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能否兼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0 10:34:48 146 人看过

因为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不能兼得。侵权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等费用,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不再发放;其他。

交通事故和工伤赔偿可以兼得吗

交通事故和工伤赔偿可以兼得。职工因交通事故导致工伤,在已得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后,还是可以再享受工伤待遇。因为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获得工伤赔偿的基础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而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基础是受害者与第三人之间的侵权法律关系,两者在法律上并不冲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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