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后的争议怎么解决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5:03:19 499 人看过

一、劳动能力鉴定后的争议怎么解决问题

1.劳动能力鉴定后可能存在的争议及解决办法: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其他。

2.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劳动能力鉴定多久申请仲裁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仲裁应当在一年内提出,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劳动能力鉴定下来多久拿到赔偿

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来后,多久能得到赔偿款是不确定的,具体要视案件发展情况而定:

发生工伤事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职工可获得的赔偿主要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补助金,这两块赔偿可在劳动能力鉴定后直接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一般情况下经一个月左右会拿到赔偿。

如果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应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在经劳动能力鉴定后,如果能与单位协商处理的,单位同意支付的,则职工能很快拿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双方不能协商的,则需要通过劳动仲裁处理;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的,又可以上诉进行二审;如果单位不履行判决的,还需要向法院申请执行。

这样时间有可能会相对较长,而且是不能确定具体拿到赔偿款的时间的。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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