公司名称的要求有,应当与同一辖区,同一行业的企业名称不同,未经审批不得冠以“中华”、“中国”等字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设立应当进行名称核准。《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
    2024-01-19
    308人看过
  •  公司设立质量控制措施是什么?
    公司缺陷的设立是指发起人或其他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未能满足公司法规定的实体条件和程序条件,从而导致公司设立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况。公司缺陷的设立包括主观缺陷和客观缺陷两种情况。主观缺陷是指发起人或者股东个人设立行为中存在的缺陷,主要是指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自身的原因或者其意思表示存在缺陷。客观缺陷是指设立行为本身的缺陷,主要表现为设立违反法律条件和程序的行为,或者其他强制性法律规定。公司缺陷的设立是指发起人或其他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未能满足公司法规定的实体条件和程序条件,从而导致公司设立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况。公司缺陷的设立包括以下两种情况:1、主观缺陷。是指发起人或者股东个人设立行为中存在的缺陷,主要是指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自身的原因或者其意思表示存在缺陷;2、客观缺陷。是指设立行为本身的缺陷,主要表现为设立违反法律条件和程序的行为,或者其他强制性法律规定。 什 么 是 公 司 缺 陷 的 设 立 ?
    2023-09-03
    105人看过
  • 公司股权出质设立是什么意思?
    一、公司股权出质设立是什么意思?股权出质设立是指出质人、质权人就双方协商一致的股权出质事宜,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办理登记并将相关登记事项记载于股权出质登记簿的行为。股权出质登记分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撤销登记。由于没有全国性的股权出质登记的管理办法,除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出质外,其他的股权出质可操作性不强或无法操作。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因提交材料实质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产生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负责。二、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怎么写?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登记事项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注册号出质人姓名(名称)及证照号码:质权人姓名(名称)及证照号码:出质股权数额万元/万股申报事项被担保债权数额万
    2023-02-06
    451人看过
  • 不同性质的公司收购公司股权须具备的条件有什么不同
    公司的股权由股东持有,一般情况下,公司不能持有自己的股份,也就是说,公司不能当自己的股东。但是,《公司法》也允许在特定情况下收购股东的股权。一、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法第75条)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2023-06-15
    27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公司性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条件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15
      1、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3、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应向社会公开募集。
    • 怎样的性质才可以的公司设立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10
      成立的公司本质上是一个无权的经济组织,不能独立承担责任。所有发起人均为设立中国公司的执行机关,代表设立中国公司的执行事务。发起人的设立行为是设立中国公司执行机关的行为。发起人代表公司执行设立事务,产生的权利或义务和责任分为两种情况:如公司成立,由公司承担,如发起人有过错造成财产损失,公司只能追究发起人的责任;第二,公司不能成立的,由发起人承担,发起人多次承担连带责任。
    • 公司的性质和设立有哪些法律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0-02
      法律分析 在我国企业法人设立的方式包括发起设立以及募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只能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共同出资认购全部股份,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的一种公司设立方式。
    • 什么是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性质是什么样的,公司章程具有什么样性质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2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必须具备的由发起设立公司的投资者制定的,并对公司、股东、经营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的调整公司内部组织关系和公司经营行为的自治规则.关于公司章程的性质,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观点,即契约说与自治法说。契约说认为,章程的制定是基于发起人的共同意思,而且章程制定后即对发起人产生约束力,因此具有契约的性质,公司章程本质上属于公司股东或投资者签署的合同。自治法说认为,章程不仅约束章程的制订者,而且也约
    • 设立公司的条件是什么,公司法中涉及到具有什么条件?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16
      根据最新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包含以下5点: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法定人数是指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两重含义。法定资格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作为股东的资格。法定人数是《公司法》规定的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限定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2.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